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张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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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了“十五”的主要奋斗目标和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学习《建议》,特别是通过对《建议》中有关财税方面的内容进行思考,财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我认为重点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引导和促进经济增长
财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应当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控措施,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当前,经济运行的突出矛盾仍然是有效需求不足,制约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发挥好财政政策的作用很有必要。自1998年以来,中央实施了以积极财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对扩大内需、均衡市场供求关系、促进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显著成效。但宏观调控不可能一蹴而就,需求不足、消费不旺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积极的财政政策应持续一段时间。因此,《建议》提出,“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近期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这是非常正确的。
贯彻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关...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了“十五”的主要奋斗目标和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学习《建议》,特别是通过对《建议》中有关财税方面的内容进行思考,财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我认为重点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引导和促进经济增长
财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应当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控措施,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当前,经济运行的突出矛盾仍然是有效需求不足,制约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发挥好财政政策的作用很有必要。自1998年以来,中央实施了以积极财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对扩大内需、均衡市场供求关系、促进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显著成效。但宏观调控不可能一蹴而就,需求不足、消费不旺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积极的财政政策应持续一段时间。因此,《建议》提出,“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近期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这是非常正确的。
贯彻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关键是要领会好政策的精神实质。对于积极的财政政策,不能表面化地理解为就是增发国债、减少税收、提高工资等等,其实质是一种“汲水政策”,政府通过增发国债、调整税收政策、提高消费能力等方式启动民间投资和社会消费。所以,《建议》指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带动企业和社会投资,促进消费”,以此达到扩大内需、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目的。
地方政府贯彻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不仅要管好用好国债转贷资金,而且要督促有关方面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对于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要注意选准投资项目,使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对于经济结构调整,财政要积极给予支持,并通过采取财政直接贴息、支持建立担保和风险机制等方式,吸附和引导民间增加高新技术投入,并从政策和资金上鼓励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大胆支持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以此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于启动社会消费,主要是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提高人民消费能力,改变群众消费预期,引导社会消费方向。要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要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和社会保障能力,增加群众可支配收入;要大力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体制改革,进一步支持旅游、住房等行业发展,努力形成新的消费热点群,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二、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增强财政调控和保障能力
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是衡量财政实力的重要指标。长期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明显偏低,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这既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的成果,也影响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为此,《建议》指出,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这应当是今后财政工作的一项战略性任务。
从山东的情况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期间,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999年达到404.48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5.28%,比“八五”末的1994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但比全国平均水平6.8%仍低1.52个百分点,这与山东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的地位是不相称的,与经济结构调整和事业发展步伐加快的客观要求也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贯彻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对于山东省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当前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主要原因是,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不高,财政收入存在流失现象,收入政策和制度不能全面反映经济运行状况等等。今后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就是要在发展经济、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做到按税法规定应收尽收。同时,要大力推进税费改革,把应税收入逐步由收费改为收税,把预算外收入逐步转为预算内收入。要继续完善税收制度,不断推进税制改革,并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税收政策。要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力争在“十五”期间,使山东省的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为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推进支出改革与制度创新
财政支出的规模和结构状况,直接反映着政府介入经济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体现着政府调控的重点和方向。“十五”时期,要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把财政支出的重点转移到满足公共需要和保证政权建设上来,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一方面,财政支出要在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同时,加大公益性和市场非赢利性基础设施投资,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重点行业的支持。特别是工资、社会保障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的支出,要逐步全部纳入财政支出范围给予重点保证,这关系到政权建设,体现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对一般竞争性、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退出财政供给范围,推向市场,由市场自由调节,让其充分竞争和发展。
