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过热,规模过大,投资结构不合理,非生产性投资膨胀过快,造成建设资金需要与可能相矛盾,建设规模与物资供应量相矛盾,从而导致建设周期长,投资效益差。固定资产投资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审计监督十分必要。
一、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和投资方向的审计监督。
固定资产投资与生产的关系“互依性”大,在确定投资结构和方向时,就要求从国民经济现有生产水平出发,确定正确的投资方向和合理的投资结构,以提高投资效益。目前,国家正在对近两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进行清理整顿,对投资方向、结构不合理的投资项目进行压缩,将投资方向重点放在能源、交通、通讯、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原材料、出口创汇产品的开发、“短线”产品的开发等投资项目。审计是综合性经济监督部门,具有宏观调控和决策的职能,对固定资产的投资方向、结构进行审计监督,就是要使固定资产的投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总之,要通过审计宏观调控和决策职能的发挥,使固定资产的投资方向、结构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固定资产投资要有利于扩大和改善社会生产物质技术基础和现代经济技术的发展,要求固定资产的再生产,能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日益增多的、质量更好,效能更大的固定资产,增加生产能力,扩大社会再生产规模。这就要求固定资产投资要同技术进步密切联系起来,并且要以技术进步为前提。
2.固定资产投资要有利于改造旧的生产结构,建立新的生产结构。固定资产是进行社会再生产的物质技术条件,它的结构基本上决定了社会生产结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改造旧的生产结构,建立新的生产结构体系,这是社会化大生产的趋势。
3.固定资产投资要有利于改造旧的生产布局,合理配置社会生产力。要做到合理布局生产力,就要根据自然资源的特点和国防战备的需要,使工业在全国尽可能平衡分布,使生产部门接近原料、燃料产地和消费地区,促进各地区经济合理分工和综合发展,缩小地区和城乡差别。
4.固定资产投资要为发展科学文化事业、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创立物质基础。现代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有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求住宅、城市公用设施等也要有所发展,因此,固定资产投资要为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创造一定的物质基础。
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对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投资方向正确的项目,要给予积极的支持,反之,对投资结构不合理、方向有偏差的项目,要建议计划部门不予审批下达计划,银行不予投资贷款,物质部门不予材料供应。对已列入计划的投资项目,要建议停建或缓建。
二、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前期工作的审计监督
固定资产投资的前期工作是指从投资项目的酝酿提出到列入计划开工建设以前所进行的一系列工作。对前期工作的审计,就是审查其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着重审计以下几个方面。
1.对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审计,主要是审查项目建议书所涉及的内容,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同时结合投资地点的水利、矿藏、能源交通条件以及现有生产力的布局等经济技术条件,审查其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内容是否切实可靠。
2.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计,主要审查其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探、地形测量、地震、气象、环保等技术资料的科学性,投资新增生产能力原料、燃料是否有保证,产品是否适销等。同时,要审查投资项目的预计经济效益是否合理,技术上是否先进,条件上是否可行。
3.对投资项目设计的审计,主要审查其设计的合理性,是否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否达到节约投资的要求,对设计要求投资项目所采用的国外设备,是否有配套能力。
三、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的审计监督
近两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中,不少项目缺乏资金保证,造成乱摊成本乱挤流动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现象,因此,必须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进行审计,看其投资项目资金是否有保证。从国家整体看,固定资产的投资资金来源主要由下面四个部分组成,即:积累基金、折旧基金、银行储蓄存款、国外资金。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部分。在审查时主要是看积累基金在分配上的合理性,即:积累基金在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国家储备之间的分配比例是否合适,有无固定资产挤流动资产和国家储备的现象。折旧基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折旧资金,它是固定资产投资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另一部分是大修理折旧基金,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大修理,不计入固定资产投资来源,审查时主要是看有无将大修理基金挪作固定资产投资。银行储蓄存款主要是利用城乡人民闲散的、待用的储蓄存款,发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审查时主要看长期储蓄存款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数量大小,贷款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突破贷款指标,是否有利于贷款发放和物资之间的综合平衡。国外资金包括国外贷款、补偿贸易、合资经营三个部分,在审查时主要看利用国外资金的偿还能力,出口创汇能力,以及利用外资同国内资金和物资的配套能力。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概(预)算的审计监督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概(预)算的正确与否,关系到投资项目的真实性。近两年有的投资项目在概(预)算上“水份”过重,不遵守预算定额,抬高预算,乱取费用。因此,应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概(预)算的审计监督。审查内容为:1.在编制投资项目概(预)算时,是否坚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简明、适用”的原则。2.编制概(预)算的依据是否正确。3.是否按照规定的步骤编制概(预)算。4.概(预)算的计量单位是否正确。5.概(预)算的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6.人工消耗量指标和材料消耗量指标及施工机械台班消耗指标是否正确。对高估冒算的不合理投资费用,要予以剔除,以保证项目造价的真实性。
五、加强承包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审计监督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企业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随着企业“两权分离”的实行,企业对资产有一定的处置权。由于目前承包经营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承包期限普遍较短,承包人的较大的决策不能在短期内付诸实现,造成承包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上容易采取短期行为,注重承包期内能“吹糠见米”的投资项目,重非生产性投资,轻生产性投资,轻长期投资,对这一问题如果不加以有效的调节控制,将会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不良后果,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为此审计机关应加强宏观调控,对承包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方向、结构进行审计,尽量杜绝不合理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其投资的短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