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金人庆 财政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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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2006年财政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民经济保持了速度较快、效益较好、物价水平较低的态势,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广大财政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呈现出财政收入增速较快、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宏观调控成效显著、财政改革又有新突破的较好局面。
(一)做大经济财政蛋糕,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改进非税收入管理,初步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全国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2006年1~11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36084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加7142亿元,增长24.7%。其中,中央财政收入19607亿元,增长26%;地方财政收入16477亿元,增长23.1%。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农林水气等部门支出增长17.9%;文教科卫支出增长15.5%;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增长18.7%;公检法司支出增长15.5%。预计全年全国财政收入在2003年突破2万亿元、2004年突破2.5万亿元、2005年突破3万亿元后,越过3.5万亿元的新台阶,达到3.9万亿元左...
一、2006年财政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民经济保持了速度较快、效益较好、物价水平较低的态势,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广大财政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呈现出财政收入增速较快、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宏观调控成效显著、财政改革又有新突破的较好局面。
(一)做大经济财政蛋糕,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改进非税收入管理,初步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全国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2006年1~11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36084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加7142亿元,增长24.7%。其中,中央财政收入19607亿元,增长26%;地方财政收入16477亿元,增长23.1%。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农林水气等部门支出增长17.9%;文教科卫支出增长15.5%;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增长18.7%;公检法司支出增长15.5%。预计全年全国财政收入在2003年突破2万亿元、2004年突破2.5万亿元、2005年突破3万亿元后,越过3.5万亿元的新台阶,达到3.9万亿元左右。2006年的财政收支状况是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好的反映,也进一步表明财政发展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协调性。
(二)综合运用多种财税手段,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增强。积极财政政策成功转型为稳健财政政策后,2006年又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调整和丰富了政策手段,更加注重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提高了财政宏观调控的效果。一是较大幅度地调整和完善了相关税收政策。从2006年4月1日起,对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进行了1994年以来最大规模的调整,强化税收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和内资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由800元/人月提高至1600元/人月,增加了居民可支配收入,减轻了企业负担。调整了资源税政策,推动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扩大了“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和降低退税率的范围,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对部分“两高一资”产品加征出口关税,降低进口关税,支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等税制改革工作也稳步推进。二是调整了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并优化使用结构。合理安排中央政府投资总规模,并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合理把握预算下达进度,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保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适当开工建设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其中,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比例达到48%左右,比2005年提高3个多百分点。全面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监管,各级财政共评审出不合理资金300多亿元,为严格项目预算管理、节约财政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规范了住房土地收支管理政策。针对房地产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2005年实施的个人购房转手交易征免营业税期限由2年延长至5年,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廉租房制度。在组织专员办开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建立了土地出让收益管理制度,实施加强土地调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并严格监督落实,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四是初步研究实施了有利于节能和开发新能源的财税政策。根据石油价格高企的新形势,主动提出了发展石油替代能源的政策建议,制定了支持生物能源等扶持政策,初步建立了发展替代能源的财税政策体系,同时积极推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提高了我国石油安全的保障能力。这些措施体现了财政宏观调控的综合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有促有控,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向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
(三)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采取多种措施,让公共财政的阳光越来越多地照耀到农村。一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走进历史博物馆,农业特产税彻底取消,烟叶税条例制定出台,标志着国家与农民的传统分配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阶段。中央和地方财政为此共安排1030亿元转移支付。与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民减负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农场农工负担也进一步减轻。研究明确了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各地积极开展改革试点。二是加大补贴政策实施力度。新增120亿元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因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7.28亿种粮农民直接受益,并根据油价调整情况,拨付渔业等行业补贴资金84.8亿元。全国粮食直补资金达到142亿元,比2005年增加约10亿元,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区)126.8亿元,均占本省(区)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良种补贴资金40.7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2亿元和3亿元。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的财政财务政策,及时拨付补贴资金57亿元。全面推广“一卡通”(“一折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的银行卡或存折中。启动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加强补贴管理。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综合补贴与专项补贴相结合、管理比较规范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三是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长远发展。重点支持农村“六小”工程等项目建设,并积极探索建立“民办公助”机制,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中央财政投入资金70.7亿元,改造中低产田等,预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9.1亿公斤,河北、河南、湖北等省突出扶持产粮大县,取得了较好效果;以投资参股经营为重点,积极扶持产业化经营,中央财政投入资金35.8亿元,吸引带动社会投入140亿元。大力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山东等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顺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西部地区率先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执行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并对部分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直达学校,受益学生达到4880万人,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中部地区每个省选择一个县于秋季学期开始试点,东部地区大部分省份也主动实施改革试点。中央财政同时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这一改革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标志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正在发生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深刻变革。