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2 作者:金人庆 财政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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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06年中央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国务院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06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06年,各地区、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在此基础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改革和发展也取得新进展。
汇总中央和地方决算,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39373.2亿元(不含债务收入,下同),比2005年增长24.4%,完成预算的111.2%。按规定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613亿元(账务上以退库处理)后,全国财政收入为38760.2亿元,比2005年增长22.5%,完成预算的109.4%。全国财政支出40422.73亿元,增长19.1%,完成预算的105.3%。
2006年,中央财政总收入21243.89亿元(已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613亿元),比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06年中央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国务院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06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06年,各地区、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在此基础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改革和发展也取得新进展。
汇总中央和地方决算,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39373.2亿元(不含债务收入,下同),比2005年增长24.4%,完成预算的111.2%。按规定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613亿元(账务上以退库处理)后,全国财政收入为38760.2亿元,比2005年增长22.5%,完成预算的109.4%。全国财政支出40422.73亿元,增长19.1%,完成预算的105.3%。
2006年,中央财政总收入21243.89亿元(已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613亿元),比2005年增加3983.4亿元,增长23.1%,完成预算的110.2%。其中,中央本级收入20456.62亿元,比2005年增加3908.0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地方上解中央收入787.27亿元,比2005年增加75.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中央财政总支出23492.85亿元,比2005年增加3232.86亿元,增长16%,完成预算的105.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9991.4亿元,比2005年增加1215.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3501.45亿元,比2005年增加2017.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3%。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亿元。中央财政赤字2748.96亿元,比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950亿元的预算赤字减少201.04亿元,比2007年3月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赤字预计数减少0.99亿元。
上述中央财政决算收支数,与2007年3月向人代会报告的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数比较,中央财政总收入增加11.58亿元,主要是决算清理期间地方上解收入及其他收入增加;中央财政总支出增加10.59亿元,主要是决算清理期间增加安排社会保障等支出。
2006年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控制在35380.69亿元的限额以内。2006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707.01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1707.01亿元。
中央财政运行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扎实实施稳健财政政策,不断壮大经济财政实力
2006年,继续实施“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为主要内容的稳健财政政策,促进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中央财政本级收入20456.62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52.8%,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9588.43亿元,消费税1885.69亿元,营业税160.54亿元,企业所得税4358.46亿元,个人所得税1472.17亿元,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和关税6104.42亿元,外贸企业出口退税4877.15亿元,车辆购置税687.46亿元,以上收入项目都较好地完成了预算。受一些因素影响,与预算相比部分收入项目变化较大。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74.09亿元,完成预算的232.1%,主要是2006年证券市场渐趋活跃,交易金额大幅增加;其他收入894.01亿元,完成预算的180.6%,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6年3月26日起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共计征收372亿元。财政收入形势好主要是经济形势好的反映,但也存在一次性、政策性和超常规因素所带来的增收。总的看,财政收入增长机制渐趋完善,财政发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协调性。
中央财政实际比预算超收2585亿元(未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预算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及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中央财政超收收入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231亿元、增加教育支出16亿元外,主要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解决历史欠账和削减财政赤字,没有用于增加一般性开支。具体是:增加社会保障支出247亿元;增加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支出372亿元,用于对农渔林等行业因油价上涨增支的补助,以及能源开发、节能、环保等方面的重大项目支出;增加预算内经常性投资1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专项支出135亿元,用于公路建设、购置储备油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增加“三奖一补”资金、对西藏农牧民补助、缉私经费补助、口岸专项转移支付35亿元;增加出口退税指标613亿元,用于解决剩余出口退税历史陈欠;减少中央财政赤字201.04亿元;预留2007年调整工资及相关支出135亿元;安排500亿元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6年中央财政预计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中央预备费预算为150亿元,实际动用42.99亿元。主要项目是:地质勘探费支出0.5亿元、农林水支出14.99亿元、工交等部门事业费支出1.8亿元、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59亿元、科技支出0.03亿元、医疗卫生支出0.73亿元、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46亿元、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9.55亿元、武警支出0.65亿元、行政管理费支出0.08亿元、外交外事支出2.44亿元、公检法司支出1.32亿元、其他支出7.85亿元。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
2006年,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中央财政支出积极向“三农”、教育、卫生、社保、文化等方面倾斜,支持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共3397亿元(不包括用石油特别收益金安排的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120亿元),比2005年增加422亿元,增长14.2%。支持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加大补贴政策实施力度,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与地方财政按照分项目、按比例的原则共同安排资金,全部免除了西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200万名学生的学杂费,为37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780万名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同时还为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了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的补助资金,启动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支持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全国50.7%的县(市、区)进行了改革试点,参合农民4.1亿人,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补助资金支出42.7亿元,省级财政也相应提高补助标准,减轻了参合农民医疗负担。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长远发展,重点支持农村“六小”工程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大力支持扶贫和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中央财政教育支出538.33亿元,比2005年增长40.1%。其中,中央本级教育支出295.23亿元。在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同时,启动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支出资金4亿元;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支出资金5亿元;支持继续实施“985工程”等,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支出资金48亿元;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为主要资助手段的高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支出资金20.5亿元。
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38.03亿元,比2005年增长65.4%。其中,中央本级医疗卫生支出24.23亿元。在积极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的同时,支出资金51亿元,重点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支持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基层卫生机构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
四是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中央财政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22.97亿元,比2005年增长23.9%。其中,中央本级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83.72亿元。重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及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全国文化信息共享、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等工程,支持清史篡修工程、昆曲保护、大遗址保护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
五是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2023.03亿元,比2005年增长23.7%。其中,中央本级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41.2亿元。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中央财政就业再就业资金支出234亿元。在东北三省试点的基础上,增加8个省份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推动社会保障制度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合理衔接。支持城乡医疗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扶持对象达2288万人。特别是面对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形势,中央财政及时拨付各种抗灾救灾资金11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抗灾救灾。
