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地方以县为主开展支农资金整合,2006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并集中了一部分支农资金,在13个粮食主产省区选择26个试点县,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开展了整合支农资金试点。各地财政部门也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大胆探索、开拓创新,选择了160多个县,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开展了整合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试点,各地各方面普遍提高了对整合支农资金的认识,并通过不断创新支农资金运行机制,形成了支农资金管理的新局面,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了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效果显著。
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是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并且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这既是财政支农工作重要的历史机遇,也对支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逐步加大支农资金的投入力度,有力地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另一方面,要求不断改进支农资金使用方式,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的四个“一号文件”都提出了整合支农资金的要求,充分说明了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是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方法。“三农”问题千头万绪,财政支农资金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再加上支农资金多头管理,存在资金分散、衔接不够、交叉重复等问题,使有限的支农资金难以形成合力。通过整合,统筹安排来自各种渠道的支农资金,突出支持重点,集中投向“三农”的重点发展领域和环节,可以大大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是创新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支农资金整合涉及到涉农部门的职责分工、权力分配和部门利益,通过整合,可以促进政府部门职能、支农理念和支农方式的转变,逐步规范政府支农资金投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健全支农管理制度。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支农资金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增加对“三农”的投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已形成了良好的氛围和共识,关键是要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探索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有效途径。各级财政部门要总结经验、统一思想,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整合支农资金的认识。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重大意义,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商,将资金整合作为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新举措,要把各方面力量凝聚起来,集中财政支农资金办大事、办好事、办难事。
二是全方位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要在扩大以县为主支农资金整合试点范围和规模的同时,积极开展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和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整合。各级财政部门和试点县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积极协调和配合,加强对整合资金的监管,认真组织和实施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
三是积极扩大资金整合范围。除救灾资金、粮食直补资金等特殊用途的资金以外,财政部门管理分配的支农资金以及农口部门预算中用于项目的支出,都可以纳入整合的范围,条件成熟后,应积极推进政府安排的所有支农资金的整合。
四是制订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有关制度。针对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相关制度或管理意见,为整合支农资金提供制度依据,做到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出现效能统一,通过制度把支农资金整合纳入科学、规范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