同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并在全国十个省份启动“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为农村义务教育加快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五是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一些地方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完成试点扩面任务的基础上,还加快了试点进度。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平均50.07%的县(市、区)进行了改革试点,参合农民4.06亿人,参合率达到80.49%,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省级财政也相应提高了补助标准,从机制和制度上支持缓解了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六是积极创新支农资金使用机制。中央财政制定了相关办法,并从支农专款中集中安排一部分资金,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区)选择26个县,开展整合支农资金试点。全国另有136个县(市)也进行了试点。山西、江苏、安徽、陕西、河南、湖南、福建等省份,在县级整合支农资金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98%左右用于中西部地区的同时,加大了使用模式的创新力度,将到户扶贫贷款贴息改革试点扩大到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并扩大奖补资金试点范围,开展龙头企业扶贫贷款贴息下放到省的改革试点,提高了资金使用效果。七是积极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截至2006年11月底,中央财政累计拨付保值贴补利息资金69亿元,并将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所得税减免政策延长3年,帮助农村信用社逐步化解历史包袱,增强发展后劲。福建、山东、海南、内蒙古、四川等省份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逐步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黑龙江等14个省份还加快推进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拓展资金来源渠道。这些措施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加快了城乡协调发展步伐。
(四)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进展顺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与有关部门一起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工作。一是顺利实施了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并相应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目前有关政策正在稳妥落实。二是全面清理整顿了公务员津贴补贴。遏制了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了良好基础与条件。三是适当提高了部分社会保障对象收入水平。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着力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和优抚对象待遇等予以适当调整,并已陆续落实到位。四是本着“同步考虑、分步实施、制度入轨、逐步到位”的思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五)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财政支出重点向社会事业倾斜,加大对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保障力度。一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06年全国财政预算安排社会保障支出3977.54亿元,按可比口径比2005年增长13.5%。在东北三省试点的基础上,增加了天津、山西、上海、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8个省份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推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合理衔接,科学确定低保标准,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困难地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了就业资金管理等实施办法,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7个省份还开展了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企业军转干部和军队退役人员的安置问题。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06年全国财政预算安排教育支出4578.33亿元,比2005年增长15.9%。在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同时,逐步建立完善了以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为主要资助手段的高校和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大力支持实施“985工程”、“211工程”、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等,改善了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三是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特别是完善补助政策,推进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2006年全国财政预算安排卫生支出1185.15亿元,比2005年增长15.4%。一些地方积极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建立了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全国财政预算安排科技支出1143.87亿元,比2005年增长14.5%。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加大了对中央级科研院所的稳定支持力度,并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出台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财务制度,制定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财税政策措施,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五是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2006年全国财政预算安排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769.1亿元,比2005年增长11%。在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同时,通过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重点项目,探索建立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制定了相关财税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动漫产业发展。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央财政拨付奖励资金4.74亿元,惠及目标对象185万人。六是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调整等,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支持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预计全年完成退耕还林400万亩、退牧还草1.5亿亩。大力推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并专门组织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启动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从2006年起山西等8个试点省份已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同时研究提出了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改革思路。特别是面对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形势,各级财政增加并及时拨付各种抗灾救灾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抗灾救灾,减少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这些措施体现了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彰显了公共财政公共性和公益性的本质特征。
(六)着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特别是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并不断完善办法,努力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一是加大“三奖一补”政策实施力度。2006年奖补资金规模达到235亿元,比2005年增加85亿元,并完善了存量与增量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奖补机制。同时,积极推动省以下财政管理方式创新,全国28个省份推行了乡财县管改革,18个省份推行了省直管县改革。进一步调动了产粮大县生产粮食的积极性,促进形成了上下共同努力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的机制,巩固和发展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成果。全国财政困难县的总数已经由791个减少到目前的437个,拖欠国家统一规定工资这一老大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持续增长。随着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实施,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2006年中央财政集中用于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预计达到1520亿元,比2005年增加400亿元。三是完善民族地区等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办法。2006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预计达到150多亿元,并将非民族自治区、州的民族自治县纳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范围。完善了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西藏等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办法,促进资金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四是大力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首次实现了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统一,有效维护了广大水库移民的利益。