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在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并完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从较长一段时期来看,我国财政支出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一是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经济建设费在我国财政总支出中一直占据一定比重,虽然这一比例在逐步下降,但财政在一般生产性、竞争性领域仍然存在“越位”的问题。不但对民间资本产生“挤出效应”,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科教文卫医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
二是行政管理费用支出过度膨胀。从1986年到2005年,我国人均负担的年度行政管理费用由20.5元增长到498元,增长23倍,而同期人均GDP只增长14.6倍,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分别只增长12.3和12.7倍。
三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央财政收入呈总体上升、支出呈比重下降的趋势,与之相反的是,部分地方财政收支呈现出低收入、高支出的失衡状态。此外,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界定不清晰,现行转移支付制度还存在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其直接后果就是地区间财政支出出现明...
近年来,我国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在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并完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从较长一段时期来看,我国财政支出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一是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经济建设费在我国财政总支出中一直占据一定比重,虽然这一比例在逐步下降,但财政在一般生产性、竞争性领域仍然存在“越位”的问题。不但对民间资本产生“挤出效应”,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科教文卫医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
二是行政管理费用支出过度膨胀。从1986年到2005年,我国人均负担的年度行政管理费用由20.5元增长到498元,增长23倍,而同期人均GDP只增长14.6倍,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分别只增长12.3和12.7倍。
三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央财政收入呈总体上升、支出呈比重下降的趋势,与之相反的是,部分地方财政收支呈现出低收入、高支出的失衡状态。此外,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界定不清晰,现行转移支付制度还存在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其直接后果就是地区间财政支出出现明显分化,加剧了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趋势。
从2005年开始,我国中央财政支出已经明显倾向于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下一步要以社会和谐为取向,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既要保证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又要保证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1.控制行政经费规模,努力降低政府运作成本。一是在财政内部全面实行“下管一级”的管理办法。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行政经费总量限额、行政人员编制及人均行政支出综合定额提出控制指标,进行动态考核,辅之以一定的奖罚措施。既要确保正常的行政经费,又要严格控制经费的支出规模,控制不合理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二是推进行政改革,精简机构。通过建立有效的政府公务员竞争机制,改变行政机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现状,努力减少财政供养人口,节约财政支出。三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管。同时,完善政府官员的政绩考评体系,改变只看人均GDP和财政收入增长的评价标准,应综合考虑行政人员的精简、行政成本的下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社会福利的增长、产业结构和城乡就业结构的改善和精神文明的提高等多方面的因素。
2.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提高农民收入、减少贫困和协调区域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应成为财政投资的重中之重。应以财政投入为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税收优惠、信贷支持、财政贴息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强化社会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支出,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要从保证全体社会成员享有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权利出发,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文化、计划生育服务、社会救助等基本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公共财政的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结合投资体制改革,探索通过财政补贴、特许经营、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服务,积极发展经营性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成员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4.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的区域性结构。首先,要调整转移支付的类型结构,增加均等化补助比重。对现行的一般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整合,逐步扩大均等化转移支付和与特定政策目标相联系的专项拨款规模,削减非规范化的税收返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补助形式。其次,调整转移支付的地方分配结构,推进财政横向均衡。中央政府应增加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贫困地区转移支付的份额,加大对禁止和限制开发等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对于存在有跨区溢出效应的地区,财政支出要做出适当的补偿。第三,逐步用“因素法”取代“基数法”来确定转移支付的规模和资金分配。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财政能力的强弱,以及各地公共商品和服务支出成本的差异,对各地的标准化收入能力和标准化支出需要进行科学测算,以此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
责任编辑 张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