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本刊讯:财政部于1987年11月19日发出《关于1987年国家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做好今年国家财政决算编审工作,更好地反映一年来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成果,现将1987年国家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省长会议精神,狠抓增收节支
今年以来,在“双增双节”运动和深化企业改革的推动下,国民经济继续稳定发展。但财政收入进度缓慢,支出压缩不够理想,完成今年预算收支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长会议精神,狠抓年前增收节支工作,努力实现国家财政收支任务。
大力压缩和控制支出,是平衡今年国家财政收支的关键,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今年省长会议的精神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要求,把财政支出按核定的节减比例坚决压下来。要严格控制基本建设支出,核实价格补贴,大力节减行政经费,压缩企业管理费和社会集团购买力,把能够节省的钱尽量节省下来。
收入方面,要认真清理和查处偷漏拖欠税利。对超越权限减税、免税,乱退国库收入以及各种形式挖国家财政收入的款项,都要结合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认真清理,坚决纠正,收缴入库。
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当...
本刊讯:财政部于1987年11月19日发出《关于1987年国家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做好今年国家财政决算编审工作,更好地反映一年来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成果,现将1987年国家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省长会议精神,狠抓增收节支
今年以来,在“双增双节”运动和深化企业改革的推动下,国民经济继续稳定发展。但财政收入进度缓慢,支出压缩不够理想,完成今年预算收支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长会议精神,狠抓年前增收节支工作,努力实现国家财政收支任务。
大力压缩和控制支出,是平衡今年国家财政收支的关键,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今年省长会议的精神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要求,把财政支出按核定的节减比例坚决压下来。要严格控制基本建设支出,核实价格补贴,大力节减行政经费,压缩企业管理费和社会集团购买力,把能够节省的钱尽量节省下来。
收入方面,要认真清理和查处偷漏拖欠税利。对超越权限减税、免税,乱退国库收入以及各种形式挖国家财政收入的款项,都要结合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认真清理,坚决纠正,收缴入库。
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增收节支的基础上,一定要做到自求收支平衡。为缩小国家财政收支差额,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认真审查财务、财政决算,如实反映情况
单位财务决算是国家财政决算的基础,必须从基层单位的财务决算抓起,逐级认真审查,以确保今年国家财政决算的质量.
对企业财务决算,要根据财政部(87)财工字第63号《关于抓好国营企业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和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着重审查其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纠正各种不符合规定的摊挤成本、费用问题;审查企业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压缩指标的落实结果,纠正铺张浪费的现象;审查企业留利情况,纠正随意放宽政策,让利减税的问题;审查各项经营收入入帐情况,纠正截留国家财政收入的问题;审查亏损企业的扭亏增盈情况,纠正违反制度,随意退库弥补亏损的问题;审查企业还贷情况,纠正挤利还贷问题;审查企业各项专用基金提留和使用情况,纠正不按规定标准、范围提取和使用的问题。要严格审查和纠正企业乱提价乱涨价问题,对擅自提价或变相涨价的收入,要遵照国务院国发(1987)44号通知规定;分别上缴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
要加强外贸、粮食以及商业企业财务决算的审查,认真核实企业亏损和国家价格补贴款,对虚报冒领的补贴必须如数追回。特别是对外贸企业财务决算要认真审查,外贸企业在收购出口商品时,不能擅自发放价外补贴;要严格按中央规定发放奖金,对地方自定政策规定给的奖励、地方政府的各种摊派、外贸企业退税给生产企业等擅开中央政策口子的做法,必须坚决纠正,凡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列入决算。
对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审查,要认真贯彻执行“三保、三压”的方针。国家计划内的基建支出,要严格按预算指标控制,不得突破;地方自筹基建支出也要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之内,如有超过,其超过部分不准在今年财政决算中列支。对各项基建支出,要严格划清预算拨款、“拨改贷”和银行自有资金贷款支出的界限。对“拼盘”项目,凡是没有分别记帐的,必须按照资金来源比例,分别编报基建支出决算,不准先花国家预算的钱,留下自己的钱,变相增加今年国家财政决算支出。