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库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这些措施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了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七)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支持其他改革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又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一是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推进。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建国以来我国财政统计体系最为重大的调整,也是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一项基础建设,有利于完整、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规模和政府重要职能活动,有利于强化财政调控手段,合理配置政府资源,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这项改革环节多、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各部门、各地区特别是各级财政、税务、国库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改革总体进展顺利。会计制度调整、数据转换、软件调整和人员培训等各项相关工作有序展开,为使用新科目编制2007年预算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金财工程建设步伐加快。专门召开全国财政系统金财工程建设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金财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总体思路、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目前,应用支撑平台开发及核心业务系统移植工作进展顺利,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系统打通工作取得新突破,核心业务系统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制度建设、标准建设及网络安全建设不断加强,金财工程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研究发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其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稳步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中央部门及所属53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改革的预算资金达到4000多亿元。地方36个省、自治区、市、计划单列市本级,270多个地市,1000多个县(区),16万个基层预算单位也实施了此项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度加快,改革范围不断扩大。全国政府采购规模预计达到3500亿元,依法采购的意识和水平显著提高,并在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发挥了扶持和示范作用。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规范管理加强。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中央国库现金管理,顺利实施了国债余额管理。五是大力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截至2006年11月底,中央财政拨付补助资金140亿元,支持实施了72户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妥善安置职工32万人,优化了国有经济结构。核定经费补助基数46.8亿元,初步完成了第二批74户中央管理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任务,基本实现了中央企业政企职能彻底分开;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也顺利起步,促进了这些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修订了《企业财务通则》,并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外贸改革和“走出去”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政策。同时,积极促进电力、电信、邮政、物资储备等体制改革。六是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大力推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改制上市,明确了国有股权益上缴政策、国有股减持政策和所得税政策。这些措施加快推动了传统预算管理制度向现代预算管理制度转变,促进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八)严格依法理财,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扎实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依法理财贯穿财政工作的始终。一是完善了财政法律制度体系。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暂行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彩票管理条例等一批重要财政行政法规草案已起草上报。调整了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彩票公益金分配制度。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中央财政行政许可事项各项制度及申请等均在网上公示。二是加强了财政监督。坚持加强财政监督与规范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相结合,不断改进监管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工作力度。重点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支出使用情况,在加强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监督的基础上,突出有效性的监督,初步建立了实时监控、综合核查、整改反馈、跟踪问效的全方位财政监督长效机制。三是强化了会计等基础工作。建立了与经济发展进程相适应、与国际标准趋同的会计、审计两大准则体系,全面提高中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经济安全,提升我国会计审计的国际地位。实施了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以打造一支精通业务、熟悉国际规则的高素质财会队伍。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提高了会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开展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研究制订工作,努力促进企业防范风险等。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推动了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积极拓展资产评估业务领域,规范了业务行为。这些措施健全了财会基础比较扎实、法律法规比较完善、监督机制比较有效的财政监管体系,保障了财政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
(九)坚持内外统筹,财经对外交往领域持续扩大。配合国家外交总体战略,积极开展国际财经交流与合作。一是积极参与国际财经政策对话。稳步开展与七(八)国集团的对话,宣传我国“和平发展”理念。积极参与20国集团财长会议进程,增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规则制定过程中的主动权和声音。二是双边财经合作深入拓展。积极筹备和启动中美战略经济对话首次会议。巩固和深化与欧盟、日本、英国等主要经济体和发达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对话,适时启动中俄、中印以及中国与巴西财长对话机制。积极利用并规范管理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我国已被评为主权信用评级最高的发展中国家。三是区域经济合作成果丰硕。成功举办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第五次部长会议。引导以东盟+中日韩(10+3)为主线的东亚财金合作不断走向深入。认真开展自贸区关税谈判工作,一些谈判已经取得成果。四是认真履行入世关税减让承诺。及时研究解决在履行入世承诺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框架下的磋商。对最不发达国家实施零关税特惠政策。这些措施较好地服务了国内财政经济发展,提升了中国财政的国际形象。
二、深入研究支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财政措施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新的重大战略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需要,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明确了近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我们对此的学习贯彻才刚刚开始,虽然认识在不断深化,但如何把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主动地、自觉地、全面地贯彻落实到各项财政工作之中,还需要下很大功夫。我这里专门谈谈这个问题。
财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政策手段和体制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既责无旁贷也大有可为。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按照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思想、新要求、新任务,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财政部和各地财政部门的工作思路,服务大局、做大蛋糕、以人为本、主动埋单,扎实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决定》中的许多重大措施都同财政密切相关,并专门对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公共财政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分重要的制度安排。财政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政策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做大经济财政蛋糕,全面支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矛盾和问题;同时还要突出从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入手,以公共化为取向,以均等化为主线,以规范化为原则,加快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用改革的办法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重视协调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的协调性。结构优化、发展协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财政政策尤其是支出政策是促进经济社会结构优化、实现协调发展最直接有效的手段。