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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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是工业大省,又是资源小省,人口密度大,人均环境容量小,单位国土面积工业负荷高,同时又地处长江、淮河、太湖三大流域下游,防治污染的压力巨大。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把节约能源资源、提高环境质量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综合指标体系,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2006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548亿元,比上年增长14.9%,而COD(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了3.8%和5.3%,全省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3.5%,均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计划,成为全国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四个省份之一,实现了“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以调整产业结构为着力点,从源头实施节能减排
当前江苏正处于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和经济国际化提升的发展阶段,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江苏已经集中显现。为了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江苏坚持把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节能减排和环境污染治理的治本之策,在产业发展中立足“三个提高”,即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提高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
江苏是工业大省,又是资源小省,人口密度大,人均环境容量小,单位国土面积工业负荷高,同时又地处长江、淮河、太湖三大流域下游,防治污染的压力巨大。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把节约能源资源、提高环境质量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综合指标体系,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2006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548亿元,比上年增长14.9%,而COD(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了3.8%和5.3%,全省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3.5%,均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计划,成为全国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四个省份之一,实现了“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以调整产业结构为着力点,从源头实施节能减排
当前江苏正处于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和经济国际化提升的发展阶段,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江苏已经集中显现。为了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江苏坚持把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节能减排和环境污染治理的治本之策,在产业发展中立足“三个提高”,即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提高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在节约资源中和保护环境中求发展。
(一)调精调优产业结构。服务业具有能源原材料消耗低、占用土地少、环境污染少、产出高等特点。服务业发展滞后,特别是生产服务业相对滞后,又是制约江苏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因素。为此,省委、省政府于2005年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先进制造业,一手抓现代服务业,制定了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省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2亿元软件及集成电路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发展电子信息、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形成节约、环保、高效的产业体系。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出现了投入增加、发展加快、比重上升的好势头。2006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0.8%,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1/4;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4%,占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
(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一是加大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力度。按照“减量化、可循环、再利用”的原则,探索建立包括企业层面的小循环、开发园区等区域层面的中循环和整个城市社会层面的大循环三个层面的循环体系。全省选择100家企业、15个工业园区、15个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省财政运用专项资金支持了63项重点示范项目实施。二是加大推广清洁生产力度。组织对2800多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工艺改造6000多项。2006年全省共有800多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削减COD1.76万吨。三是加大重点企业节能力度。制定实施“百家企业节能行动方案”,在年耗能6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26家企业开展节能活动,督促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加快节能改造。
(三)提高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参照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出台了严于国家要求的纺织印染、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三年攻势”,严格按照新的能耗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用能设备。坚持上大压小,全省已关闭小化工企业2800余家。按照“花钱购买节能量、减排量和环境容量”的思路,省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对提前实施三年淘汰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予以补助,2007年以来已淘汰落后用能设备7000多台(套)。
(四)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新建项目,建立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和环保审查制度,全力控制污染增量。凡新增建设项目排污总量核定不清或平衡途径不落实的、所在区域现状水质超过功能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超标的一律不批。对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不能按计划完成污染减排任务、重点治污工程建设严重滞后或建成后不运行以及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对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实施“减一增一”,即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须通过老企业减量予以平衡。对于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实施“减二增一”,即现有生产能力确需改造升级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老企业减量两倍来平衡。
二、以完善环境价格体系为手段,创新环境保护新机制
