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政府在推进全县廉政建设中,通过专题调查和对典型案例的解剖发现,近几年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之所以能竞相攀比,滥发各种奖金、实物,擅自购买高档商品,乱上计划外基建项目,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有财政未管起来的那一部分预算外资金作财源。因此,铜山县人民政府把预算外资金称之为“老虎”,认为截流先断源,止沸先抽薪,只有抓好预算外资金管理,把“老虎”装进“笼子”中去,砍断那些搞不正之风的财路,才能刹住不正之风。基于这种认识,县政府决定,要把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作为廉政建设的关键性环节来抓。
一、层层发动,统一思想,上下齐心缚“虎”进“笼”
铜山县近几年在深化改革和经济增长的同时,预算外资金也相伴增多,1986年到1988年的三年间,几乎翻了一番,由4142万元增加到809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由2030万元增加到4172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只有1400万元,有66.5%的预算外资金财政未管起来。铜山县人民政府根据推进廉政建设的需要,决心对这一部分预算外资金进行清理整顿,纳入财政管理,切断影响廉政建设的财路。在清理、整顿正式开始前,他们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全面布置预算外资金清理整顿工作。同时利用县报、广播、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清理整顿的目的意义,并帮助单位消除三个顾虑,增强清理整顿的自觉性。一是消除“清到谁谁挨整”的思想顾虑。他们反复讲清,清理整顿预算外资金的目的是将其纳入财政管理的轨道,改变目前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根除造成不正之风的条件,决不是清理哪家整哪家,即使单位在预算外资金管理上存在问题,只要能自查自报清楚,自觉纠正,就既往不咎,或从轻处理。二是消除“清理就是充公”的思想顾虑。他们从一开始就讲明,清理出来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凡是合理的收入决不充公。三是消除“花钱不便”的思想顾虑。他们讲明,把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轨道,只是财政监督和财政服务的一种形式,只要开支合理,符合审批手续,各单位随花随取,优先服务,决不层层设卡。通过入情入理的说服教育,大家丢掉了顾虑,有的单位本想打个埋伏,也主动将资金划交财政专户管理,从而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清仓盘库,不留死角,把清查工作做实
为了加强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县专门成立了清理整顿预算外资金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常设机构,指定专人办公,使全县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局面。为了使各单位在清查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县政府制定下发了预算外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处罚暂行办法等六个文件。为了保证清理工作能扎实稳妥地开展,他们统一使用力量,从39个乡镇和120个县直单位抽调1700余人,对县乡960个单位私设的小金库、各种往来款项、名目繁多的存放款、多头银行账户,单位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等,进行了逐一清仓盘库。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政府组织了300多人,分成五个检查组,对全县清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自查和检查情况,全面检验核实。全县共清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120个,其中行政单位45个,清查出结余预算外资金1850万元(含银行存款650万元),有收入的事业单位41个,清查出结余预算外资金770万元(含银行存款560万元)。全县39个乡镇共清查848个单位,清查出预算外资金1400万元。截至去年10月底,县直行政单位已划交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达120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84万元增加1016万元。由乡镇管理起来的预算外资金,也由零上升到1300万元。
三、严肃纪律,分类指导,健全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
在清理整顿中,铜山县政府不仅注意把本县预算外资金底数摸清,而且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着力研究制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办法,建立起完整配套的管理制度。
一是坚决取缔小金库。如他们在这次清查中发现某局机关所属的六个单位在收费和资金管理上,逃避财务部门的监督,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收入金额达15万元,支出达12万元,大部分用于个人福利奖励,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等。又如某乡生产建设负责人,利用职权之便,擅自征收塌陷地开发费45000元,作为“小金库”资金,用于购买商品房和供个人挥霍(这位负责人已受到法律制裁)。这次清查中,全县共查出并撤销“小金库”330个,收回违纪金额42万元。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并作出严格规定,今后任何单位不得再私设“小金库”。
二是取消预算外资金多头存款帐户。一些单位为逃避监督,将资金化整为零设立多头帐户,或将资金存入市区各金融部门。清理中县政府严格规定,凡在徐州市市区银行所开设的帐户及所有多头帐户一律撤销,并将全部资金转到本县内新设立的收、支两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这个要求,他们从全县查出的1628个帐户中已撤掉380个。
三是限期收回“三角债”和各种往来款项。这次清查中,共清查出这类资金166万元,他们经过多方面的协调联系,能收回的到去年10月底已全部收回,对一时确难收回的,也已拟出方案限期收回。
四是收回委托放款和大面额有奖储蓄,并没收其非法所获利息。例如有个单位将“小金库”花剩的3000元钱,用于购买有奖储蓄。这次清查出来后,即决定将其本金和利息一并缴入财政。又如,某单位经上级有关部门应允,存入大面额款项达34万元,清查过程中,该单位主动开列清单移交县财政,由县财政到期收回。此类资金全县共清出并已收归县、乡财政的计38万元。
五是将吃“双饭”的事业单位的自收资金纳入财政挂钩管理。对经人事部门批复并有能力实行自收自支的单位,坚决抽出财政拨款;对目前完全实行自收自支还有一定困难的单位,也分别制定了用其收入抵补财政补贴的定额,减轻财政负担。县属有收入的单位目前已有61家将资金全部交县财政,实行挂钩管理。
六是理顺预算外资金使用上的条块关系。过去财政不给资金,靠收取管理费过日子的建材、冶金、化工、轻纺四大公司及其它少数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一直未纳入财政管理,对其约束力不强。这次清理中,县政府专门给他们开设了户头,使其转入财政管理轨道。再如公安等系统,以往是块块收、条条用,而且所、局各自为政,收支管理比较混乱。经过县、局、乡三方协调,实行了所由乡财政、局由县财政管理的办法,从而使预算外资金使用上的条块关系得以理顺。
七是严格收费管理,实行“两证一票”制。全县共清理县级收费单位83个,收费项目1050个,乡级收费单位641个,收费项目1830个。经过审定,报经县政府批准,由物价部门发放“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从去年10月1日起,全县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都已向群众公开,实行亮证收费,有效地控制了一些单位滥收乱罚现象。
八是健全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在清查处理的同时,他们针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不严、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不断完善措施,强化财政的监督制约机制,先后制定了《行政部门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预算外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每月上报用款计划、收支情况报表和预算外单位财务抽查、定审、会审制度。他们将过去预算外资金分散管理,改变为由县乡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一律纳入财政管理,支出须经财政审核批准。与此同时,他们还通过清理制定了全县财会人员百分考评和会计工作升级达标考核制度,以此来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措施,较好地堵住了预算外资金使用上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