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减少直至退出对一般性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加大在“三农”、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改善公共服务,加强薄弱环节,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向教育事业发展倾斜。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影响人生走向,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前途命运,是建设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社会的关键所在。必须切实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将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要在尽快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推动调整和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促进就业。二是向卫生事业发展倾斜。健康关系人类幸福生活,是人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支持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社区公共卫生补助政策,加快建成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三是向就业和社会保障倾斜。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增强社会创造活力、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和前提,是我国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民生问题。社会保障是民安所在,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减震器”、“安全阀”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要认真实施并不断完善中央关于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体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倾斜。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要立足于资源各环节的“开源”、“节流”和“保护”,制定实施支持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建立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支持新型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清洁能源的发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机制。
(二)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突出提高基层政府的财政保障水平。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有利于缓解中央和地方及地区之间的财力不平衡问题,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为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财力保障。一是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按照公共性、市场化和引导性原则,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的职能和权限,明确政府支出范围。根据支出受益范围等原则,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对于国防等全国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由中央财政承担;对于在省级范围内,但有“外溢效应”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具有调节地区间、城乡间重大收入分配性质的支出责任,由中央财政承担或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地区性行政管理等地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责任,由地方财政承担。二是适当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结合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调整、税制改革及逐步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等措施,按照财政收入的属性并兼顾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收入划分,减少因市场等因素对地区间收入转移的影响,促进统一市场形成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研究将非税收入纳入中央与地方共享范围。三是规范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规范分配办法,重点帮助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解决财力不足问题。规范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到期项目及补助数额小、突出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意图不明显的项目要逐步予以取消;交叉重复的项目要重新清理,合并归类;对年度之间补助数额不变且长期固定的项目,列入中央对地方的体制性补助;严格控制新设项目,必须设立的项目要资金安排和制度建设同步进行,实行规范管理。同时,规范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配套政策。建立完善监督评价体系,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四是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按照激励约束、以奖代补的原则,在增加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规模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创新办法,进一步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更好地调动各级财政的积极性。着力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县乡新的财政管理体制框架,要切实体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以事权定财力、以责任定财力、财力支出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切实加强乡镇政府的财政保障。
(三)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既要各级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并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又要处理好财政与市场的关系,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增加投入的积极性。一是调整国家财政投资结构和方向。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强的基础上,考虑宏观经济形势,逐步增加并适时调整国家财政投资规模。优化调整国家财政投资结构和方向,努力实现国家财政投资重点的三个转变:由城市转向农村,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由一般基础设施建设转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由经济建设转向促进科学发展,重点支持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项目。二是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手段,将财政投入由“养人办事”向“办事养人”转变,着力创新财政投入办法,提高财政投入使用效益。三是引导社会投资投向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污水垃圾处理等具有一定市场性、经营性特征的项目,要创新财税政策的有效实施方式,采取规范化的财政贴息、适当补助、税费减免等手段,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和财税政策“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投入。
(四)调整完善相关财税制度,调节收入分配。合理且适度的收入差距,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共同富裕、和谐安宁的良好局面。一是完善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的工资制度和津贴补贴制度。逐步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市场化,取消不合理的实物分配和福利分配。推进公务接待等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职务消费。大力支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二是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不断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使管理者与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支持加快垄断行业改革,调节过高收入。逐步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预算管理。加强财政监管,坚决打击偷逃税、做“假账”、损失浪费国有资产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合理规范的所得税制度,既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也能充分体现税收公平。在改革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强税源监控,强化征收管理,充分发挥所得税组织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研究从个人收入的存量、增量等方面对收入分配进行全方位调节,加大税收对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的调节力度。落实并不断完善企业、个人社会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三、2007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
