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之后,消费信贷启动内需,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还没有明显地发挥出来。
有许多人把消费信贷难以开展的原因归结为银行的贷款利息偏高,贷款手续繁琐,等等。似乎银行的态度不积极,才导致了百姓对消费信贷的冷漠。
这种说法听起来有道理,但却值得商榷。银行是自负盈亏的企业,而不是社会福利机构,它不仅要讲求经济效益,而且还要规避各种风险。这两条基本原则就决定了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要有严格、规范的手续,以便如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确保资金的安全。在这方面的教训我们不是没有过。1984年下半年,受经济过热的影响和局部利益的驱动,四家银行竞相“劝贷”,出现了“工商银行下了乡,农业银行进了城,中国银行上了岸,建设银行多功能”的怪现象。这些主动送上门去的贷款有的至今也没有收回来。银行的坏账和呆账损失与贷款的盲目性有着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在个人资信制度十分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只能通过严密、规范的贷款手续来防范风险。否则,就真可能落得一个鸡飞蛋打,血本无归的结局。从这个意义上说,严密、规范的贷款手续无论是对银行还是对个人来说,是利而不是弊,是担任警戒的“哨兵”而不是拦路的“障碍”。
也有人将消费信贷难以开展的主要原因归结于人们的观念落后,思想僵化,因而不愿消费,更不愿借钱消费。
原因并不是如此简单。
省吃俭用、勤俭持家固然是一种传统观念,但这一观念并不是不能打破,而且早已被许多人打破了。十几年前,人们为了买冰箱、彩电,东挪西借,一味追求超前消费,谁能说这是受传统观念的支配呢?改革开放20年,是社会经济生活发生巨大变化的20年,也是人们思想观念发生巨大变化的20年。存在决定意识,在一个开放化的社会中,任何传统观念都无法抵挡现代文明的冲击。从对消费信贷的调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人对政府的消费信贷政策表示理解,认为推行消费信贷很有必要。因此,如果把人们对消费信贷缺乏热情归结为“观念落后”,未免有些简单化。如果说,消费信贷难以开展的表层原因是由于银行的贷款手续繁琐、利息偏高和人们消费观念落后的话,那么,消费信贷难以开展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人们的收支预期不理想。人们之所以对消费信贷持一种观望态度,不是不愿消费,而是不敢消费。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人们对未来的收支预期存在着不确定性,尤其是对未来的收入预期缺乏信心。许多人都有这样的担心,即生怕哪一天,下岗的命运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反之,人们会为诸如住房、医疗、教育等项改革支付更多的钱。正是由于这种顾虑,使得人们在消费时缩手缩脚,消费信贷自然也就失去了吸引力和诱惑力。尽管存款利息一降再降,尽管商品房广告铺天盖地,尽管消费信贷五花八门,但人们就是不动心,就是捂紧自己的钱袋。居民储蓄存款不仅没有减少,而且将冲破6万亿元大关。这些,都反映出人们面对消费信贷的心态。
这就给人们发出了一个危险的信号。即人们越是缺乏信心,越是担心出现支出增加而收入减少以及下岗失业等,因而越是减少消费而增加储蓄,人们担心的情况就越有可能真的出现。因为,如果消费长期处于低迷状态,生产必然趋于萎缩,经济增长的速度就会放慢,收入减少、失业增加就会成为一种无情的现实。
由此看来,个人消费关系到全社会的发展,可谓经济增长,匹夫有责。但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早日摆脱收支预期的阴影,以积极乐观的心态迎接未来,做出正确的消费抉择。必须坚信,改革只能使人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而不会是越来越糟。
二是供求结构的失衡。从银行近期推出的消费信贷的项目如住房、汽车、耐用消费品、教育、旅游、装修、医疗等来看,消费信贷的主要对象是中等收入以上的居民和家庭。但如果稍做一些分析,就会发现,消费信贷对这些居民和家庭来说,实在有点“锦上添花”的意味。抛开住房、汽车不说,几乎所有的消费信贷项目都不具有多少实际意义。除非资金一时周转不开,人们到银行贷款进行消费并没有多少必要。
这就说明,目前在消费品市场上,从供给角度来说,存在着一个真空和盲区,即很少或没有可供中等收入居民和家庭消费的项目。尽管彩电、空调等耐用消费品的价格一降再降,但销售量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很多人都有一种不知道买什么和没有东西可买的困惑。因为,价高的买不起或养不起,如住房和汽车;价低的却没有必要购置许多,如家用电器等。这是典型的有效供给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消费信贷即使说得天花乱坠,即使再充满热情,人们也会对它无动于衷。而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即使有许多需求,但由于受支付能力和偿还能力的限制,一是他们不敢到银行去贷款,二是银行也不会对他们“雪中送炭”,提供贷款。消费信贷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还是镜花水月,可望而不可及。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信贷有些“嫌贫爱富”,这就难免陷入“能贷的不想贷,想贷的不能贷”的矛盾境地。而问题的实质在于供给与需求的失衡,进而导致消费者同银行的脱节。
那么,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出路有两个。一是降低商品房的价格。对于中高收入阶层来说,住房依然是第一需求。但由于商品房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使得大多数人的潜在需求不能转化为现实的消费行动。即使有消费信贷的支持,人们也存在着前期投入过多和还本付息压力过大的顾虑而不敢贸然贷款。根据零点公司对北京市商品房个人潜在用户进行的一项调查,92.5%的人选择可能购买的住房档次为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73.5%的个人潜在用户对购房价格的选择是2500元/平方米以下。个人收入较高的北京市对商品房的价格承受能力尚且如此,其他城市可想而知。1999年1—4月份,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6504.7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24.1%。空置面积的增加与商品房的价格过高有着直接的联系。按照一般规律,一套标准住宅价格相当于工薪阶层家庭年收入的3到6倍时,居民购买住宅的需求才有可能转变为现实的购买力。否则,就很难形成有效需求。目前,我国的商品房价格水平大多已超过普通居民家庭年收入的20倍,严重抑制了人们对商品房的需要。如果能够降低房价,大多数家庭就会将购买商品房作为一项主要支出。根据世界银行和深圳市的抽样调查,每销售1亿元的商品房,可诱发1.3—1.5亿元的住宅商品销售。而住房建设每投入1亿元,就可创造建材、冶金、机电等相关产品1.7—2.2亿元的需求。另外,住房建设每吸纳100人就业,又可给相关行业提供200个就业机会。这就说明,采取必要措施,激活商品房市场既是扩大内需的关键,又是消费信贷得以健康发展的突破口。
二是提高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收入水平。对于日常生活用品特别是耐用消费品来说,低收入家庭有着巨大的需求。而要使这种需求转化为实际的消费行为,就必须提高这些家庭的实际收入水平,使低收入家庭早日摆脱收入预期的阴影,提高消费层次。在这方面,有必要运用政府手段,通过财政分配政策遏制社会财富愈来愈向少数人倾斜的趋势,调整分配格局,理顺分配关系,缩小贫富差距。通过扩大救济范围,提高失业救济标准等手段真正增加低收入者的现实收入,以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这样,消费信贷的范围就会扩大,就会摆脱“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从而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