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农为本,民以食为天”。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财政作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在支持农业发展上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财政支农工作,应当围绕支农资金的筹集、投入和管理做文章。
一、在支农资金的筹集上要注重四个方面
目前财政支农资金在财政投入中仍占主导地位,是支农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如何筹集支农资金特别是财政支农资金呢?笔者以为,应注意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长幅度。应该说,近年来,随着财政状况的不断改善,许多地方用于支农的财政投入年年都有所增加,但由于财力不足、农业比较效益低等原因,增长幅度还不够,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必须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长幅度。为此,一方面,应当从政策上作出规定,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支农资金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重。各地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确定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长幅度。原则上,财政支农资金的增幅应略高于财政收入的增幅。另一方面,要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到了用钱的季节,财政支农资金应该提前到位,但遗憾的是,有些地方在支农资金的拨付上较为迟缓,不能及时到位,延误了农时,没有发挥支农资金应有的作用。
二是引导农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应该说,眼下在很多地方农民手中的余钱还是不少的,但投资农业的兴趣不大。财政部门应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农业生产,进而引导农民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三是吸引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发展农业固然主要依靠财政资金和农民自身的投入,但完全依靠这两个方面是远远不够的。办好农业是全社会的事,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此,不仅要增加财政和农民自身对农业的投入,而且还应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包括工商企业、城镇居民的钱投向农业。
四是减轻农民负担。尽管按照国家规定,农民负担应该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但实际上,在不少地方,农民负担仍居高不下。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有的地方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现象严重,使农民的非税负担远远超过了5%,严重影响、挫伤了农民投资农业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为此,必须通过改革农村税费制度等途径,把过高的农民负担减下来。减负意味着增收,农民负担减下来了,不仅有利于农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而且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二、在支农资金的投入上要突出四个重点
要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作用,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在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上应突出以下四个重点:
第一,重点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心任务。对此,财政应当予以重点支持。具体讲,要围绕“名、优、特、新、科”5个字做文章。“名”,是指名牌农副产品,其信誉好、影响大、效益好,财政在支农资金的投入中,通过重点支持名牌农副产品生产,应达到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的目的;“优”,是指优质品种作物,如优质水稻、优质小麦、优质水果等,财政在支农资金的投入中,通过重点培植优质品种作物,应达到用优质产品代替劣质产品、逐步淘汰劣质产品的目的,以满足市场的需要和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要求;“特”,是指有特色的农副产品,通常是一个地方的支柱产业,比如,茶叶、香菌、板栗等就是一些山区县的传统特色产品,也是其重要的支柱产业,财政在支农资金的投入中,通过重点培植特色产品,应达到扩大种植面积和进行深加工的目的;“新”,是指新的品种和新的产业,比如生态旅游、观光农业等,财政在支农资金的投入中,通过重点支持新的品种和新的产业,应达到鼓励创新、刺激消费的目的;“科”,是指科技含量高的农副产品,财政在支农资金的投入中,通过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应达到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的目的。
第二,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是稳定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根本途径。当前,在一些地方,农业设施老化、水土流失等问题较为严重,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造福子孙的重大工程,不仅需要的资金多,而且回收期限也比较长,各级财政要利用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条件,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支农资金投放的一大重点,为夯实农业基础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重点支持小城镇建设。积极发展小城镇,对于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带动投资和消费需求、拓宽城乡市场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财政部门要制定支持小城镇建设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要选择一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基础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城镇,从资金上予以重点支持,着力发展小城镇经济,假以时日,建设一批有较强带动能力、具有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地位的小城镇。
第四,重点支持农产品市场建设。当前,农产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但产地批发市场建设仍相对滞后,是迫切需要加强的薄弱环节。财政部门应当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农产品市场建设特别是产地批发市场建设,促进农业生产的区域化、专业化,形成具有本地优势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
三、在支农资金的管理上要做到三个坚持
在财政支农资金上重投放轻管理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个别地方甚至十分严重。长此以往,不仅难以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应有的作用,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而且还会滋生腐败现象,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加大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力度,重点要做到以下三个坚持:
其一,坚持跟踪问效。财政支农资金投放下去后,大量的工作还在后头,财政部门要一步一步地跟踪问效,并弄清效果好坏的原因,效果好,好在哪里,效果不好,又是何种因素使然。财政支农资金不能打水漂。
其二,坚持责任制度。即投放的每一笔资金都要明确相应的责任人,甚至可以考虑将财政支农资金投放与责任人的利益挂钩(比如由责任人交纳一定数额的风险金),效果好的奖励责任人,出现问题的要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其三,坚持财务公开。当前,财政支农资金“农转非”、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仍然存在,要防止乃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必须坚持财务公开,推行“阳光作业”,避免“暗箱操作”。一方面,要公开理财,凡是可以对外公示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都应当予以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监督,让财政支农资金真正支农另一方面,推行村务公开,特别是村级财务公开,搞好收支核算,定期公布账目,加强民主监督,铲除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