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和谐的原则,在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集中地方财力解决了许多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在“三农”方面,逐年加大了投入力度。2006年,省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49.1亿元,比上年增加14.5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通村公路和农村低保试点等。今年省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将达到64.8亿元,增加15.6亿元,增长31.8%,新增“三农”投入占新增财力的1/3,将主要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农村社会保障等四个方面。
在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方面,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2006年,省级财政安排社会保障支出5.3亿元,大幅度提高了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解决了城镇低保家庭取暖费问题。2005年以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由528元提高到573元,2006年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由559元提高到669元;全省城市低保线标准由上年的平均132.8元提高到16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由68元提高到80元;全省144.3万名、62.2万户城镇低保对象领到了取暖费。今年,省级财政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到10亿元,将集中力量办好五方面的事情:一是将新型农村合作...
近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和谐的原则,在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集中地方财力解决了许多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在“三农”方面,逐年加大了投入力度。2006年,省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49.1亿元,比上年增加14.5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通村公路和农村低保试点等。今年省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将达到64.8亿元,增加15.6亿元,增长31.8%,新增“三农”投入占新增财力的1/3,将主要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农村社会保障等四个方面。
在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方面,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2006年,省级财政安排社会保障支出5.3亿元,大幅度提高了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解决了城镇低保家庭取暖费问题。2005年以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由528元提高到573元,2006年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由559元提高到669元;全省城市低保线标准由上年的平均132.8元提高到16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由68元提高到80元;全省144.3万名、62.2万户城镇低保对象领到了取暖费。今年,省级财政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到10亿元,将集中力量办好五方面的事情:一是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县(市、区);二是资助农村和城镇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三是开展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重点解决城市低保对象、灵活就业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四是启动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由省级财政免费提供教科书,地方财政承担学杂费和寄宿生补助;五是提高省属高校贫困学生助学金、职业院校贫困生资助水平,设立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奖助学金,建立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助学体系。
在关心基层方面,逐年加大了对下转移支付力度。为了解决市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标准不统一、发放不同步的问题,2004、2005年省级财政专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4.2亿元、5.2亿元,帮助市县兑现了省政府出台的津贴补贴,目前,除个别市县实行了“阳光工资”以外,绝大部分市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与省里相比,只差425元。今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达到50亿元,增长54.3%,将进一步缓解市县财政困难,促进区域和谐。同时,继续实行一般性转移支付一定三年不变政策,调动市县抓经济、促增收的积极性。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一直在思考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了促进黑龙江省和谐建设进程,特提三点建议:
(一)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体的救助和资助力度。在去年的人代会上,我谈了最关心的三件事,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上学难、就医难和取暖难问题。现在看,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城市低保对象的取暖费和子女上学问题已经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没有固定单位的社会群体的医疗保险问题也将随着全民医疗保险试点的推进逐步得到解决。我认为今年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二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力度。在城乡困难群体的大病救助方面,国家已经给予了考虑,大幅度增加了投入,黑龙江省今年在省级预算安排中增加资金1.4亿元,资助农村和城镇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目前,全省农村大病救助受益率达到了73.5%,但城市大病救助受益率仅为17.8%,城市大病救助标准和覆盖率还很低,需要增加较大投入。另外,在贫困大学生助学方面,还存在着助学奖学金标准低、资助比例不到位的问题,黑龙江省的资助比例仅为11%,按国家要求还差14个百分点,而且助学金补助标准仅为国家标准的50%(省助学金750元/生、年,奖学金2000元/生、年)。目前,国家已经大幅增加了贫困大学生助学投入,各级政府也应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确保所有贫困大学生都能享受政府的资助。
(二)国家应尽快研究解决“天保工程”区人员收入水平过低问题。从2000年开始,国家在东北、华北地区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对林区实行停止采伐或调减木材产量政策,由此造成的减收由国家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一定11年不变。同时,由于林区职工没有享受到国家的调资政策,现在来看,“天保工程”区人员工资水平偏低的问题非常突出。以黑龙江省为例,截至2006年末,全省“天保工程”区在职的行政、教育、公检法、卫生部门职工10.5万人(包括大兴安岭林区),月平均工资仅为574元;离退休职工8.2万人,月平均工资仅为705元,与该地区地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1914元相比,分别差1340元和1209元。由于收入水平过低,很多林区的干部职工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人才外流,影响了林区的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建议国家通过提高“天保工程”补助标准的办法予以解决,如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林区职工收入过低问题,势必造成一些地方仍然靠砍伐木材来维持生活,造成资源的破坏,影响“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国家应加大对黑龙江非转基因大豆生产的补贴力度。我国是适宜种植大豆的国家之一,大豆产业历史悠久。但近年来大豆产业面临着严重的危机。一是国外进口冲击。据统计,2004年以来国外进口大豆呈逐年上升趋势,2006年进口量已接近600亿斤,进口大豆已达到61.9%。由于进口的转基因大豆价格便宜,使国内大豆产业受到严重冲击,特别是作为非转基因大豆主产区的黑龙江形势更加严峻。二是大豆种植比较效益低。受国际大豆市场价格影响,国内大豆价格持续走低,最低时每斤仅1元左右,接近成本价格。据统计,黑龙江省大豆亩均收益76元,比水稻低152元,比玉米低9.4元。市场价格和收益的波动,使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受到影响,2006年全省大豆种植面积比上年减少了422万亩。三是大豆加工业逐步被外资垄断和控制。目前,全国较大规模的90家大豆加工企业中,已有64家被外资并(收)购。现有的1400家大小油脂加工企业,年实际加工量不足设计能力的一半。全省大豆加工业的“航母”——九三油脂集团正面临着被追加工进口转基因大豆的危险。四是国内大豆保护体系不够健全。自2002年以来,国家先后对大豆、玉米、水稻实施了良种补贴政策,全省水稻种植已经全部实行了良种补贴,但大豆补贴规模较小、标准低(水稻每亩补贴15元,大豆每亩补贴10元)。2006年,国家落实黑龙江省大豆补贴面积380万亩(不含农垦),仅占全省大豆种植面积的7%,由于补贴规模小,对推动大豆产业整体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效果不明显。黑龙江是全国重要的大豆产区和大豆商品基地,有1.5亿亩耕地适宜种植大豆,种植面积和产量占全国的1/3,商品量占全国的1/2,而且大豆品质优良,脂肪和蛋白质含量较高,全部是非转基因大豆。抵御国外大豆进口冲击,保护中国大豆产业的优势在黑龙江,潜力在黑龙江。为此,建议国家对国内非转基因大豆采取保护措施,一是比照对水稻的补贴办法,将黑龙江等大豆主产区的补贴范围扩大到整个种植面积,并提高补贴标准,支持国内大豆产业做大做强,走出困境;二是对大豆实行保护价收购,保护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挽救中国大豆,振兴中国大豆产业。
责任编辑 陈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