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人民给我的权力,只能为人民服务,不能为个人捞油水”
于受权同志今年50多岁了,从事财政工作已经有20多个春秋。20多年来,他始终以人民公仆的姿态,勤恳工作,廉政为民。他常说:“人民给我的权力,不属于我自己,只能为人民服务,不能为个人捞油水。”
1986年春,他到太安乡抓春耕工作,乡里干部看到“财神爷”来了,自然要招待一番,于是就摆上了酒席。于受权一看,赶快借口有事离开,到另一家饭馆买了一碗米饭和一碗豆付汤吃完了饭。乡干部觉得过意不去,于受权同志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你们乡是全市有名的贫困乡,吃这顿饭要花几十元钱,用这些钱扶持贫困户,办点事业多好啊!”他在太安乡下乡工作三个半月,全是自己掏钱买饭吃。1988年3月,于受权同志到六道江镇检查工作,镇领导留他们吃饭,他借口说太安乡已安排饭了,回绝了镇领导,然而却在返回太安乡的途中,自己拿出20元钱在一家饭店与同行的5名同志吃了一顿午饭。他还对同志们说:“吃喝不在多少,但它可以把政府的威信喝没了,把清正廉洁喝丢了,把党和群众的关系喝远了。”
由于他所处的地位,不少单位和个人都千方百计同他拉关系。有的送礼,有的甚至递红包,这些都被他一一拒...
一、“人民给我的权力,只能为人民服务,不能为个人捞油水”
于受权同志今年50多岁了,从事财政工作已经有20多个春秋。20多年来,他始终以人民公仆的姿态,勤恳工作,廉政为民。他常说:“人民给我的权力,不属于我自己,只能为人民服务,不能为个人捞油水。”
1986年春,他到太安乡抓春耕工作,乡里干部看到“财神爷”来了,自然要招待一番,于是就摆上了酒席。于受权一看,赶快借口有事离开,到另一家饭馆买了一碗米饭和一碗豆付汤吃完了饭。乡干部觉得过意不去,于受权同志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你们乡是全市有名的贫困乡,吃这顿饭要花几十元钱,用这些钱扶持贫困户,办点事业多好啊!”他在太安乡下乡工作三个半月,全是自己掏钱买饭吃。1988年3月,于受权同志到六道江镇检查工作,镇领导留他们吃饭,他借口说太安乡已安排饭了,回绝了镇领导,然而却在返回太安乡的途中,自己拿出20元钱在一家饭店与同行的5名同志吃了一顿午饭。他还对同志们说:“吃喝不在多少,但它可以把政府的威信喝没了,把清正廉洁喝丢了,把党和群众的关系喝远了。”
由于他所处的地位,不少单位和个人都千方百计同他拉关系。有的送礼,有的甚至递红包,这些都被他一一拒绝了。1986年末,区直有一个部门为感谢财政局对工作给予的支持,给于受权同志送一条毛毯,被他婉言谢绝了。1985年11月,区财政局扶持过的红旗煤矿派人给他送去一车煤和一提包烟、酒、罐头等物。于受权同志坚决不收,可来人说什么也不走,最后实在没法了,他坚持按价付了煤款和运费,而烟、酒、罐头等全部退回。1988年端午节前,区直机关一名干部为了让财政局多给拨点房屋动迁费,找到于受权家,求他帮忙,并拿出200元钱,于受权严厉地对来人说:“你我都是国家干部,怎么还搞这一套?该办的事你不送钱也会按规定给你办的,违反原则的事就是给我送多少钱也坚决不办。”几年来,于受权同志拒收礼物几十次。
于受权对家里人要求更是严格。1986年他的一个弟弟要买汽车,让他到银行说情借1万元钱,于受权同志不仅没给办而且批评了弟弟。于受权同志在区里工作时间比较长,又是财政局副局长,如果为自己家属、子女办点什么事,可以说是轻而易举的。他的爱人原是白山商店营业员,1983年商店倒闭后,一直在家待业,每月只发30元生活费。他的5个子女中,除大儿子中专毕业后分配到新建街道财税所外,其余4个女儿都是大集体工人,但于受权从没用自己手中的权为他们办过事,因为他始终认为:“党和人民给我的权力,不能用来办私事。”
二、不当无所作为的清闲官,要做为民造福的公仆

多年来,于受权同志把人民群众的疾苦挂在心上,努力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千方百计为群众造福,多做些工作,当好人民的公仆。
