时间:2020-05-05 作者: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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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市是黑龙江省的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区,产业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合理,经济基础比较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1989年10月,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和黑龙江省确定在我们牡丹江市进行税利分流试点,经过七个多月的努力工作,税利分流实施方案已全部落实,参与试点的124户企业已按税利分流办法运转。现将我们试点工作的情况简介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税利分流是一项新的改革措施,目前还没有成型的经验可借鉴。试点中,我们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各部门和企业顾虑较多,认识不够统一,集中表现在“三怕一担心”上。三怕是,一怕担风险。特别是在生产滑坡、市场疲软、效益下降的情况下,怕搞税利分流试点,会导致经济继续下滑。二怕影响企业积极性。前几年对企业分配关系的调整,基本上走的是减税让利的路子,而税利分流的基本构思是要走出一条新路,因此,有些企业不理解,怕影响自身既得利益。三怕地方财政吃亏。一担心是,普遍担心企业的发展后劲受到影响。近几年来,我市经济增长是靠大量投入实现的,基本上属于“速度型”经济。实行税利分流,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对于地方经济而言,一方面,可能抑制新建企业的投资欲望,另一方面,老企业自...
我市是黑龙江省的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区,产业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合理,经济基础比较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1989年10月,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和黑龙江省确定在我们牡丹江市进行税利分流试点,经过七个多月的努力工作,税利分流实施方案已全部落实,参与试点的124户企业已按税利分流办法运转。现将我们试点工作的情况简介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税利分流是一项新的改革措施,目前还没有成型的经验可借鉴。试点中,我们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各部门和企业顾虑较多,认识不够统一,集中表现在“三怕一担心”上。三怕是,一怕担风险。特别是在生产滑坡、市场疲软、效益下降的情况下,怕搞税利分流试点,会导致经济继续下滑。二怕影响企业积极性。前几年对企业分配关系的调整,基本上走的是减税让利的路子,而税利分流的基本构思是要走出一条新路,因此,有些企业不理解,怕影响自身既得利益。三怕地方财政吃亏。一担心是,普遍担心企业的发展后劲受到影响。近几年来,我市经济增长是靠大量投入实现的,基本上属于“速度型”经济。实行税利分流,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对于地方经济而言,一方面,可能抑制新建企业的投资欲望,另一方面,老企业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将更为突出。
为了消除各部门和企业的顾虑统一思想,市里主要领导,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直至主管局、厂长(经理)座谈会和几次动员会上明确提出,要把稳定大局、稳定经济、搞活企业,理顺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做为试点的宗旨;把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兴利除弊,继续实施有效的倾斜政策,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做为试点普遍遵循的原则,并反复地讲顾大局,识整体,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用大道理来统一小道理。从而使大家认识到,税利分流是具体贯彻落实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需要,是搞活企业、发展经济的需要,是加强宏观调控、抑制投资膨胀、优化产业结构的需要,对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把这项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汇报,认真研究,具体指导。市政府首先抓了机构建设,成立了市税利分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挂帅任组长,下设了由财政局、体改委、经委、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委政研室组成的专门办公室。各主管局(公司)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由局长(经理)亲自抓,做到了上下一股劲,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还于今年3月份,召开了各主管部门的局长(经理)、试点企业的厂长、财务科长和企管科长参加的会议,具体部署了这项工作。
二、制定方案,搞好测算
为了在较大范围内全面摸索经验,我们决定把预算内工业、商业、工业供销、物资、医药商业和交通企业都纳入试点范围,并根据国家体改委、财政部以及省政府具体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牡丹江市国营企业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方案》。
