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探索建立以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投资评审为支撑、以政府采购为手段、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的“四位一体”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新模式,形成了“自成体系、优势互补、相互制约、配套联动”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新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支农资金分配的公平与效率的提高。
一、创新部门预算编制方式,保证支农支出科学规范
在强化预算内外收支统管、创新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上下功夫,使农口部门预算编制真正做到精、细、严、准,大大提高了支出绩效。
一是抓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标准化。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对预算内、外资金及其他各项收入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统一编制。经费安排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办法,统一模式”,对人员经费实行据实核定,对公用经费实行分类分档、定员定额的管理方式。按照财政供给政策和范围,将市直农口行政事业单位按职能、工作量等划分为两类两档,不同类档适用不同的经费定额标准。同时,遵循总体稳定、适度微调原则,每年对定额标准进行调整规范,保证预算编制更加贴近实际,满足部门正常经费需要。2008年市直农口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费总额达7400万元,较上年增长26%。
二是抓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精细化。按照“整合财力、零基预算、保证重点、讲求效益”的原则,对农业专项经费预算编制采取“部门建议、专家论证、财政审核”的程序。农口各部门、单位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结合有关政策,在进行必要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提报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方案。财政部门在综合平衡各部门重点项目后,编制年度项目支出专项预算,优先保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的实施,从源头上避免了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财政支持重点。2008年市级财政已确定连续三年每年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荒山绿化,保护人民群众生产生命安全,加快全市生态农业建设步伐。
三是抓支农项目效益最大化。为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支出结构,加强了对项目支出效益的绩效评价工作。特别是对上年度已有项目、下年度准备继续安排的投资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要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进行完整的绩效评价,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和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综合评价效果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都较高的项目,继续实施或追加投资,对评价效果一般或较差的项目,压减直至取消财政支持。2008年,烟台安排资金1500万元,继续支持苹果、大樱桃产业提升计划和百强龙头企业扶持工程。同时渔业资源修复、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沼气建设等项目由于上年评价效果较好,2008年都适当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
二、强化政府投资评审职能,保证支农支出合理有效
实施财政投资评审为建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体系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和基础服务。
一是预算编制实行“先评审、后编制”。在农业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所有建设类项目,包括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荒山造林绿化和大中型骨干河道治理项目等,全部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效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的要求,对项目支出内容、额度和标准、项目开支与项目内容相关程度等先行评审,压缩申报不实的项目预算,当年按要求应纳入评审范围而未评审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比如,2008年,林业部门提出的荒山造林项目每亩苗木成本是570元,经评审每亩苗木成本是470元,为财政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提供了保证。
二是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先评审,后招标”。凡是实施政府采购的工程类项目,包括部门单位的大型维修修缮项目、水利部门河道治理中的橡胶坝袋采购、农业畜牧部门的监测项目、林业部门的裸露山体治理项目等,都要先由投资评审中心进行事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核定政府采购资金标底,从根本上杜绝项目采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三是资金拨付实行“先评审、后拨款”。对当年完成的需要拨付资金的各类工程项目,在拨付项目资金之前,全部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作为下达指标的依据,切实保证支农资金支出有理、有据,减少支付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支农支出公正透明
近年来,烟台不断拓展支农项目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突出市场和专家的作用,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采购的财政支出保障功能。
一是搞好采购前的项目论证。对专业技术较复杂的支农项目,在采购计划实施前,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技术论证会议,对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采购的规模、档次等进行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以确保政府采购计划的科学合理。2007年,为搞好海域环境监测,市财政安排预算240万元,支持海洋渔业局搞好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建设。在论证会上,专家对一些常用易耗品适当降低了采购标准。但在研究液相色普仪、气相色普仪等实验室核心设备时,考虑到国内产品与同型号国外设备虽有价格优势,但质量与国外设备有不少差距,最终建议购买国外产品。这次专家论证会,虽然采购标底价格没有下降,但采购设备的综合性能和质量却有很大提高,受到了与会海洋专家和用户单位的高度评价。
二是不断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在做好农口大宗办公物品、计算机设备及网络工程等传统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推动政府采购向重点支农领域和项目延伸。2007年市级财政组织实施的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程、苹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渔业增殖放流供种企业、农村沼气建设等支农项目都是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的,确保了项目的公开、公正、透明。为加快建设生态市步伐,2008年确定采取市、县资金捆绑使用、以县为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新型造林模式,把县市区是否进行招投标作为市级给予资金补助的条件之一,以此调动县市区加快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支农项目张榜公示。2006年以来,先后对村村通自来水、新农村村庄综合整治以及烟台苹果、大樱桃和莱阳梨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等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在报纸上进行了社会公示,效果非常显著,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调动项目单位干好项目的积极性,又能够真正发挥好项目建设的导向、示范和带头作用。
四、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程序,保证支农支出安全快捷
烟台市着重在优化支农资金支付流程、强化支农资金监控上下功夫,确保财政拨款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资金直达”,为深化支农项目政府采购、推动支农支出投资评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在支农支出管理上强化源头控制。目前,市级农口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财政支出不再逐级拨付,政府采购资金、工资和专项资金,都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单位,减少了周转环节,使财政支农资金运行方式由“上下楼梯”变为“上下电梯”,大大提高了资金支付效率,杜绝了财政支农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市级重点支农项目资金拨付的各种手续齐备后,可在当日内办理直接支付手续,实现资金即时到达项目单位。
在支农资金监督上注重实时监测。借助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对农口预算单位支付每一笔资金的支付对象、数量、科目、用途、收款人及收款账户、交易时间等支付信息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疑点和问题立即进行核查和制止,严格做到没有预算的项目不拨款,超过用款额度的不支付资金。同时,加强对每笔支出的审核控制,使各项支出都能严格按预算执行,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实现了财政监督从事后查账向事前和事中监督的转变,强化了预算约束功能,切实保证了资金使用安全。
责任编辑 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