此外,积极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来源,着力支持解决人民群众安居问题。
(三)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006年,认真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特别是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一是加大“三奖一补”政策实施力度。奖补资金规模达到235亿元,比2005年增加85亿元,进一步完善奖补机制,巩固和扩大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成果。推动了省以下财政管理方式创新,全国28个省份推行乡财县管改革,18个省份推行省直管县改革,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保障。进一步调动了产粮大县生产粮食的积极性,维护了粮食安全。二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中央财政用于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达到1529.85亿元,比2005年增加409.7亿元。三是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达到155.63亿元,并将非民族自治区、自治州的民族自治县纳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范围。完善了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西藏等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四是支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中央财政政法补助专款支出59.3亿元,帮助基层政法部门进一步改善执法办案条件。支出资金9.25亿元,推动监狱体制改革。特别是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从2006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支持解决全国98086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问题,中央财政2006年为此支出资金4.9亿元。
(四)完善财税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着力支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支持科技创新。2006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774.34亿元,比2005年增长29.2%。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增加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投入,加大了对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出台激励性的财务制度,制定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财税政策措施,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二是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完善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调整等,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全年新增退耕还林400万亩、退牧还草1.5亿亩。大力推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从2006年起8个省份已全面推开改革试点。三是支持节能减排和开发新能源。特别是针对石油价格高企的新形势,积极研究促进发展石油替代能源的措施,制定支持生物能源发展等扶持政策,发展替代能源的财税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积极推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四是积极调整和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对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进行了较大幅度的结构性调整。调整了资源税、房地产和土地相关税收政策。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扩大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和降低退税率的范围,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加征出口关税,降低部分资源性产品进口关税。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对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大力支持各项改革,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努力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一是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进展顺利。实施了公务员、军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相应调整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企业离休人员和援外出国人员工资生活待遇,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等的待遇水平和生活补助标准,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部分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予以倾斜,这是历史上提高幅度以及中央财政补助规模最大的一次。同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取得了重要进展,建立并逐步完善了规范化的发放办法和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大力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亿元,支持93户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妥善安置职工41万人。核定经费补助基数48.1亿元,基本完成了第二批74户中央管理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任务。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也顺利起步。同时,出台适当提高企业计税工资限额标准等一系列财税政策,支持企业改革重组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外贸改革和实施“走出去”战略。三是积极推动金融体制改革。摸清了金融类国有资产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了国有股权益上缴政策、国有股减持政策和所得税政策,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顺利改制上市。
(六)严格依法理财,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扎实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财政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7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烟叶税暂行条例》等已由国务院发布。出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二是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稳步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积极开展绩效考评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定员定额试点,项目预算实行滚动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中央部门及所属61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改革的预算资金达到4600多亿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本级,270多个地(市),1000多个县(区),超过16万个基层预算单位也实施了此项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展加快,改革范围不断扩大。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500亿元,在节能、环保等方面较好发挥了扶持和导向作用。研究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三是积极探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措施。在全国162个县开展整合支农资金试点,切实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对种粮农民的多项补贴采取直补方式,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效率,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四是财政监督成效明显。初步建立了实时监控、综合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财政监督机制,重点监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使用情况。共查处有问题资金935亿元,挽回损失231亿元。五是会计等基础建设继续强化。建立了与经济发展进程相适应、与国际标准趋同的会计、审计两大准则体系。同时实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加强,业务领域进一步扩大。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实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是贯彻落实好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各项财政政策特别是事关改善民生的财政政策实施到位的重要保障,是财政部门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全国人大的指导下,财政部门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积极建立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长效机制。随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效应逐步显现和财政、审计监督不断加强,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审计署对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表明,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也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些部门预算执行的随意性较大;中央本级预算执行中追加较多;部分资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存在部分应缴未缴预算收入;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不够规范;有些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对此,国务院已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切实按照全国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依法追究责任。财政部对此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就积极采取措施对审计问题进行整改,并就预算执行中涉及地方的有关问题专门召开地方财政部门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下一步,还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努力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减少执行中追加资金的现象,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增加预算分配的透明度,确保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肃性;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特别是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同时,将通过着力深化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等,加快完善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和办法。对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如要加大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投入力度;执行中存在上划下划偏多现象等,财政部门将继续通过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创新工作方式等措施,争取尽快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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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