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宪宗时期(公元806—820年),由于佛教鼎盛,铜多用于铸佛像,社会流通的铜钱日益减少,出现铜币升值、物价下跌的“钱重货轻”现象(现代金融业称此种现象为通货紧缩),各州县迫于当地的货币流通需要,只好禁止携带铜钱出境。同时,为了解决笨重的金属货币不便于长途携运且不安全的问题,以及适应商业资金周转、划拨快捷的客观需要,出现了代客户做异地汇兑的业务,称为“飞钱”。“飞钱”的存取办法是:商人到长安,把经商所得的钱币存放在各道节度使、观察使驻京办事机构——诸道进奏院(相当于现代各省、市、自治区驻京办事处)或者富裕的文武官僚家中,然后取出一种牒券,这种牒券分为两半,一半由寄钱的商人收存,一半由收取钱币的进奏院或私家寄往本道或外地相关机构或人家,商人便可以轻装上路,到了取款地点,合券核对无误,即可如数取回自己的钱款。显然,“飞钱”就是我国最早出现的一种汇兑方法。
“飞钱”自产生之后,就因其安全与方便深受商人、旅客所喜爱,故又被唐人称为“便换”。唐后期,朝廷为适应经济发展的历史性需要,指令中央政府设置在地方上的财税征管机构如度支巡院、盐铁巡院开展为商人“便换”的附营业务。这些商人主要是奔波于南北方之间从事大宗茶叶交易的茶商,所以,在唐宪宗年间的官方文书特别提到“茶商等公私便换”。由此可见,“飞钱”之所以在唐后期出现并被政府推广,其深层原因乃在于贸易的发展。至于国家财税机构,则是我国最早从事官方金融汇兑业务的“国家银行”。
北宋初期的主币是铜钱,为了方便商人,政府“取唐朝故事,许民入钱京师,于诸州便换”。开始是由中央财政部门兼营,到开宝三年(公元970年),宋太祖鉴于经手官吏私自扣减换钱数量(即提取手续费过高,系古代的一种乱收费表现形式),引起商人不满,下令专设“便钱务”作为专门经营“便换”活动的机构,“令商人入钱者,诣务陈牒,即日辇至左藏库(国家金库),给以券”。又通告商人一旦持券来,必须立即如数付钱,不得耽搁。宋真宗天禧末年(公元1021年)的汇兑额达300万贯之巨。受唐代“飞钱”的启发,宋代在盐、茶专卖中普遍使用“交引”之类的有价证券。以盐为例,当商人要向政府批发盐去经销时,或者直接在京师缴纳现钱称为“交引”或“交钞”的文券,再持文券到产盐地取盐,或者按照官方规定“入中”,即把粮草等物品运送指定地点(通常是边境军事要塞),由政府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发给“盐引”(亦称盐钞)作为凭证,商人再持“盐引”到产盐地换取等价的盐。总之,商人是在一地缴纳钱物,而在另一地领取等价的盐茶的,这种“盐引”或者“茶引”也是异地汇兑的一种形式。同时,宋代也开始使用纸币——会子、交子。纸币和交引不仅携带便利,而且兼有汇票的作用,所以便钱务原有的功能就逐步被这些有价证券所取代,“便钱务”这一机构在北宋中期的文献中就不再出现,大概被取消了。
由于宋代以降社会上大量使用盐引、茶引之类的有价证券,而这些被通称为交引的有价证券的持有者并非一定要经营盐、茶的销售,其中不少人还是希望将交引兑换成货币,而自唐宋以来,流通的法定货币又常常是两种以上币材不同的货币,如唐代是铜钱和绢帛兼行,宋代是铜钱和纸币(交子、会子)并用。交引的流通和货币的多样性,使中国自宋代开始逐渐出现经营货币兑换业务的店铺,并迅速从兼营走向专业化的道路。
宋代有一种“兑便铺”,便是专业经营纸币与铜钱相互兑换的店铺。经营者赚取的是两种货币兑换时的差价。当时还出现了以盐引、茶引为经营对象的“交引铺”。《东京梦华录》记载北宋开封南通街区交引铺的盛况:“南通一巷,并是金银彩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交引铺以现钱收购盐茶钞引,而后根据市场行情涨跌适时转售给专营商人,赚取买卖差价。其赢利方式其实和经营“兑便铺”者如出一辙。
从唐宋开始,金银逐渐具有货币的某些职能,但其在流通中居次要地位。到了明代中后期,纸币不再流通,白银才和铜钱一起成了主要货币,尤其是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以后,政府强制用银缴纳税收,银两的货币地位更是日益提高和巩固。但是,当时进入流通的白银既没有官方统一规定的形状,也没有标明法定的价值,它是以自然形态进行流通的秤量货币。当人们拿出若干银子进行交易时,它们的货币价值并不能一目了然,而是既要称其重量,又要评定其含银量,通过这两个标准的综合评价才能计算出它实际的货币价值。这就更需要社会上有专门的银钱兑换机构。因此,被称为钱肆、钱桌、钱店、钱铺、兑店、钱米铺等经营货币兑换业务的店铺就应运而生。笔者认为,明代这种专门经营货币兑换的店铺也许就是清钱庄、票号的前身。
上海钱庄的起源据说是在乾隆初年,有一个绍兴人在上海南市设栈经营煤炭,有了剩余资金,便用于兑换银钱,并放款于邻近商店,收取利息。由于获利甚丰,宁波一带的商人也纷纷参与钱业经营,遂成了宁绍帮,此人亦成为钱庄之鼻祖。
山西票号形成据说在道光初年,山西平遥人雷履泰受雇于天津一家店名为日昌的颜料店,由于要经常深入到四川等交通不便的省区采购铜绿等原材料,携带大量银两极为不便,而且包括人身安全在内的风险亦很大,于是雷履泰始创兑法。这种用汇票清算远地账目的办法起初在重庆、汉口、天津等地与日昌往来的商号试行,成效甚著;第二步以天津日昌颜料店为后盾,兼营汇票,替人汇兑;第三步在道光十一年(公元1831年),北京日昌颜料店改为日昌票庄,专营汇兑。由于汇兑凭票兑银,所以叫做“票号”,山西祁县、太谷、平遥三县经商人士仿效日昌,纷纷开设票号,遂形成了钱业的山西帮。
和其他行业一样,在钱庄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出于团结同行,保护同行业的利益,协调内外的矛盾冲突,以及方便营业、垄断市场等一系列目的,在其发展的某时期也成立了同业组织。中国钱庄最早出现的同业组织为广州的忠信堂。据说乾隆三十四年(公元1769年)入会银号已有36家,到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增至68家,到1930年则多达120家。各地钱业早期同行组织的命名,多数用“公所”或“会馆”,广东、广西等地称“堂”,湖南多以“公庙”命名,北京亦有以“祠”命名。至于会馆馆址的确定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依托财神庙(殿),如汉口钱业公所设在汉口财神庙内;另一种是另建会址,但在会馆内也修建财神殿,如湖州钱业公会会馆就属于这一类。
萌芽于明朝后期,发展于清朝初期,鼎盛于清后期和民国前期的钱庄、票号,随着国民政府实行统一货币政策,于1933年3月1日颁发《废两改元令》,1935年11月3日颁行“法币政策”,1948年8月19日强制发行“金圆券”,旧式钱业迅速走向衰落,赚取银钱兑换差价已成为历史陈迹。20世纪50年代初,伴随着庆贺“公私合营”的锣鼓鞭炮声,旧式钱庄、票号终于汇入了现代银行业,最终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
(作者为中国财税博物馆馆长)
责任编辑 方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