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出台办法支持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将安排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该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将按照因素法和公式法计算分配给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因素包括财政困难程度和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其权重分别占30%和70%,既充分考虑了当地财政困难状况,又兼顾了当地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绩,体现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补助和奖励。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数额将依据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兵生产建设团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办法》要求,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部门要确保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对于违反规定,骗取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不按规定分配使用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的,中央财政将相应扣减下一年度分配该地区或...
财政部出台办法支持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将安排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该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将按照因素法和公式法计算分配给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因素包括财政困难程度和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其权重分别占30%和70%,既充分考虑了当地财政困难状况,又兼顾了当地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绩,体现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补助和奖励。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数额将依据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兵生产建设团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办法》要求,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部门要确保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对于违反规定,骗取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不按规定分配使用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的,中央财政将相应扣减下一年度分配该地区或兵团的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金额。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此外,财政部驻相关地方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也将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调整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为支持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9月15日起,将音像制品(指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和电子出版物(指已录有内容的各种光盘、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磁条卡以及其他半导体媒体等)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至13%。
财政部对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零部件进口税收实行先征后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以海关接受企业申报进口的日期为准)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指刀盘直径≥5米的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包括土压平衡式盾构机、硬岩掘进机、泥土平衡式盾构机和复合盾构掘进机等四种类型)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财政部调整喷气织机和自动络筒机及其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以海关接受企业申报进口的日期为准),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高速喷气织机和自动络筒机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所称喷气织机是指入维率在1500米/分钟及以上的高速喷气织机;自动络筒机是指最高卷绕速度在1800米/分钟及以上的自动络筒机。提出申请的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业绩,具体为:年销售符合上述条件的喷气织机至少100台或年销售符合上述条件的自动络筒机至少50台。
同时,自2007年7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内外资项目进口所有规格的自动络筒机(细络联形式的除外)和喷气织机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作为过渡措施,实行关税税率为零的年度暂定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