无论是“拨改贷”基建支出,还是预算拨款基建支出,都必须按照建设银行实际发生数(即银行支出数)如实报帐,不得用财政拨款数“以拨作支,以领代报”,虚增今年财政决算支出。
对行政事业财务决算,要严格审查经费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着重审查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会议费、差旅费的压缩情况和问题;审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奖金、补贴、津贴等有关情况和问题。凡是应由预算外开支的费用不得挤入预算内列报;按规定属于基本建设的开支,不得挤占行政事业费。同时,要防止和纠正随意以领代报,以拨作支等虚报国家财政决算支出的问题。
对各级财政总决算,要着重审查各项预算收入是否已按国库全年入库数全部编入本年决算,是否有不按国家规定,乱退国库收入的现象,审查各项预算支出是否按核定后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如实汇总,对财政直接经办的支出,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列支报销原则,如有估列代编、随意以财政拨款数以拨作支等虚列支出情况,必须予以剔除。此外,还要审查决算收支平衡结果,对少报结余、虚报赤字等弄虚作假现象,必须核实纠正。
三、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处理决算审查中的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对决算审查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发(1987)89号《关于开展1987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86)国检办第44号、(87)国检办第105号补充规定和国发(1987)58号《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以及有关的法规、规章,严肃处理。对于大检查中查出的违纪问题,应抓紧处理,该交的收入和应剔除的支出,尽量反映到今年的财政决算中来,不要拖到下年。
四、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决算编审工作
国家决算是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是一年来国民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也是向人民报帐的一件大事。各级财政、财务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在当地政府和本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决算的组织领导,及时督促检查。
今年的决算编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及时交流情况,掌握进度,深入基层、督促帮助;要采取单位自查、联查、互查和上级重点审查等形式,抓好决算审查工作:要按照上级规定的期限,报送各项财务决算和财政决算,以保证国家财政决算及时编审、汇总;对决算编审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做得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批评和教育,对拖期不报决算的,上级部门有权暂停其预算拨款。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决算编审工作,认真总结一年来财政财务管理和改革的经验,不断提高财政、财务工作水平。
五、关于决算编审工作几个具体问题
(一)1987年地方财政支出结余,全部留归地方。其中,中央专项拨款的支出结余,除按规定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者外,其余均留归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地方财政包干范围内的各项支出结余,应当根据集中资金和少动用上年结余的精神清理控制结转项目和数额。凡事业计划已经完成的,不再结转;事业计划虽未完成,但可以不办或缓办的,也不要结转,特别是预计有赤字的地区有结转支出应大力压缩,必须结转的,也要视地方财力的可能办事。各级财政部门都要坚持有钱可结转、无钱不结转的原则,尽量控制和压缩结转支出,不能一方面不加控制地结转,另一方面又要求上级财政解决结转项目所需要的资金。
(二)1987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结算,除属于正常上解或补助,以及预算执行过程中一般上划、下划、追加、追减事项,仍按现行财政体制有关文件规定,年终分别进行结算外,对于国家统一采取的财政经济措施,按规定需要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单独结算的事项,我部将另发具体结算办法,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按照要求,及时提供有关的详细准确数字、资料,尽量事先核对清楚,以便决算时及时结算。
(三)为了便于年终清理,今年地方预算与中央预算之间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相互划转,凡是在11月底前已办理预算、财务手续的,应当及时结清缴拨款项,并按划转后的财务隶属关系编报决算;凡是在11月底前没有办理预算、财务手续的,今年不再办理划转,其决算仍按原隶属关系编报。
(四)1987年实行预算包干办法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年终“预算包干结余”,仍采取预算结转的办法,不列财政决算支出,以免虚增本年财政支出。
(五)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12号《关于科学技术拨款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和国家科委、财政部(1986)国科发条字0130号及0577号通知的规定,1987年地方各部门的科研事业费,应同中央部门的科研事业费一样,划转同级科委归口管理,由各级科委统一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科学事业费财务决算,并按规定的格式提供分部门决算数字材料。
