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远市素有“金城天府”之誉,是全国黄金生产第一市(县)。随着农业产业化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小城镇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已经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到1999年,全市小城镇已发展到17个,建成的城区面积达40多平方公里。这些年来,招远市财政部门及时顺应小城镇发展趋势,本着“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规模适度、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扶持以“中心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实现了小城镇经济事业大发展,小城镇居民致富迈大步,财政收入逐年大增长的喜人局面。全市有19%的农村人口进入小城镇,85%的乡镇工业,37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3家批发交易市场集中小城镇,乡镇级财政收入一半来自小城镇区,初步形成了农民向小城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传统农业开始走向商品经济的大舞台。
一、舞好龙头推进“中心镇”建设
在发展小城镇问题上,招远市始终坚持既要积极推进,又要避免盲目性的原则,认真吸取了以往一讲发展就“大干快上”,一提支持就“开兜解囊”的乱“拍脑袋”的教训,首先抓住“中心镇”的建设与发展,对其进行重点支持,以带动整个小城镇建设。1995年“全国第一黄金镇”玲珑镇被烟台市政府列为重点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全镇在黄金企业带头下,1999年实现了工农业总产值23亿元,完成利税2.2亿元,人均纯收入4560元,财政收入达1750万元,被国家建设部授予“村镇建设新型乡镇”称号。以海滨旅游度假村为龙头的辛庄镇,近几年投资1亿多元搞基础设施建设,并形成了一条由果品批发、海产品批发、冷藏餐饮、旅游住宿、建筑安装、车辆维修、车站等设施于一体的“经济长廊”,城市化水平达到22%,各项经济指标都达到中心镇要求,对周围地区有很大的辐射能力。
二、用活政策坚持“放水养鱼”
实施农民“进城准入”政策。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民的城镇化,没有农民的积极性,就没有小城镇的发展。招远市玲珑、辛庄两个“中心镇”实践证明,以改革户籍制度为突破口,鼓励先富起来的农民居民带资金到城镇建房买房落户、办厂经商就是一招“活棋”,既解决了小城镇的资金来源问题,又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不仅不会抢城里人的饭碗,而且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这样,人财两气聚,则城镇兴,经济活,财政旺,居民富,一进“四得利”。全市共为“中心镇”办理农转非户口1800多户,有5600多人进入小城镇。进镇农民子女在上学、参军、招工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有力地稳定了他们的人心,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农民大胆进镇务工经商的积极性,并在全市农民中形成进城的“连锁反应”。
实施财政投资“筑巢引凤”政策。招远市小城镇建设按照“现代化、开放型、花园式”的目标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施了小城镇建设带动战略。主要坚持三条原则:一是高起点,使居住区、工业区都达到“五通一平一到位”即通电、通水、通路、通暖、通通信,地面平,服务到位。二是坚持科学性。按现代化小城镇要求,美化环境与发展经济于一体,形成美丽、大方、实用、别具一格的小城镇建设格局。三是坚持配套性。对城镇区绿化景点、水电、通讯、文化娱乐等工程配套设计。玲珑镇先后用于小城镇建设的资金达5亿多元,其中财政连续6年投入8000多万元。好的环境不仅引来本地、也引来外省的农民投资小城镇建设,还为外商投资创造了条件。
实施优惠的税费免减政策。为了保证小城镇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把有限的资金潜力都挖出来,招远市在国家政策范围允许的情况下,给予税费减免,把进小城镇的农民积极性“拢住”,如玲珑镇规定凡在工业园区创办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政府负责“五通一平一到位”和各种征地手续,土地可以长期无偿使用,三年内免交各种税费。
三、多渠道投入聚力“建城造镶”
小城镇建设资金不足,是制约小城镇上档次、扩规模、提质量的主要“瓶颈”。在市、乡(镇)两级财政吃紧的情况下,招远市采取多种办法,全方位聚集可用财力,投入小城镇建设。一是财政挤闲散资金。在各级财政保工资、保法定支出的基础上利用闲散资金用于小城镇建设,近几年招远市共用此类资金5000多万。二是财政加大对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点公益事业项目投入,为发展小城镇经济创造条件。如针对黄金企业污染,造成小城镇生产经营环境恶劣的情况,1999年投资1100万元新建一座日处理污水2万吨的现代化污水处理场,并达到国家级处理标准。投资1400万元用于城镇美化绿化,新增城区道路硬化面积9.9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9.2公顷。投资1300万元为小城镇和农村改造电网。三是利用财政贴息的办法,调动信贷部门投入和小城镇招商引资的积极性。1999年全市财政先后为农业深加工项目贴息100多万元,为小城镇新开发产品贴息70多万元,使银行部门敢于为高科技和效益好的项目大胆投资,将现在和未来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引导到有希望、有效益的可以成为新增长点的小城镇建设上来。四是吸引农民投资,建立多元化的小城镇建设融资机制。广大农民是“造城建镇”的主体,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下,正确引导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和资金投入参与小城镇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进行水电路综合开发,如招远市确定的两个中心镇,投资在400万元以上的有20多家,1000万元以上的5家,最多的一家投资5000多万元。在招远市初步形成了农民想进小城镇、愿进小城镇、争进小城镇和农民进入小城镇后有干头、有奔头、有挣头的良好态势,一个个美丽富饶的新型小城镇,如雨后春笋在招远市蓬勃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