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财政职能将从微观领域向宏观调控方面转变,从一般竞争性、经营性领域向满足公共支出需要方面转变,从一般调节分配领域向调节整个社会分配方面转变。这就要求我们在培植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转变理财观念,更新理财思路,实现由传统的财政体制向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方面转变。要按照“比重适当、集中有度、收支合理、使用得当”的方针,调整财政支出重点和支出方向。具体说要处理和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处理和解决好吃饭与建设的关系。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确保工资发放,维护社会稳定。改革、发展与稳定,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具有重大意义。因此要切实把保证职工工资和教师工资发放,提高到保持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高度来认识,作为财政支出和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正确处理“吃饭”与“建设”的关系,把人民生活放在优先位置,在建设上量力而行,不搞超越财力可能、不切实际的建设。预算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经费要全部纳入财政在国库开设的工资专户,用于工资统一发放,不能挪作他用。上级财政对困难县(市)财力补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要首先用于发放当年欠发的职工工资,其次用于兑现历年欠发的职工工资;兑现后如有结余的,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农、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补助财力后仍有缺口的,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压缩弹性支出等措施解决,不准超财力安排支出,把职工工资硬缺口留在预算之外,以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第二,处理和解决好重点支出和一般支出的关系。应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一要保证社会保障支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前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数量多、离退休工人多、下岗职工多,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任务十分繁重。财政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扩大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逐步将目前的“三条保障线”转化为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两条保障线”,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加大养老失业保险费征缴力度,完善税务征缴办法,继续按“三三制”原则筹集再就业资金,确保国有职工下岗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拓宽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积极探索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等形式,变现国有资产,以及通过发行福利彩票来补充社会保障资金。关心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切实做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发放。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保险支付办法,完善医疗费收缴制度。二要继续加大城市建设投入,推进路桥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搞好跟踪问效。同时加大投融资力度,采取银行融资、企业、个人投资等形式重点投入。三要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控制好“人、车、会、话”等弹性支出。要重新界定财政供养范围,对各种学会、协会、报纸、期刊等事业性支出,要推向市场,缩减财政支出。
第三,处理和解决好支持生产和提高公共支出保障程度的关系。实行公共财政,就是使财政支出从竞争性、经营性领域退出来,逐步减少生产性、经营性支出,重点用于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增加公检法、农业和科技教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需要。目前,由于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比重偏高,资金缺乏,市场调节还不完善,财政资金暂时还不能完全从经营性领域退出来,在一定时间内财政对企业的支持还是必要的。但是,从现在起就要朝着公共财政的方向努力,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靠市场融资渠道来解决,对确需政府支持的,财政应通过选择有市场前景,有效益的企业安排技术改造、贴息资金或促进产业和技术创新基金等方式,予以支持。凡是企业能干的就由企业来干,政府不能再包下来。比如,对一般的生产、经营性企业,既不是关系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点企业,又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方向,即使是国有的,也不应该再向财政要钱,财政也不能予以支持,而应交给市场,实行自由竞争,优胜劣汰。再比如,以盈利性为目的的各种产品展销、招商引资等活动,属于企业行为,其费用也不应再由财政负担。
第四,处理和解决好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集中要合理,分散要有度,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仅包括预算内,也包括预算外支出。目前财政资金分散、管理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甚至有些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财政资金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严重肢解和削弱了财政职能。为此,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从优化支出结构入手,堵塞漏洞,节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在过去已有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在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政府采购目录制度,凡是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进行集中采购。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违纪行为。二是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实行综合预算,预算内外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外资金也是财政性资金,但由于集中不够,财权分散,管理不严,挪用占用、坐收坐支、损失浪费的问题仍然存在,必须引起重视。要从经济发展大局和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处理好集中与分散的关系,既要加强监督管理,又要有利于调动执收部门的积极性,做到集散有度,管用结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对各种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凡是应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都要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要把预算外资金和预算内资金结合使用,统筹安排,用预算外资金补充和抵顶预算内资金,节省财政支出。要继续实行和推进预算外资金适当集中的办法,按一定比例集中一块预算外资金,用于社会保险、职工安置、科技教育、公共设施建设。三是各项资金、基金也要集中使用。对工业发展资金、科技三项费用资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风险资金等的投放,不能过散,要集中使用,形成拳头,选准项目,重点投入,真正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
(作者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