(六)根据我部(87)财预字第88号《关于地方批准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规定》,企业比利改税多得的好处一律在“国营企业改革支出”科目中列支,不能从收入中退库,也不能在企业应交的所得税、调节税中抵留。
根据我部(87)财工字第407号《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地方收入分成比例低于50%的自费改革的省、直辖市,中央财政年终结算时给予适当补助。分成比例低于50%的计划单列市,年终决算时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单独结算拨补。
其他有关财务问题,均按上述“通知”办理。
(七)关于中央向地方借款的帐务处理。根据省长会议决定,中央向地方借款,其会计核算手续今年暂按我部制发的《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办理(即:地方会计核算时,在“地方借给中央财政款”和“与上级往来”科目中予以反映),有关借款的资金,中央对地方采取抵顶预算补助款和专项拨款的办法处理。个别抵顶不完的,余下部分由有关地区专项上交中央。
(八)今年的地方自筹基建,要根据省长会议精神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审计署、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财(1987)14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筹基建资金管理的规定》,严加控制。年终按我部(87)财预字第144号文件下达的地方自筹基建控制指标审查,如果超过,其超过部分,今年的决算不准列支,并从明年的地方自筹基建指标中扣回。
(九)根据我部(86)财商字第367号《通知》,新增省间粮食调拨经营费净收入和净支出,应分别在“新增粮食调拨经营费收入”和“新增粮食调拨经营费支出”科目中反映。各地应当严格按此规定执行,不得再在“粮食企业亏损补贴”科目冲退。如果未照此办理者,应立即按规定调整帐务,改正过来。省内地(市、县)间新增的粮食调拨经营费净收入或净支出,也应比照上述要求办理。
(十)各地自定的各种粮油价外补贴支出,如自行提高加价款比例和收购粮油价外补贴,自行议转平,以及在中央规定的议转平收购价外增加补贴的款项,应全部由地方自有财力负担,并按我部(87)财商字第249号的规定,在“地方粮油价外补贴”科目专项列支。今年以来,凡已经从收入中退库或在其它科目列支的,应立即按规定纠正过来。
(十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7)38号《关于纠正用提价办法集资扩大基建规模的通知》规定,除经国务院特殊批准的华东三省一市外,其他地区不准搞加价集资办电,已经搞了的,其加价集资的收入一律专项上交中央财政。
(十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总决算按我部印发的统一表格填制,一式六份报送我部。沈阳、大连、哈尔滨、武汉、广州、重庆、西安市和青岛市的财政总决算,按我部印发的统一表格一式六份报送我部。为了做好明年3月向全国人代会报告预决算的准备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总决算中的“决算收支总表”(当年收支部分),请于明年2月底以前经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我部。1987年财政总决算的报送时间仍应于3月底以前报送我部。
几个计划单列市向省报送财政决算的时间,按省的规定办理。
秦皇岛、烟台、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湛江、北海等沿海对外开放城市以及四个特区的财政总决算,在报送省、自治区财政厅的同时,抄送我部一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几个计划单列市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的具体规定、财政决算表格和其他有关决算文件,请抄报我部备查。
为了做好明年3月向全国人代会报告预决算的准备工作,中央各主管部门汇总单位决算中的“银行支出数汇总表”(连同全部“签证单”),请于明年2月上旬以前核对准确无误并经机关负责人审定后上报我部。其余各表仍按往年规定至迟于3月20日前一式三份报送我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金库的1987年中央预算收入年报,应于明年1月底以前对帐签证无误后上报中央总金库。为此,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对签证,不得拖延,以保证国库按期上报。
国防费决算,也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认真组织编审工作。具体办法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抄送我部备查。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经费决算的编报原则,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规定办理,具体办法,由武警总部制定,抄送我部备查。武警部队的汇总经费决算,应于1988年2月底以前一式三份报送我部。
(十三)为了提高财政决算编审工作效率,保证及时、准确地审核、汇总国家财政决算,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采用电子计算机汇总地方财政决算,并按要求用计算机输出财政决算各有关表报送我部。在报送决算报表的同时,报送电子计算机软盘。
以上各点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具体情况布置执行。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