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资金投入。根据国家“阳光工程”有关政策,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工培训工作。“十五”时期,全国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完成了530万人的示范性培训,其中80%以上实现了转移就业。国家财政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是农村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方面已形成共识,但对于具体落实的方式,则有利有弊。
一是降低收费标准,发放代金券。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减少培训机构虚报名册套取补助资金的可能,较有利于吸引农民学员参加培训,可以提高资金直补农民的真实性和使用效果。其弊端是可能会导致代金券贬值兑现,转作它用,或可使农民学员转嫁对其它部门的矛盾,使培训机构经济上受损,还可导致培训机构之间的无序竞争。二是降低收费标准,补助培训机构。也就是“折扣收学费”,这种方式的好处是降低了收费门槛,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农民学员参训,资金兑付的有效期弹性大,操作简便,培训机构易接受,积极性高。其弊端是培训机构收费标准难以确定,容易导致培训机构明降暗升收费标准,套取补助资金,难以避免培训走过场,在学员身上没有直接体现国家阳光工程的温暖。三是全额收费,直补农民。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民学员,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国家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能避免培训机构虚报名册套取资金,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果。其弊端是如资金准备不到位或兑付工作不及时,在学员结业时未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学员离开了培训机构后就难以兑现,让学员对补助政策的严肃性产生了怀疑。同时,由于手续繁多,工作量大,操作也很困难。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不仅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而且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在完善法律法规、补贴方式、培训体系等方面上进行不断探索和创新,以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提高劳动力转移吸纳的成功率和稳定性,促使劳动力转移更为有序、高效,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责任编辑 王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