加大财政支出改革,还要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效益。要改变以往财政资金分配模式,实施零基预算、综合预算和部门预算。对每一个部门的财政预算,都要从零开始编制,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并公平合理地评估各项支出,实事求是地测算每一个科目和款项的支出需求,把资金落实到每个部门的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要积极推行国库单一账户支付制度,逐步取消各单位独立设置的预算账户,除社会保障基金等特殊资金外,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以有效解决财政资金滞留、挤占和挪用问题。要逐步建立财政支出效益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指标测定成本和效益,对财政的每项投资都要进行成本效益预测和比较,减少资金分配的主观性和盲目性。要将市场竞争机制和财政支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要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对条件允许的、可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支出,全部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之,“十五”期间,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改革,按照效益、公平、稳健的原则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总量适度,结构合理,配置高效,调控有力,监督严密的财政支出管理模式,为国家公共支出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四、改革和完善财政分配职能,进一步规范社会分配秩序
《建议》明确提出要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强化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防止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分扩大。要落实好这一要求,必须对财政分配政策和手段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是强化税收的调节职能。目前我国税收收入的构成是,流转税占70%,所得税占17%左右,其中个人所得税只占3%;财产税、遗产税、赠予税和社会保障税尚未开征。这表明,我们在通过税收调控个人收入分配方面的力度还很不够。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税收结构中平均有36%左右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累进性税收。因此,要改革我国现行税收结构和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改进税收方法。同时,要尽快开征财产税、遗产税、赠予税和社会保障税等新的税种,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的作用,增强财政再分配和社会保障能力,弥补财政供给水平不足造成的群体和地区间的收入差距。
二是改革财政支出分配方式,加大对中低收入阶层及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要通过转移支付,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需要。近年来,为了保障兑现国家出台的新的工资分配政策,山东省财政加大了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市、县也要建立转移支付制度,并要将账算到县和乡,主要用于解决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不均衡的状况。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社会保障“三条线”并“两条线”步伐,特别是要尽快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扩大覆盖面,充分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要改革财政分配中许多非货币化的分配行为,将福利性“暗补”改为“明补”,大力推行货币化分配,提高分配的规范性、透明度。
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规范农村分配秩序。目前,我国村收入分配中遵循的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余全是自己的”分配原则,这种分配原则看起来是对农民有利,实际上三者之间的分配是用“提留”这个不规范、无约束的标准进行的,并不能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利益,也不利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农村分配秩序混乱,农民负担重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税费改革,是理顺和规范农村分配关系的治本措施,对于提高农民收入,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将起到决定性作用。财政部门要充分估计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周到,提出具体的措施意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确保税费改革稳步实施。
五、严格财政监督管理,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十五”期间,随着债务还本付息高峰的到来,财政收支矛盾会更加尖锐,财政风险问题也会越来越突出。《建议》在准确把握“十五”期间财政形势的基础上,提出要“注意防范财政风险。”这在党的历次全会通过的决议中,还是第一次提及财政风险问题,说明党中央对财政风险问题是非常重视的,把防范财政风险问题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
从地方财政来看,也面临很多风险因素。比较突出的,一是地方金融风险问题。比如,目前有的地方出现的农村基金会、农村信用社、供销社股金会挤兑等问题,都或多或少地波及到财政。二是国债转贷资金问题。1998年以来,中央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向地方转贷了国债资金,从今年开始,也要还本付息。三是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问题。山东省利用的世行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现在大部分都已到了还款高峰期,对财政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另外,地方国有工业企业潜亏、商业供销企业亏损挂账、外贸企业亏损挂账、粮食财务亏损挂账等等,这些虽然在短时期内不会直接形成财政负担,但迟早会或多或少地反映到财政上来。这些潜在的风险因素一旦显性化,对财政运行将形成巨大的冲击,弄不好就会诱发严重的财政危机问题。
财政是保障社会经济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财政一旦出现危机,不仅会引发全面的经济危机,还会诱发政治危机。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建议》精神,从战略高度重视财政风险问题,把防范财政风险作为“十五”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首先,要在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上,通过依法治税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稳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增强财政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其次,要严肃财经纪律,依法规范理财。一方面,要规范政府行为,不能不顾财力可能盲目地上项目,更不能实行违规担保,无谓地增加财政负担。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的损失浪费现象,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同时,要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大统筹力度,彻底改变预算内紧、预算外松,预算内外“两张皮”的问题,从整体上增强财政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三,要建立健全财政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加强动态监控,并通过建立偿债基金和风险准备金等方式,积极化解财政支出中的突发性因素和苗头性问题,把财政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财政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作者为山东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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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