1986年初,他到太安乡抓扶贫工作。那几天正赶上下雪,他顶着风雪爬山越岭、走遍了全乡76个贫困户,每到一家,他首先了解备耕情况,帮助他们制定致富规划,解决口粮,种子、化肥、地膜资金等具体困难。黑沟村农民王连军,家中8口人,只有他一个劳力,生活十分困难。于受权同志就根据全乡细菜短缺的情况,鼓励他建塑料大棚种蒜苗、韭菜、黄瓜,并借给他1500元。当年冬天,王连军仅蔬菜一项就收入5000多元。第二年,又借给他1000元,帮他买了一台四轮拖拉机搞运输,到1987年末就收入10000多元,彻底摆脱了贫困,走上了致富之路。为了广开致富门路,调节产业结构,通过亲自考察了解,于受权同志根据当地木材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又为黑沟村借款6500元,帮助黑沟村办起了木旋厂,安排了12名贫困户劳力,当年获利7000多元。在几个月的扶贫工作中,于受权同志共帮助太安乡解决优良种子27000斤,化肥273吨,农膜27吨,帮助农民买猪56头、耕牛7头,当年就使63个贫困户脱贫,全乡粮食产量比1985年增加200多万斤。1988年为了扶持三道沟乡发展网箱养鱼,他及时向省、市汇报,求得上级的支持。并进行实地考察、跟踪问效,他又帮助乡里借款20万元,养鱼53箱,年底创利15万多元。从1985年到1988年,在于受权同志同全局同志共同努力下,扶持区、乡(镇)、村企业72个,投资400万元,全区工业产值1985年为2537万元,1988年已达到了6636万元,增长了1.5倍多。
八道江区共有76所中小学。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办学条件很差,倒危房屋很多,甚至有的课桌还是建国前的。于受权同志担任财政局副局长以后,多次与区文教局同志一起,逐校进行实地调查,制定了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校园建设的全面规划,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从1985年开始,共投资31.4万元,维修校舍8千平方米,增加课桌2千多套。还借款40万元,扶持学校办工厂,开展勤工俭学。因此,八道江区连续3年被省、市评为校园建设先进单位和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三、“不会抓收入的财政局长不是合格的局长”
八道江区是1985年建立的新区,1987年开始建立一级财政。由于建区时间短,底子薄,区财政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面前,是伸手向上,靠国家补贴过日子,还是大胆改革,开拓财源,增加财政收入,改善财政状况。于受权同志认为:做为一名财政局长不能只会当‘出纳’,只知道伸手要,应把功夫下在大力组织收入上。“不会抓收入的财政局长,不是一个合格的局长”。因此,几年来,他与全局同志一道,冲破各种阻力,大胆探索,不断开拓,为全区增加财政收入做了大量的工作。1988年,八道江区屠宰税和临商税一直由税务部门征收。但由于税务部门人员少、任务重,加上管理体制不完善,漏税现象十分严重。针对这些情况,于受权同志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改革设想,提交领导讨论。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支持下,区财政、税务、工商、物价、审计、公安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对上述两种征收办法进行改革。一是将原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屠宰税改由畜牧兽医站代征收,实行检疫、收费、收税“一条龙”。二是临商税,由过去的税务部门征收改为街道财税所征收。由于采取了以上两种改革办法,调动了代征员和税收征管人员的积极性,堵塞了漏洞,1987年全区征收屠宰税仅8000多元,1988年7月实行改革后,仅两个月的时间就征收4万多元,到年底征收11万元,临商税1987年只收了23万元,1988年达到了68万元。
多年来,由于于受权同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了大量的工作,1986年被评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浑江市财政系统模范干部;1987他被评为浑江市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从1985年到1988年,他连续4年被评为区先进工作者和模范干部;1983年到1988年他连续6年被各级党委评为优秀党员;1989年,他又被评为全国财政系统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