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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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蒙古既是能源资源大省,又是新兴的重要能源生产基地。近几年来,自治区政府在加速煤化工等重化工业发展的同时,加大政策机制创新,探索节能减排的新途径,以尽可能低的能源环境成本,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力争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重化工业与节能减排统筹兼顾的发展之路。
一、延长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支持产业升级
内蒙古当前正处于重化工加速发展时期,电力、钢铁、煤炭、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迅速发展,今后几年,上述行业产能将进一步释放,能源消耗与污染排放的压力还将持续增大。面对巨大压力,自治区坚持对新上项目、新上产业实行高起点、高标准,力争走上新型工业化之路。
一是延长产业链条。在煤炭、电力、钢铁、冶金、化工、建材、农畜产品加工等已经形成的产业集群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发展新型产业,延长产业链,推动资源型产业延伸升级。如在煤炭产业形成了“煤—电—化工—建材”、“煤—电—冶金”、“煤—电—粉煤灰一氧化铝”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对资源和能源类产品,发展深加工、精加工,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改变长期以来提供一次性能源和原材料的局面,不断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增加值。
内蒙古既是能源资源大省,又是新兴的重要能源生产基地。近几年来,自治区政府在加速煤化工等重化工业发展的同时,加大政策机制创新,探索节能减排的新途径,以尽可能低的能源环境成本,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力争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重化工业与节能减排统筹兼顾的发展之路。
一、延长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支持产业升级
内蒙古当前正处于重化工加速发展时期,电力、钢铁、煤炭、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迅速发展,今后几年,上述行业产能将进一步释放,能源消耗与污染排放的压力还将持续增大。面对巨大压力,自治区坚持对新上项目、新上产业实行高起点、高标准,力争走上新型工业化之路。
一是延长产业链条。在煤炭、电力、钢铁、冶金、化工、建材、农畜产品加工等已经形成的产业集群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发展新型产业,延长产业链,推动资源型产业延伸升级。如在煤炭产业形成了“煤—电—化工—建材”、“煤—电—冶金”、“煤—电—粉煤灰一氧化铝”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对资源和能源类产品,发展深加工、精加工,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改变长期以来提供一次性能源和原材料的局面,不断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增加值。
二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构建循环经济体系。自治区政府专门下发了建设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指导性意见,财政厅设立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试点园区、示范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在国家确定的首批42家循环经济试点工业企业中,包头钢铁集团公司、包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入选;在13个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中,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入选。
三是支持产业升级,优化经济结构。对于资源转化水平低、能耗高、污染严重、装备水平落后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坚决不予引进;支持发展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非资源型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降低单位GDP的能耗比重,提高经济效益。自治区财政自2005年起设立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重点对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给予支持。
二、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节能改造,调整优化存量资产
在对新上项目坚持高标准的同时,调整优化存量资产。2006年以来,自治区根据自身产业结构特征,对电力、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能耗支柱产业加大了调整力度。
一是抓紧淘汰落后产能。近两年来,全区共关闭小煤矿1500余处,淘汰产能5000万吨;清理、关闭小电石、小铁合金企业64户,淘汰产能36万吨;取缔地条钢生产窝点53处,淘汰小炼钢能力75万吨;淘汰直径2.2米以下的机立窑和1.83米以下的粉磨站企业36户,淘汰产能96万吨;全区170户土焦、改良焦企业已全部淘汰,产能在20万吨以下的56户机焦生产企业已经全部关闭。
二是加强节能改造。根据国家十项重点节能工程,结合自治区实际,启动了“三百工程”,即“十一五”时期,实施100个重点节能项目、100个节能示范点和100项节能技术。2007年,自治区财政从工业重点专项资金中切出2000万元,以贷款贴息的方式对30个重点节能项目的配套项目和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
三、协调生态环境,统筹资源禀赋,合理规划产业布局
一是从宏观层面协调煤炭资源分布与电力(火电)产业分布。考虑到我国煤炭资源分布集中于中西部地区(山西、内蒙古),能源消费集中于东部沿海,为了避免“高级能源拉着低级能源跑”带来的浪费,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电力企业布局向煤炭资源产地倾斜,以7大煤炭基地为依托,规划建设向东北、华北送电的大型坑口火电厂。同时,加快电网建设,确保二次能源的有效输出。