根据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和部署,结合面临的新形势,2007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调控,完善措施,继续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着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人为本,突出重点,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支持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加大力度,完善制度,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着力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勇于创新,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各项财税制度创新,着力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财税体制机制;增收节支,依法理财,加强监督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更好地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和公共财政阳光,为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一)适当减少中央财政赤字,调整和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结构。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2007年要继续实施稳健财政政策。按照“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深化改革、增收节支”的总体要求,适当减少中央财政赤字,继续调整和优化国债项目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使用方向和结构,向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重点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优化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方式,增强透明度。严格政府投资监管,加强项目资金安排的审核,把好投资预算下达关。充分发挥专员办、投资评审机构等的作用,促进项目预算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保持和扩大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强化各项支农惠农财税政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扎实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把大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增加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2007年新增政府投资的大部分要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投资总规模比2006年有所增加,确保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资比重比2006年提高。继续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提高车购税支出用于农村的比重。土地出让收入要确保足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费,重点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二是加大“三补贴”和综合直补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补贴政策和方式;粮食直补规模要在现有基础上保持相对稳定;根据石油、化肥价格改革等进展情况,加大农资综合直补力度,完善补贴办法。努力探索建立粮食综合补贴制度,加强补贴管理。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农民种粮收益。三是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把发展生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从国外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良种,集中力量支持重大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对测土配方施肥的支持力度。运用贴息、补助等综合政策措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着力推进投资参股经营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新型农民科技技能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素质。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完善“民办公助”机制。支持畜牧业健康发展,完善支持林业生态建设政策,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四是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也要扩大市、县试点范围,并不断完善相关办法。认真清理化解乡村债务,扩大化解乡村债务试点范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优先化解举办农村义务教育等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妥善解决和处理农业税尾欠问题,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全面落实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五是创新财政扶贫开发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做好“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扶贫贷款贴息改革等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扶贫资金分配激励机制、贫困县进退机制、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因地制宜选择机制、财政扶贫项目监督机制以及完善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研究推动扶贫开发与其他支农政策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结合,并在全国贫困地区开展整村推进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的试点。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六是深化支农资金整合试点。总结经验,扩大范围,探索从横向(各个部门)和纵向(各个层级)两个层面对同类性质资金进行统筹集中使用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的工作协调机制。七是促进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实施农民参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促进发展农村政策性担保。同时,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三)以支持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在巩固西部地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2007年在中部和东部地区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全国1.48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落实免除学杂费政策,所需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足额安排。同时,继续支持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积极研究探索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深入研究建立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完善高校和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着力支持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二是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80%的县(市、区);地方财政补助标准要全部提高到每人20元,并不断完善办法,规范管理,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受益。同时,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做好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研究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加大支持城乡医疗救助力度。继续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研究实施免费防治重大传染病政策,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认真落实投入政策,加大基层卫生人员培养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支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群众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加快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工程,全面实现无线覆盖,着力支持解决农民群众“听广播难、看电视难”的问题。保障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切实保障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大遗址保护等重大文化项目的经费需要。四是加强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全国范围逐步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支持做好农民工及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支持抗灾救灾,积极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五是认真落实司法经费保障制度。中央财政将继续增加补助,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认真落实好“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司法经费保障制度,尽快将司法机关履行职能所需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证,省级财政还要增加对基层的专项补助。六是继续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及调整相关低收入群体收入的有关政策规定,密切跟踪了解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确保中央改革规范政策落实到位、不走样,切实防止出现新的拖欠。推进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收入分配政策,调节国有企业管理者与职工的收入差距,加强对垄断行业分配行为的监管,规范企业内部分配。
