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务中披露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具体金额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攀升,但笔者在查阅了不同上市公司的年报后发现,上市公司年报对“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项目中是否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表述不明,可能存在“因公司而异”的问题,给年报使用者造成一定的困惑。
(一)审计费用披露存在的问题
1.“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界定范围模糊。按字面意思理解,“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上市公司支付给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所有报酬,应当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但笔者在查阅某上市公司年报时发现,其在2014年增加了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竟与2013年不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时完全一致。
2.“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计算口径不一致。某上市公司2014年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但未披露其具体金额时,“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60万元,与2011、2012和2013年未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时的金额完全一致,而在2015、2016年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具体金额时,“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则为90万元。这一现象引发笔者思考:“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项目是否根据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金额披露与否采用了差异化的计算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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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披露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具体金额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攀升,但笔者在查阅了不同上市公司的年报后发现,上市公司年报对“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项目中是否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表述不明,可能存在“因公司而异”的问题,给年报使用者造成一定的困惑。
(一)审计费用披露存在的问题
1.“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界定范围模糊。按字面意思理解,“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上市公司支付给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所有报酬,应当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但笔者在查阅某上市公司年报时发现,其在2014年增加了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竟与2013年不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时完全一致。
2.“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计算口径不一致。某上市公司2014年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但未披露其具体金额时,“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60万元,与2011、2012和2013年未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时的金额完全一致,而在2015、2016年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具体金额时,“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则为90万元。这一现象引发笔者思考:“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项目是否根据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金额披露与否采用了差异化的计算口径?
3.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披露标准不规范。目前尚没有关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披露的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规则。在内部控制审计广泛开展以前,年报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项目几乎没有针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说明。内部控制审计强制实施以后,虽然自愿在年报中披露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具体金额的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但从披露情况来看,年报中涉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披露的表述较为不规范:一是没有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情况的相关描述;二是说明报告期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但不披露所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具体数额;三是说明报告期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且披露所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具体数额。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上市公司均未运用适当表述阐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项目金额之间的关系。
(二)思考与建议
1.明确年报中“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之间的勾稽关系。具体而言,有以下两种方式:(1)规定年报中“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论整合审计或单独审计)的金额。若此时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必须附加强调说明,例如“本年度,本公司聘请……共支付内控审计费40万元,该金额已包含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项目中”。(2)规定年报中“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不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论整合审计或单独审计)的金额。若此时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也必须加上强调说明,例如“本年度,本公司聘请……共支付内控审计费40万元。该金额为单独披露,未包含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项目中”。
2.上市公司应当从长远利益出发,主动向市场投资者传递“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内涵与外延,助其正确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审计费用信息,并在年报中避免使用或者及时详细阐明可能引起歧义或误解的词句。
3.监管部门需要与时俱进,及时意识到强制内部控制审计可能引发的问题,并尽早规范年报中“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项目的计算口径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披露标准,力求表述清晰、逻辑完整。此外,监管机构可以参照证监会2001年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相关规定,逐步推进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强制披露。
(本文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媒体关注、内部控制有效性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与实证研究”<7160202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关系型股东对股利分配的影响及其经济后果研究”<2015M571317>和东北财经大学博士后科研项目“关系型股东利益诉求与股利分配模式研究”<BSH201508>的资助)
责任编辑 刘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