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更多的百姓得实惠,让百姓得更多的实惠”,这是公共财政强农惠农的重要目标。2008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湖南财政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对“三农”的投入作为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不断优化财政强农惠农支出结构,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理念、机制和手段,把握好三大主题,不断开创财政支持“三农”工作新局面。
主题一:加强“三农”基础。一是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扩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规模,重点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洞庭湖和病险水库治理等工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公共交通建设,2008年将完成3000公里通乡公路、18000公里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尽快解决建制村不通公路问题;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增加对中低产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继续实施生态公益林和速生丰产林等重点工程,加强林地、湿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农村节能减排工作,鼓励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增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2008年解决15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支持供电、通信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努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二是着力构建农村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对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008年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从小学、初中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小学500元、初中750元;增加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经费,2008年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250元、初中387.5元。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民书屋工程,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全面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适当提高政府补助标准,扩大农民受益面;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药品监管,2008年将新建改造255所乡镇卫生院。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加强敬老院、福利院等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三是不断创新农村运行机制。全面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继续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剥离农场办社会职能,统筹农场公益事业发展;积极研究林业税费改革方案,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乡村债务化解力度,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普九”债务的化解工作;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推行村账乡代管,省财政从2008年起,按每村平均公用经费1万元村主要干部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标准对村级组织进行补助。
主题二:推动农业发展。坚持用工业化的理念来抓现代农业,突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进一步扩大水稻、棉花、生猪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支持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率;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业和服务业,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
主题三:促进农民增收。落实、完善粮食和油菜直补、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加快推进“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进一步加大“一卡通”信息化发放和督查督办力度;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和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坚决取消专门针对洞庭湖区农民的收费项目,将湖区堤防维护费和排渍排涝支出中公益部分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加快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的劳务收入;支持发展特色农业、节约型农业,扶持发展乡村旅游业、休闲农业和农村现代服务业,增加非农产业收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支持启动第二轮湘西大开发,切实帮助贫困地区农民增加收入。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