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庆市作为全国政府采购最早试点的五个省(市)之一,自1997年以来,坚持把规范制度建设作为工作主线,从机构设置入手,以建章立制为本,强化监督,提高质量,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政府采购规模从1500万元发展到2005年的32.5亿元。
健全机构,“管采分离”。2000年,市财政局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正式挂牌成立了重庆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采购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2001年,成立了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挂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政府采购的组织招标工作。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称《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后,为加大管理力度,市财政局成立了政府采购处,与重庆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合署办公。市政府采购中心也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脱离,与市机电设备招标局、成套设备招标局合并组建成重庆市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强了政府采购的执行力度。同时各区县也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分离工作,2005年8月,全市政府采购机构的“管采分离”工作全部完成,初步建立了职能划分清楚、工作运转协调的管采分设机制,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
夯实基础,提升水平。一是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通过...
重庆市作为全国政府采购最早试点的五个省(市)之一,自1997年以来,坚持把规范制度建设作为工作主线,从机构设置入手,以建章立制为本,强化监督,提高质量,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政府采购规模从1500万元发展到2005年的32.5亿元。
健全机构,“管采分离”。2000年,市财政局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正式挂牌成立了重庆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采购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2001年,成立了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挂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政府采购的组织招标工作。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称《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后,为加大管理力度,市财政局成立了政府采购处,与重庆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合署办公。市政府采购中心也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脱离,与市机电设备招标局、成套设备招标局合并组建成重庆市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强了政府采购的执行力度。同时各区县也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的分离工作,2005年8月,全市政府采购机构的“管采分离”工作全部完成,初步建立了职能划分清楚、工作运转协调的管采分设机制,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
夯实基础,提升水平。一是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通过在媒体发布公告以及到各市级主管部门、大专院校、招标中介机构定向征集等方式,广泛征集和扩充了政府采购专家队伍,丰富了政府采购专家库资源。二是注重规范操作细节,在广泛征求采购人、招标机购、供应商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文件范本》、《政府采购评标组织工作须知》、《政府采购专家抽取守则》、《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监督事项》,下发有关部门和区县试行,规范了招标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化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软件,增加项目数据统计和分析等功能,并着手研究开发公务车保险管理软件,以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公务车辆管理混乱、数据一致性差、未实施有效动态管理的状况;四是系统整理规范文件,汇编成册,下发到部门和区县,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五是加强多方协作,市财政局就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装饰材料、网络设备纳入政府采购,如何规范公务车配置标准、加强汽车定点维修管理等问题积极寻求市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并达成了共识。
拓展范围,扩大规模。1998年-2005年全市累计完成采购金额101.68亿元,比采购预算节约资金8.13亿元,节约率达8%,其中2005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达32.5亿元,是1998年的80余倍;2005年采购金额占一般预算支出的6.78%,比1998年增加了6.46个百分点。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额37.4亿元,比财政采购预算节约资金1.53亿元,主要完成了市奥体中心、市三峡博物馆、市级机关综合楼、市委党校等多个重点项目的设施设备以及中央政法专款、中央医疗卫生补助专款等项目的政府采购任务。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方便用户单位的及时需求,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方式,2002-2005年,先后对零星印刷、办公耗材、文具、纸张、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影像器材等通用项目以及会议宾馆、汽车保险、维修、加油等服务项目实施了定点采购。为不断拓展采购范围,重庆市按照向货物、服务、工程多元化采购转变、向服务公共财政转变、向讲求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效益转变等“三个转变”的要求,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的新途径、新领域,将涉及公共财政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一些重大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渐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一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服务公共财政,完成了全市公安干警、消防官兵因公身故、致残团体保险项目政府采购;二是服务“三农”,完成了财政资金直补农民发放机构、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设备、粮种优良品种供给企业、农民负担监督卡、农民技能培训机构、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免费教科书等涉农项目的政府采购,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三是完成了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市民政救灾物资、区县艾滋病初筛设备、重庆城市形象设计、广播电视“村村通”设备等项目的政府采购,把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怀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对各区县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扩大全市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其中:黔江区的交通安全标志制作安装、新华中学塑胶跑道和人造草坪建设;南岸区的环保设备和灯饰工程;江津市的弱电系统工程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南川市的多媒体远程监控项目等都成为了当地政府采购工作的亮点。同时区县间的经验交流,也促进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强监督,净化市场。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逐步推进、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不规范行为也逐渐增多。为此,市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加大了监查力度。一是严格招标监督。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对属于公开招标的项目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如:市公安局金盾工程、市农业局农民技能培训机构、市三峡博物馆办公家具等实施了现场监督。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先后对区县政府采购机构“管采分离”工作、市政府采购中心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市级部门集中采购试点的公安局、农业局、工商局、计生委等单位进行了督导或专项检查。三是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在三峡博物馆办公家具招标采购中提供虚假环保资质证明,骗取中标的供应商取消了中标资格并进行了通报;查处了在市歌剧团音响设备招标中虚报价格、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的生产厂商,终止执行了原签订的合同,维护了用户单位的合法权益;会同市发改委对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中央空调项目违规操作的招标代理机构给予了警告处理,并责成该机构重新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评审,维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对在市属医院医疗设备项目招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两家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了罚款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年内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净化了政府采购市场。
寻求途径,发挥功能。一是注意发挥政府采购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市监狱和劳教部门下属的印刷、家具制造、服装生产等劳动工厂及部分残疾人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对其进行适当扶持:一方面主动邀请企业投标,参与竞争;另一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二是积极落实政府采购保护国内企业的政策,采用协议供货方式将长安汽车、海尔电器、格力空调纳入定点采购范围,不断促进国内优势企业的发展和壮大。三是通过规范政府采购市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意识,促进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提高,推动企业效益的提升,对政府采购中不按政府采购合同执行、以次充好、售后服务差的个别企业,采用黑名单制,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四是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在保护环境、节约能效、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措施,发挥政府采购对经济社会的调节作用。
(作者为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