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派驻十八省(市)财政厅、局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简称中企处),按照国务院关于边组建边开展工作的要求,几个月来,在组建机构、选配干部的同时,积极开展了业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中企处对辖区内所有的中央企业1985年度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职工人数、工业产值、实现利润、上交税利等主要经济数据进行了统计,已有9个省、市汇编资料上报,其余地区也正在陆续整理。与此同时各地中企处的同志又深入到企业,了解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行的财务体制。为了打开工作局面,许多省、市财政厅(局)还召开了本地区中央主管部门和主管公司财务负责人座谈会,协商部署开展工作的有关问题。
二、北京、吉林、山东、陕西、甘肃等省市中企处,为使干部了解熟悉业务情况,掌握工作方法,尽快适应工作的需要.对已配备的驻厂员进行了培训和实践锻炼。吉林省的做法是:第一步,主要讲解驻厂员工作的基本知识,外贸企业核算和审查决算的要领,财务大检查的有关政策、方法等;第二步,在本省参加全国财务税收大检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练兵;第三步,在总结财务税收大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审查企业1987年财务计划和1986年决算为主,进一步...
财政部派驻十八省(市)财政厅、局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处(简称中企处),按照国务院关于边组建边开展工作的要求,几个月来,在组建机构、选配干部的同时,积极开展了业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中企处对辖区内所有的中央企业1985年度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职工人数、工业产值、实现利润、上交税利等主要经济数据进行了统计,已有9个省、市汇编资料上报,其余地区也正在陆续整理。与此同时各地中企处的同志又深入到企业,了解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行的财务体制。为了打开工作局面,许多省、市财政厅(局)还召开了本地区中央主管部门和主管公司财务负责人座谈会,协商部署开展工作的有关问题。
二、北京、吉林、山东、陕西、甘肃等省市中企处,为使干部了解熟悉业务情况,掌握工作方法,尽快适应工作的需要.对已配备的驻厂员进行了培训和实践锻炼。吉林省的做法是:第一步,主要讲解驻厂员工作的基本知识,外贸企业核算和审查决算的要领,财务大检查的有关政策、方法等;第二步,在本省参加全国财务税收大检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练兵;第三步,在总结财务税收大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审查企业1987年财务计划和1986年决算为主,进一步掌握企业的基本状况,从而提高业务水平。
三、抓住重点企业进行财务大检查。据上海、山东、辽宁、吉林、甘肃等部分省、市统计,截止1986年12月底,共查出重点企业违纪金额达2.8亿元。吉林省中企处仅对省外贸粮油、土畜产进出口公司进行检查,就发现用增加外贸亏损归还贷款和扶持生产资金单列帐户的办法,截留收入1150万元和挤占成本580万元。
四、积极帮助企业挖掘增产节约潜力,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财政收入。上海市中企处的驻厂员会同上海石化总厂多次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加强物资管理,试行原材料节约奖,制定了原材料节约奖试行细则,确定了石化总厂所属的8个单位中的28种产品51种原材料的考核定额,并规定了起奖额以财务成本核算资料为准计算和计提奖金的有关制约指标。经1986年试行,效果较好,加强了计量管理和财务核算,提高了企业职工节约原材料消耗的积极性。据年终决算报表反映,其中20种产品35种化工原材料的单耗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全年节约额10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