资源和环境的无偿或廉价使用,是加剧资源和环境问题的体制性动因。江苏省在实践中通过不断完善环境价格体系,注重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努力把资源环境的压力转变为价格信号,用经济手段调动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一)及时调整污水处理价格,破解环保投入难题。按照“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原则,从研究污水处理市场价格机制入手,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引进市场化投入机制,着力解决环境基础设施的社会化投入问题。从2001年开始,苏南五市的污水处理费逐步提高到了1.1~1.15元/吨,实现了污水处理企业的保本微利,带动了污水处理市场的发展。至“十五”期末,太湖流域达到了277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到2008年,苏南地区污水处理费将调整到1.30~1.60元/吨,苏中苏北地区将调整到1.00~1.20元/吨。污水处理费的进一步提高,将为江苏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为全面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全省拥有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110家,有500多家排污单位实现了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
(二)加快排污收费政策改革,逐步建立污染收费成本补偿机制。长期以来,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排污成本与治污成本的倒挂,使得污染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治理污染。为改变这种局面,自2007年7月1日起江苏全面提高了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废气排污费由0.6元/污染当量,提高到1.2元/污染当量;污水排污费先期由0.7元/污染当量提高到0.9元/污染当量,下一阶段将逐步调整到1.4元/污染当量。旨在充分发挥环境价格杠杆的作用,建立健全“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环境价格新机制,引导企业重视治污、减少排污。
(三)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以环境价值控制排放总量。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有效措施,是将市场机制引入环境保护的一条重要途径。2006年,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试行排污权的有偿取得和使用办法,积极推广排污权交易。目前已开展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出台了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部分地区开展二氧化硫和水污染物排污指标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工作,完成了全国首笔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二是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有偿取得试点。已着手开展相关基础工作,2008年将在太湖流域开展COD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2009年推行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
三、以太湖流域为重点,打好治污攻坚战
太湖流域是国家确定的“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重点,也是江苏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因太湖蓝藻爆发引发的无锡供水危机,使全省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坚定了打好太湖治理“攻坚之战”的决心和信心。
(一)把彻底治理太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任务,明确太湖治理的阶段性目标。根据温家宝总理关于整治太湖的指示,江苏省确定了治理太湖“三步走”的阶段性目标:第一步,立足当前应急治太,坚决防止蓝藻再度大规模爆发,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第二步,用3~5年时间全面治太,到2010年左右实现太湖水质明显好转;第三步,再用8~10年时间彻底治太,到2020年基本恢复太湖地区山青水秀的自然风貌。
(二)铁腕治污,严格执法。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包括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提高工程治污标准、提高排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新的太湖产业环保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不达标的企业立即停产,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淘汰。建立最严密的监控体系,实行太湖污染治理和监控全覆盖,监测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实行最严格的考核机制,把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到目前为止,太湖流域已关闭小化工企业988家,其中去年5月份以来关闭423家,无锡、苏州、常州3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500多家,实行限排限产300多家。
(三)科学治太,建立长效机制。省级财政围绕太湖治理目标制定了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主要是支持建立“四个机制”。第一,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省财政从2007年超收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太湖污染治理,引导支持太湖调水引流、污水处理、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建设。从2007年起,太湖地区各市、县(市)每年要从新增财力中安排10%~20%,专项用于水污染治理。第二,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投入机制。公共财政着力支持基础性、公益性治污项目建设,并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第三,建立环境监管机制。支持太湖流域监测监控网络建设,重点加强水污染预警机制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第四,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十一五”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责任书,依据考核结果由省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四、以全面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在着力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同时,江苏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以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和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一绿”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生活”的原则,组织编制了镇村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地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全省近25万个自然村逐步规划调整为近5万个农村居民点。积极实施村庄建设改造“千村示范”工程,两年来选择了400个村开展环境整治试点。省财政安排1.05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镇村规划编制、村庄环境整治试点等工作。大力推进绿色江苏和生态省建设,近年来全省每年新增造林面积均在150万亩以上。
(二)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大部分乡镇、村都配有专门保洁队伍,配备相应的环卫处理设施,定时保洁,垃圾及时转运。支持农村改厕,落实“十一五”末农村改厕普及率达到80%的要求,近两年全省共改厕118万处。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宜技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通过试点建设与技术推广,开发了一整套适合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方式和系统,形成指导性目录,供各地选用。省财政通过环境保护引导资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给予支持。
(三)支持农村节能减排。支持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一池三改”户用沼气、规模化畜禽场粪便处理、秸秆气化、镇村生活污水净化等工程建设。截至2006年底,全省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已建成14万多处。支持科学测土配方施肥,省级财政共投入1.8亿元,全省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6780万亩,基本覆盖了全省农村,有效减少了氮、磷排放。支持农村河道河塘的疏浚整治,2003年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13.7亿元,支持疏浚土方11.38亿方,改善了农村河道河塘的生态环境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 戴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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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