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财政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内蒙古自治区更加注重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2007年用于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民生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42%,比2002年有较大幅度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社会性、福利性特征日趋显现。
支持农牧业发展实现四大转变。2003-2007年,全区用于支持农村牧区的财政投入累计达到636亿元,年均递增24%。这一时期是自治区成立以来,财政支农支牧措施最实、力度最大、农牧民得到实惠最多、满意程度最高的时期。具体讲,实现了四大转变。一是实现了从“少取”到“不取”转变。2005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取消了农业税、牧业税和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比全国提前一年实现了农牧民种粮“零负担”。2003-2007年,用于农村牧区税费改革的支出累计132.7亿元,农牧民人均减负980多元,受益农牧民1350多万人。同时,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累计解决135万户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3.8万户农牧民的通电问题以及6万户农牧民的沼气建设工程;新增60个乡镇通油路,300个嘎查村通公路;改造农村牧区电网,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二是从间接补贴到直接补贴转变。2007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牧业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能繁母猪补贴、优质后备奶牛补贴七项涉农补贴资金21.8亿元,比上年增长70%以上。2007年选择了3个旗县开展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一卡通”试点,2008年2月,通过银行卡将部分补贴资金发放到了农牧民手中,预计到6月份,惠农惠牧补贴一卡发放工作将在全区全面推广。三是从分散投入到集中投入转变。2006年,内蒙古选择5个旗县开展了支农资金整合试点;2007年,建立了支农资金整合进退机制,淘汰试点地区1个,新增试点地区9个,全区支农资金整合试点旗县达到13个。四是从拨付救灾资金到保险赔偿转变。2007年,自治区被列入全国农业保险补贴试点省份,全年共投入农业保险保费资金4亿元,对玉米、大豆、小麦三种主要农作物参保费用进行补贴,投保面积达1900万亩,占其播种面积的40%。投保农户全年得到3亿多元补偿资金,减轻了自然灾害对农牧民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
促进了农村牧区教育公平发展。几年来,自治区相继实施了教育布局调整、“两免一补”、危房改造、现代远程教育等工程,农村牧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2006年,建立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7年,全区投入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12.5亿元,较上年增加3.6亿元,将自治区规定必设课程教科书列入免费范围,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150元提高到30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210元提高到450元,将免学杂费、免课本费“两免”政策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城乡学生,从2007年秋季起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14.3万蒙语授课寄宿生实行食宿费补助政策。同时,积极开展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化解债务工作,2007年,自治区财政拨付偿债奖补资金6亿元,到今年底“普九”债务将全部化解完毕。
完善了社会保障制度。近五年,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社保基金近120亿元,确保全区89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近三年人均水平增加275元,达到975元;累计投入资金37.4亿元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城镇低保对象75万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也由2006年的42万人扩大到85万人,牧业旗县和“三少民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人均每年500元和600元。实施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近万名符合条件的农牧民每人每年可领到600元的奖励扶助金,发挥了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
建立了城乡医疗保障体系。2004年,内蒙古启动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2007年投入财政资金5.9亿元在全区范围全面推开,农牧民参合率达到85%以上,筹资标准每人每年达到50元。2007年开展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自治区财政拨付补助资金1300万元,覆盖人口200万人以上,实际参保约60万人,为建立覆盖所有城镇居民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