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重庆市涪陵区财政等有关部门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财政支农工作的着重点,在区乡两级都成立了农民负担清理小组,对涉农收费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效果明显。一是对农村电网进行全面改造,实行了农村与城市同网同价,减少农户电费1500万元。二是对村组财务进行规范,实行委托代理,减少不合理开支250万元。三是落实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和免征农业特产税政策,减少农业税负担930万元。四是对全区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减轻农村学生家庭负担700余万元。以上4项措施共减轻农民负担3480万元,人均减负38元,农户反响强烈。
(谭朝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