(四)积极稳妥推进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等改革,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更好地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国民经济运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作用。一是加快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工作。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各项准备,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测算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二是稳步推进其他税制改革。抓紧研究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具体方案及配套措施,做好改革前的准备工作。力争完成并实施新的耕地占用税、车船税条例。调整和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出台实施新的资源税制度。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完善印花税政策。密切跟踪已经出台的房地产涉税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地要严格按规定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部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同时,大力支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妥善安置关闭破产企业人员,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继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企业“走出去”。大力支持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改革。对具备条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施财务重组,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支持地方金融改革与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五)实施政府收支分类等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和法治化水平。深化各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和法治化,是实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透明理财,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一是按照新的政府收支科目编制预算。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完善科目设置。在建立健全支出标准体系等的基础上,在农业部等14个中央部门(企业)开展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地方财政也要组织试点。同时,深入研究改进政府预算报表,加快政府会计改革步伐,使政府预算真正做到反映全面、公开透明、便于监督。二是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试点。中央财政将选择中央直管企业和烟草行业企业,开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地方财政也要积极开展试点。要抓紧研究制订相关配套制度和办法,认真组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按时完成试点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成效。三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定员定额试点范围,实现资产、实物费用定额与定员定额之间的有效衔接。中央和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扩大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中央级政府性基金、离退休经费和省级政府性基金要纳入改革范围;所有地市力争都实行这一改革,县级也要积极推进。中央部门本级及执收单位都要实施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省级改革的资金范围要扩大到所有非税收入,省以下也要积极推进,同时在全国稳步推进税收收入财税库行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大推进专项拨款政府采购实施力度。四是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初步建成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五是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抓紧制定完善各项规范和标准,深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策支持和行政管理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应用支撑平台的试点及组织实施,尽快实现标准统一、业务规范、信息畅通。要强化管理,确保网络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六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做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等财税立法工作。不断加大事前、事中监管力度,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全过程财政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的优势,加快完善稳定长效的财政监督和专员办业务工作机制,注意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力度,着力监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使财政监督更好地服务财政管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抓好会计准则、审计准则、财务通则的实施,加强和完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基础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内控标准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注册和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六)完善财税政策,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职能作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稳步推进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总结完善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选择电力行业和太湖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交易试点。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研究出台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发展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和新能源等的相关财税政策,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排污收费政策,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鼓励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体系。二是支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利用税收扶持措施,整合现行资金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业投资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研发和国产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进建立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新机制。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对自主创新的扶持功能等。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优化中央财政科技投入结构,继续加大对公益性科研机构的稳定支持力度,推动科研机构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建立完善科研项目预算的编制、评审制度,逐步建立应用型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制度。四是完善出口退税和关税政策。巩固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成果,研究实施鼓励资源性和有利于技术创新商品的进口,以及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出口的税收政策。积极参与国际经贸合作,支持企业提高运用国际贸易规则的能力。
(七)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财税政策,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促进形成东中西部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一是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地方财政也要增加对辖区内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二是发展和扩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成果。完善“三奖一补”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实施奖罚,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资金使用合理。抓紧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改革。三是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控制新专款项目的设立,除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文件有明确规定外,新设立的专款项目要经国务院批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没有资金管理办法的,应尽快制定;已有资金管理办法的,要修订完善,逐步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尽可能减少项目支出的交叉、重复,真正体现专项转移支付的特定目标。改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逐步将专项转移支付列入各级地方预算,同时,加快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拨款进度。
(八)狠抓增收节支,坚持勤俭节约。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走私和偷骗逃税等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减免税。稳步推进税式支出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清理和规范非税收入,坚决取消不合理和不合法的非税收入项目,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部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逐步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掌握的行政权力和管理的国有资产彻底脱钩。积极建立完善政策监督、以票管收、收缴分离、单一账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以及非税收入统计报告制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切实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和“两个务必”的要求,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特别是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严格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对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办会实行定点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加大监管力度,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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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