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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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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举办《会计法》修订研讨会
不久前,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财务会计系举办《会计法》修订研讨会,中国会计学会及校内外的多位专家出席会议。中国会计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周守华提出,《会计法》应完善对会计主体的约束,关注生态文明,促进会计主体承担社会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高层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张苏彤认为,作为证据出现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必须保证客观、公正和科学,《会计法》修订应增加对司法会计鉴定的规定。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美云认为,《会计法》修订应考虑补充对于真实性和公允性的界定,加强管理会计的地位,明确各个主体和适用范围,强调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增加关于会计年度选择和会计信息化的规定。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计审计评估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军指出,《会计法》应对公司负责人、专职会计人员、兼职人员、代理记账公司之间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对现金和利润的司法解释进行明确。此外,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专家还就修法中明确管理责任和会计责任的划分、注重建设内控体系的整体规范、加强对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不久前,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财务会计系举办《会计法》修订研讨会,中国会计学会及校内外的多位专家出席会议。中国会计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周守华提出,《会计法》应完善对会计主体的约束,关注生态文明,促进会计主体承担社会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高层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张苏彤认为,作为证据出现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必须保证客观、公正和科学,《会计法》修订应增加对司法会计鉴定的规定。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美云认为,《会计法》修订应考虑补充对于真实性和公允性的界定,加强管理会计的地位,明确各个主体和适用范围,强调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增加关于会计年度选择和会计信息化的规定。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计审计评估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军指出,《会计法》应对公司负责人、专职会计人员、兼职人员、代理记账公司之间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对现金和利润的司法解释进行明确。此外,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专家还就修法中明确管理责任和会计责任的划分、注重建设内控体系的整体规范、加强对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的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商学院财务会计系主任杨世忠最后围绕《会计法》的定位、梳理《会计法》与相关法律之间的矛盾冲突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发言。 (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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