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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4-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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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管理层出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并对管理层出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条件、范围等进行了界定,明确了相关各方的责任。
《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四类企业国有产权不得向管理层转让。这四类企业包括: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子公司;上市公司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中小企业。
另外,《暂行规定》还首次对中小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这既是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企业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需要,也是保护企业管理层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据了解,目前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有15万户,其中中小型企业有14.7万户,占98%。这些企业一般资本较小,多数处于竞争领域。
(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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