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县52191名中小学生享受到免费义务教育;农村低保覆盖全县19个乡镇1.6万人,月补差水平由2005年起步时的6元提高到2007年的25元;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3.96万人,参合率达到90.2%;筹集就业资金700万元,新增就业2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3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2007年县财政预算安排“三农”支出超过4000万元,同比增长近一倍……这一串串鲜活的数字就是近年来河北省平泉县建设“民生财政”,造福人民群众的累累硕果。
——人本民先:让百姓分享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成果
随着财力的增加,平泉县认真解决教育、就业、低保、医疗、住房等基本民生问题。一是保障农村教育,确保困难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积极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年筹资1063万元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筹资198万元免除贫困生教科书费,并对贫困寄宿生进行生活补贴;县财政安排教育公用和专项支出1462万元,比2006年增长42%;安排专项资金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对优秀教师、校长给予奖励;安排60万元发放山区教师生活困难补助。二是不断加大农村低保和就业再就业投入力度。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建立自主创业基金,提高再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和创业能力;拿出447万元加大对农村低保的支持力度;安排417万元提高农村五保户补助标准,把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500元,分散供养的由500元提高到1200元。三是认真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7年,县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550万元,比2006年增加505万元,为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步伐提供财力保障;加大城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程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让农民群众“一般疾病不出乡、重大疾病不出县”,就近享受较好的医疗服务。四是有效解决特困群体住房困难。投入223万元对危旧房和需要维修的房屋进行改造,新建或翻建309间,维修591间,重点解决了313户灾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户以及特困户的住房难问题,使特困群体安居乐业。此外,筹措资金优先保证公教人员工资发放;增加离休人员医疗费、二等乙人员药费和军人代耕费;安排资金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及时发放。
——促进和谐:提升“民生财政”的“大众品位”
一方面,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预算安排资金330万元,支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增加支出500万元,加大支农补贴、产业调整和农业龙头企业贷款担保工作支持力度;安排支出230万元,支持文明生态村和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投入资金350万元,支持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万村千乡工程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安排63万元,加强动植物和农产品检疫、检测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惠农政策,2007年通过“一折通”方式向农民兑付补助金446万元。另一方面,有力促进公共事业和谐发展。2007年安排20万元建立环保专项基金;增加投入336万元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和解决消防人员经费;安排2400万元加大城市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道路的投入;安排100万元支持乡村公路改建工程,着力破解农村交通的“瓶颈”制约。
——监管并重:花好“民生财政”的“真金白银”
近年来,平泉县“严把五制,注重五性”,不折不扣地把各项政策和资金落到了实处。一是实行源头规范制,杜绝资金使用随意性。先后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村五保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原始凭证规范意见》等管理制度,做到“财政资金拨到哪里,财政监督就跟到哪里”。二是推行财政报账制,保证资金使用合规性。健全并完善了扶贫等专项资金的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三是采取一折直通制,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性。将粮食直补、综合直补、退耕还林以及农村低保、抚恤资金等全部纳入了“一折通”发放范畴,架起了政府与农民的“连心桥”。四是落实政府采购制,挖掘资金使用节约性。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中,对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且采购限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专项工程,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既节省了工程资金、规范了项目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是实行全程监管制,彰显资金使用高效性。县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和暗访、专项和全面、自查和互查等方式,对财政资金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逐步建立起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互补充,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检查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督体系。
(作者为河北省平泉县县长)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