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总量和国民财富迅速增长,在邓小平同志“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指引下,我国已涌现出了一个高收入阶层。2001年在7万亿元的个人存款总量中,20%先富起来的人就占有80%的份额。然而,富人们所交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个税收入总量的10%。在某经济发达地区,高收入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额的2.33%。据权威人士估算,我国每年税款流失高达上千亿元,相当于西部地区五个经济欠发达的省(区)全年财政收入的总和。
富人逃税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我国的基尼系数目前已达到0.39,逼近0.4的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如果再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管上采取果断措施,堵塞高收入重点纳税人在应缴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漏洞,那么,必将使我国的贫富差距更加拉大,从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富人逃税还冲击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偷逃税款也就是偷了“国家的钱”,它实际意味着我们损失了应享受到公路、绿地、体育设施等与每一个人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减少了我国最低生活人群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富人逃税,之所以严重到如此地步,除富人纳税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淡薄,整个社会体制的不健全,现行税收征管制度设计上的内在缺陷外,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偷逃...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总量和国民财富迅速增长,在邓小平同志“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指引下,我国已涌现出了一个高收入阶层。2001年在7万亿元的个人存款总量中,20%先富起来的人就占有80%的份额。然而,富人们所交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个税收入总量的10%。在某经济发达地区,高收入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额的2.33%。据权威人士估算,我国每年税款流失高达上千亿元,相当于西部地区五个经济欠发达的省(区)全年财政收入的总和。
富人逃税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我国的基尼系数目前已达到0.39,逼近0.4的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如果再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管上采取果断措施,堵塞高收入重点纳税人在应缴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漏洞,那么,必将使我国的贫富差距更加拉大,从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富人逃税还冲击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偷逃税款也就是偷了“国家的钱”,它实际意味着我们损失了应享受到公路、绿地、体育设施等与每一个人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减少了我国最低生活人群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富人逃税,之所以严重到如此地步,除富人纳税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淡薄,整个社会体制的不健全,现行税收征管制度设计上的内在缺陷外,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偷逃国家税款成本低风险小,很少有人付出沉重的代价,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刘晓庆偷税案已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议论的热门话题,她偷税数额巨大,但在此之前,税务部门却无法奈何得了她。早在1989年,青岛市税务局市南分局就向刘晓庆发出过《税务违章案件处理通知书》,指出刘晓庆对收入采用隐瞒不报的方式,偷逃个人收入调节税18.362万元。对她的处理是,除了补齐全部税款外,还要处以等额的罚款,总计36万元。最终因律师的大量工作而让刘晓庆轻松避过,新的裁定认定刘晓庆只是偷税2907元,罚款一倍。这区区的几千元,可能让刘晓庆觉得税法不过如此,从此在偷税的幅度上胃口越来越大,在短短的三四年间大富暴富,一时成了中国名符其实的“亿万富婆”。来自税务部门的准确数据,刘晓庆案发前偷逃税款达上千万元。是谁让刘晓庆钻了空子,我们的法律“软”在哪里,使她可以一次次化险为夷,有惊无险。任何一个制度都有个“违约成本”,可以这样肯定,假如刘晓庆第一次偷逃税款案时执法严一些,让她真正付出偷逃税款的成本,也许不会成为今天的“反面典型”了,一些富人们“为富不税”的现象也会有所收敛。
目前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防止个税流失除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税收征管手段外,关键在于该惩则惩,该罚则罚;情节严重的,按刑法论处,提高偷逃税的成本,增加偷逃税的风险。
首先要实施源头治理,财税工商联动,形成合力,对高收入的个人和行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这些高收入的行业和个人大都有自己的公司、企业,办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书。财政部门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有关条款,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高收入行业建立完善规范有序的支付和会计核算制度,强化这些行业的收入资金管理,杜绝资金体外循环,清查账外账、小金库的作假滥支乱用行为,提高财政稽查的概率;税务部门组织力量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摸底稽查,查实这些行业、个人收入分配形式、发放收入项目和数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等情况,对这些行业和个人建立专门档案,实行重点监控管理。
其次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犯罪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最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相比之下,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50万元以上就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业内专家认为,这反映出量刑上的明显不合理,因此,有必要提高对逃税犯罪的定刑幅度,提高犯罪成本,使不诚信纳税的人付高昂的代价。另一方面,各级政府税务部门每年对那些诚信纳税的所得税大户、见义勇为举报偷逃税的人和事给予表彰,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宣传,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营造全体公民依法纳税光荣的氛围。
第三,增加偷逃税的心理成本和精神代价。税法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享受特权的特殊纳税人,谁做出了侵害国家利益的事,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而声名狼藉。我们的一些公众人物(如富豪、明星、影星、名人等)获得了名人的社会地位后,不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广大纳税人树立榜样,而是以此作为炫耀吹嘘自己的政治资本,攫取个人利益的先决条件,对税务部门依法征税不屑一顾,明里索取,暗里逃税,以名人身份向税务机关施压,公然扰乱公平税负的治税环境。为此,应规定对社会公众人物在纳税上有偷逃行为的,不能当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凡已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富豪、明星、影星、名人凡有偷骗税等涉税行为的,依法由各级人大、政协罢免其资格并绳之以法,而且还要在各种舆论媒体上给予曝光,让为富不税者现身说法,使其增加名誉受损的心理成本和精神代价,以展示国家追查偷逃税的决心,让那些仍然在偷逃税的纳税人有所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