二是充分发挥内蒙古风力资源丰富优势,加快部署风能开发。内蒙古是全国风力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风能总储量10.52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3亿千瓦,约占全国风能资源储量的40%,居全国首位。自治区近年来加快风电开发,目前已完成装机总容量13.6万千瓦,占全国风电装机容量的17%,位居全国第一。目前正规划建设达茂、乌拉特中旗等6个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另外,自治区积极开展风力资源详查和评价,抓紧推进风机制造产业化。
三是协调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关系。自治区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因此,对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首先论证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项目,不予审批;对有利于改善局部恶劣生态环境的项目,给予支持。
四、建立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引导产业发展方向
一是建立退出补偿奖励机制,保障淘汰落后产能。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与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激励资金相配套,逐步建立起退出补偿奖励机制;设立以盟市为主的自治区、盟市和旗县退出补偿、奖励资金;对关闭小火电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造成当地财政减收的,自治区在计算对盟市转移支付时给予适当考虑。
二是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改革,建立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机制。自2006年成为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省区以来,自治区一方面全面推进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另一方面,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总体原则,提出了在全区建立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保证金制度,要求自治区境内所有矿山企业,必须专户储存环境治理责任保证金,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标,保证金及利息返还采矿权人,采矿权人不履行责任或治理不达标,由矿业权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选择机构代为治理,所需资金从保证金中扣除,超支部分由矿权主管部门继续追缴。
三是研究开征生态基金。内蒙古是煤炭大区,年产量居全国第二位,每年因采煤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地表塌陷等损失上百亿元,偿还历史欠账的任务异常繁重,为此,自治区正在积极争取开征相关基金,以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等问题。
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自治区节能减排取得初步成效。2007年上半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0.79万吨,比2006年同期下降0.57%;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万吨,比2006年同期下降2.26%,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下降幅度排第2位,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呈现“双降”态势。
五、处理好几个关系,抓住节能减排工作的关键
一是既要促进节能减排,更要通过节能减排争取发展空间。能源和环境已经成为全国各地发展的硬约束,对一个地区来说,节能减排既是目的,也是手段。真正重视并抓好节能减排,就能为经济发展腾出更多功能资源和环境容量,要通过节能减排找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切入点和突破口。如鄂尔多斯地区通过停产整顿200多家污染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新建起了全国首个亿吨级的现代化大型煤化工生产基地,既达到了节能减排目的,又为全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是既要限制多耗多排,更要奖励节能减排。节能降耗会影响企业和地方短期利益,难免遇到抵触。为取得实际效果,应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既要限制违规不法行为,更要奖励合规守法行为;既要加大不法行为的成本,更要提高守法行为的收益,用利益杠杆促进节能减排。自治区在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的同时,也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十五”期间,财政部门累计安排环保事业费2.5亿元,年均增长39%。
三是既要立足当前,更要放眼长远。降低节能降耗标准,虽然有利于吸引投资,但引进低档次项目,相当于排斥了高档次项目,会因小失大。提高节能和环保门槛,有利于吸引高层次厂商,聚集高质量要素。因此,要优化配置有限的能源资源和环境容量,尽可能向能源效率更高、环境友好程度更强的产业倾斜,努力走上经济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发展道路。
四是既要突出重点,更要兼顾一般。找准关键行业和重点企业,抓住重点难点集中突破,是推进节能减排的有效手段,但节能减排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未被列入治理重点的行业和领域也要自觉行动,挖掘潜力,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尽到责任。为此,自治区开展了全区范围内的节能减排动员活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节能减排。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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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