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吉林省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财政也步入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保证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点需要。但财政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很多,经济发展速度较慢,质量不高,有效财政收入增长缺乏后续财源支撑;财政供养人口过多,“人头费”开支负担过重;财政支出包揽过多,“越位”和“缺位”并存;公民依法纳税意识不强,收入流失严重,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制约了财政状况的好转,但同时这也是财政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在当前情况下,只有正视困难,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切实做好工作,才能逐步缓解财政困难状况,进而实现财政振兴。
(一)运用财政政策,加大促进经济发展的力度。摆脱财政困境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水平,逐步壮大经济总量和经济实力。一是从财政政策和资金上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工作。继续管好、用好特种国债、技改贴息;省政府已决定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资金,重点支持科技水平高、市场大、经济效益好的高新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按照效益优先原则,继续安排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带动作用强的骨干财源项目;对国有资产收益、国有产权转让等收入,除用于安置职工和社会保障外,专项用于国有经济的再投入。二是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导向作用。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过程中,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资金应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在增加对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上,主要运用财政贴息等手段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及其它资金,拓宽经济建设资金来源渠道,起到财政性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效益农业。财政支农工作要以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产出效益为目的,加快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效益农业,促进传统数量型农业向现代效益型农业的转变,真正做到农民受益,财政增收。四是继续开展“清费治乱”工作,尽最大努力减轻企业负担,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有效机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不仅要发展经济,作大蛋糕,而且要改进征管手段和办法,通过严格科学的征管措施,做到按政策应收尽收。这就要求严格依法治税,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禁越权减免缓税和实行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偷逃抗骗税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坚持主体税种和零散收入一起抓,并针对税源变化情况,加强薄弱环节征管,防止收入流失。针对目前吉林省非税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过高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大力挖掘地方税种的增收潜力,控制各项非税收入过快增长,逐步降低非税收入所占比重,努力增加可用财力;切实提高财政收入的质量。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切实搞好“费改税”改革,为财政增收扩大税源空间。
(三)进一步深化支出改革,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资金的使用应逐步转移到满足政府履行职能和社会公共需要上来,突出财政的公共性特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解决财政“越位”和“缺位”问题。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不断深化支出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逐步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对一些经营性的事业包揽过多、不合理的补贴过多等问题。目前,主要是结合省级机构改革,做好定编定岗工作,坚决清退超编人员,大力压缩财政供养人口。同时,根据事业单位性质,尽快研究提出削减事业单位事业费的可操作性意见,尽最大努力压缩事业单位支出。努力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角度,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重点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发放;按照“三三制”原则,把财政部门承担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优先足额纳入预算,确保及时拨付到位,并承担起“兜底”的责任。足额安排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大力压缩重点费用开支,特别是在取暖费、公务用车改革等方面要加大力度。同时,牢固树立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八不准”的规定。不断深化人、车、会、话、楼、医等一般支出项目改革,从严控制各种非生产性支出,坚决把一般性支出控制住、压下来,节省一切可以节省的资金,用于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
(四)深化财政改革,改善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实行综合财政预算,保证政府收支的完整和统一,这是建立稳固、平衡、强大财政的重要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推进预算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优化政府财力配置。近年来,吉林省对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分成办法,集中了一部分预算外资金,但力度还很不够,也欠规范,致使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仍处于“两层皮”的状态。为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办法,统筹运用政府综合财力,缓解财政困难,从今年起,省级将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现政府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二是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从目前政府采购实际成效看,应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支出对象都应通过政府采购。尚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但需用财政性质资金购买的各类办公用品、设备、公共设施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都应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向社会购买,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财务监管,建立跟踪问效制度,提高重点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重点项目投入产出效益。四是加大《会计法》的宣传力度,依法加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监管,着力整顿财会秩序混乱和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五是以产权变动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包括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划转、股权设置、产权转让在内的国有资本基础管理体系,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积极开展国有企业日常清产核资、监测和评价工作,监测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变动状况,促进企业提高资本运营质量。
(五)切实加强政府内外债管理,维护政府信誉,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建立政府外债管理责任制,强化外债管理约束机制。针对目前外债管理混乱的现状,应把政府主权外债项目的管理和偿债工作纳入政府主要工作议程,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二是加大对新建和在建项目的监管力度,实行对项目全过程监管。今后再上借债项目,应严把项目选定关,对没有还贷能力和还贷责任落实不了的项目应坚决不上。同时建立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制,强化项目管理。三是建立借用外债警戒线制度,防止过度举债。对已借的政府内外债要继续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对可能冲击财政预算的外债风险要早发现,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四是逐级建立还贷准备金,力争使还贷准备金达到外债余额的5%,增强抵御外债风险的能力。五是落实还贷责任。对到期应偿还的债务应坚持分级负责、谁借谁还的原则,属于哪一级政府的债务由哪一级政府负责;属于谁管的企业,谁负责清还;属于谁担保的项目,谁承担经济连带责任。对不能按时足额偿还本期外债的市县,当地政府应及早做好中央强制扣款后的应对方案。
(作者为吉林省财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