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12汶川特大地震,波及甘肃省陇南、甘南、天水等10个市(州),造成70个县(区)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亿元以上。地震发生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力以赴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当中,为全省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深入灾区,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地震发生后,正在平凉调研的省财政厅周多明厅长当晚就赶到平凉医院看望受伤人员,之后按照省里统一安排部署,于5月13日紧急赶赴天水、陇南灾区,随同省领导察看当地受灾情况。同时财政厅其他有关领导也赶赴甘南灾区实地调查灾情。并立即启动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调度应急资金、处理紧急文件、沟通受灾情况。5月20日,又组织人员分三个小组,由厅领导带队,赶赴兰州、白银、定西、平凉、庆阳、武威、临夏等受灾市州,全面了解灾情,并及时向省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作了专题汇报。
启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预案,及时筹措和下达救灾资金。为了给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保证各项救灾工作顺利开展,省财政启动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预案,5月13日下发了加强抗震救灾应急保障协调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厅各职能处室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结合各...
5·12汶川特大地震,波及甘肃省陇南、甘南、天水等10个市(州),造成70个县(区)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亿元以上。地震发生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力以赴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当中,为全省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深入灾区,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地震发生后,正在平凉调研的省财政厅周多明厅长当晚就赶到平凉医院看望受伤人员,之后按照省里统一安排部署,于5月13日紧急赶赴天水、陇南灾区,随同省领导察看当地受灾情况。同时财政厅其他有关领导也赶赴甘南灾区实地调查灾情。并立即启动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调度应急资金、处理紧急文件、沟通受灾情况。5月20日,又组织人员分三个小组,由厅领导带队,赶赴兰州、白银、定西、平凉、庆阳、武威、临夏等受灾市州,全面了解灾情,并及时向省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作了专题汇报。
启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预案,及时筹措和下达救灾资金。为了给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保证各项救灾工作顺利开展,省财政启动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预案,5月13日下发了加强抗震救灾应急保障协调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厅各职能处室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结合各自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及时了解灾情,及早安排和拨付抗震救灾所需资金。5月13日,中央财政下拨甘肃5000万元应急救灾资金,省委、省政府紧急动用5000万元省长预备费用于抗震救灾。省财政于次日将这些资金下拨到陇南、天水、甘南、平凉、庆阳、定西等受灾地区,用于解救被困人员、转移和安置灾区群众、救治伤员、抢通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之后又分次下达各类救灾资金用于灾区群众安置、转移、救治、防疫及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截至6月2日,各级财政累计分配资金9.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7.5亿元,省级财政6000万元,市县财政1.1亿元。同时,省级从养路费中安排公路救灾抢修资金3000万元,粮食、商贸部门已垫支粮油和物资储备调运经费1375万元。省财政厅和灾区各级财政部门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自下而上的灾情信息联系通道,实行一日一报的灾情统计制度,及时汇总各地上报的灾情和资金安排情况,每天第一时间向省政府应急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财政部报告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加强救灾物资的采购和调运,确保重灾区物资供应。地震发生后,全省通往重灾区陇南市的道路严重损坏,为保障向陇南的物资供应,省政府决定在天水市临时建立支援灾区物资调运站,就近采购和调运救灾物资。省财政厅安排专人对救灾物资的采购和调运进行指导和监督。在此期间,帮助制定了《天水市援助陇南灾区物资储运方案》和《抗震救灾物资采购程序》等办法,高效有序地向灾区提供了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救灾物资。同时,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了灾区群众生活物资采购组,财政厅社保处、采购办、采购中心派员参加,对灾区无法采购的物资,通过政府采购部门,统一招标采购,确保了救灾物资的供应。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为了加强对各级政府财政安排和社会各界捐助的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第一批救灾资金下达后,省财政厅就会同省民政厅、审计厅、监察厅拟定了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以省政府名义下发各地执行。该办法对各类救灾资金从拨付到发放进行了严格规范,对救灾物资的管理及发放程序和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审计、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并将社会捐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与政府安排资金统筹使用。另外,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发布的对汶川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甘肃实际,省财政厅、民政厅和粮食局联合制定了甘肃省地震灾区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办法。最近,随着救灾工作重心向恢复重建方面转移,省财政厅拟定了灾后重建建材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优惠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并以省政府名义下发执行。与此同时,主动配合财政部驻甘监察专员办组成工作组分赴灾区,督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并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由一名厅领导带队的四人检查组于6月2日赴甘南迭部、舟曲两县进行相关检查。

情系灾区,积极捐款捐物。灾情发生后,甘肃省财政厅的广大干部职工时刻关注着抗震救灾的工作进展、牵挂着灾区群众的安危冷暖。厅党组书记、厅长周多明同志号召全厅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开展为灾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捐物活动。从5月14日到27日,省财政厅共为地震灾区组织开展三次捐款活动、一次捐物活动,参加人数2138人次,捐款59万余元,捐赠棉被、衣物、雨衣、雨鞋、手电筒、蜡烛等灾区急需生活用品2918件。同时,325名党员自愿向党组织一次交纳特殊党费14.99万元用于抗震救灾。
调整支出结构,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为了全力支持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按照省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决定,5月28日,省财政厅向省直各部门、各地财政局下发了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支持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出国经费压缩50%,公用经费压缩10%,会议经费、购车费、修缮费分别压缩20%,节约经费用于抗震救灾。抗震救灾期间,各部门一律停止购置非应急抢险的公务用车和大型办公设备,暂停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要求市县党政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也要参照省级的办法,按一定比例压缩。同时,要求各级部门要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对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非税收入以及历年结转资金进行逐项清理,尽量压减,集中力量支持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对各类专项资金,凡是能调整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一律要调整支出结构和投向。将原安排的农村群众危房改造资金、中小学校舍维修等专项资金,向灾区倾斜,重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此外,要求各级财税部门积极运用财税政策手段,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地抓好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保证各项收入任务完成,为抗震救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责任编辑 戴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