在制定方案中,按照税利分流的基本思路,首先,对工、商企业55%所得税率进行了调整,凡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一律执行35%的所得税率,取消调节税,上缴税后利润。其次,对新建、扩建和技改贷款,本着承认历史、逐步过渡的原则,实行老贷老办法、新贷新办法。在核定老贷款基数的同时,合理核定税前、税后还贷比例;老贷款还清后,取消税前、税后还贷比例,并重新核定税后分配比例;今后发生的新贷款,一律用企业税后留用资金归还。再次,在确保企业既得利益和兼顾中小微利企业最低留利水平的前提下,合理核定企业的留利比例。有上缴利润的企业,核定一个税后上缴利润比例。今后,企业实现的利润均按交纳所得税、税前还贷、税后还贷、税后上缴、企业留利五个比例进行分配,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反之,则相应下降。
在方案框架立起来以后,我们面对现实,一不甩、二不挂,把研究、解决问题贯穿测算的全过程。在测算的方法上,采取了“三结合”的办法:一是企业自算与财政测算相结合。测算前,我们把有关的政策、原则和方法交给企业,让企业自行测算,然后进行衔接、比较和分析,按照政策,把企业的自算同财政部门的测算确立在一个共同的基点上,较好地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二是测算与广泛征求意见相结合。我们在算帐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随时修正测算方案,使方案不但充分体现各方面的意见,而且提高了方案的可行性。三是测算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基数核定上,我们着重搞好四个调整:一是还贷基数的调整。对贷款余额较大,当年还贷额低的;有贷款余额,当年没有还贷的;受汇率变化影响,增大贷款余额的等情况,适当调增还贷基数。对前届承包给予以利还贷照顾、现在贷款余额较小的,适当调减还贷基数。二是留利基数的调整。对留利水平明显偏低的企业,适当调增留利水平;对受优惠政策得以休养生息,而留利水平过高的企业,适当调减留利水平。三是税后上缴利润基数的调整。对产品价格上调、税率下降和技术改造任务比较轻,贷款余额不大,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适当调高税后上缴利润比例;对还贷任务重,留利偏低的企业,适当调减税后上缴利润比例。四是老贷款余额的调整。对由于汇率变化增加贷款额的,1988年立项,以后年度分期贷款投入的,调增老贷款余额;对重复建设和失误项目,以及效益低无力还贷的企业,调减老贷款余额,延长老贷款还款期。
测算结果:纳入试点的124户企业,其中,工业68户、商业25户、物资11户、医药商业6户、工业供销13户、交通1户。核定实现利润13141万元;以利还贷4692万元,其中,税前2336万元,税后2356万元;上缴所得税3782万元;税后利润7023万元;企业留利3246万元,占税后利润46%;上缴利润1421万元,占税后利润20%;老贷款余额52522万元。
三、承上启下,搞好衔接
税利分流是企业财务体制改革的一项新的尝试,同时也是目前实行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因此,税利分流与上轮承包和下轮承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如果不解决好这一问题,势必影响税利分流的运转。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注意搞好与上轮承包和下轮承包的衔接。
第一,对前届承包尚未到期的企业,采取平滑过渡的办法,逐步进入实运转。目前,这部分企业按照核批方案中的比例,该缴所得税的缴税;该还贷的还贷;有税后上缴利润的缴利。财政、税务部门也按照税利分流方案,具体实施缴退。对于原承包合同到年底兑现,按税利分流上缴,多于承包合同的部分全部退给企业;少于承包合同的部分,企业如数补缴。承包合同到期后,按照税利分流方案,开展新一轮的税后承包。形式可多种多样,如比例承包、定额上缴、递增包干、零字包干等多种形式,具体由发包方与企业商定。
第二,对承包到期的企业,采取自然过渡的办法。企业上一轮承包到期后,随即实行税利分流,进入实运转,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税后承包,即是新一轮承包的开始。到1989年底,我市承包到期的企业有45户(工业20户,商业25户),按照核批的税利分流方案进入实运转。对税后上缴利润,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办法,其中:实行比例上缴的有16户(工业10户,商业6户);实行定额上缴的有5户(工业2户,商业3户);实行零字承包的有4户(工业2户,商业2户)。对中小型微利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留利明显偏低的,采取财政退库的形式,补充企业留利,退库最多不得超过本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的数额,这类企业有20户(工业6户,商业14户)。另外,对没有实行税利分流的亏损企业,实行亏损包干、减亏分成的承包办法,待企业盈利的第二年,再纳入税利分流。
第三,重新构造以税利分流为核心的承包指标体系。实行税利分流后,在承包指标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必须以税利分流为核心,重新构造承包的指标体系。一是基础指标,包括税前、税后还贷指标和税后利润分配指标。二是生产指标,包括产值、产量、增长幅度指标。三是效益指标,包括实现利润、销售收入、实现税金、资金利税率指标。四是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五是管理指标,包括万元产值耗能、设备完好率、设备新度系数、企业管理升级、产品质量等指标。指标体系确立之后,我们区别不同类型的企业,各有侧重。比如,对有税后上缴的企业,把税前、税后还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做为主要考核指标;对实行零字承包的企业,把实现利润做为硬指标来考核。为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规范经营者的行为,我们进一步强化了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风险机制。激励机制,主要是明确对经营者的奖惩办法。如规定目标利润每超1%,奖励经营者本企业职工年人均收入的10%,每降低1%罚10%。约束机制,主要是对经营者的行为规定了8条,通过定期审计和检查,强化对经营者的约束。风险机制,就是经营者以及副职都要交纳一部分风险抵押金或实行全员风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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