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高校基建项目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1.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制衡监督。以决策机制为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下称《规范》)明确规定“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还要求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但实际执行效果普遍不佳,尤其是对于“一把手”的内部监督往往处于同级之间甚至“下对上”的关系,监督部门的独立性非常有限,监督行为常常浮于表面。
2.组织架构设置不当。通过设计权责分配合理的组织架构,确保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与监督有效分离,是单位层面控制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现行的高校基建管理组织大多采用矩阵式结构,业务开展以项目为核心,而项目负责人又多为基建处负责人,其他参与业务控制的职能部门都囊括在基建处的科室之中,很难实施有效监督。
3.流程控制执行乏力。《规范》在业务层面将经济活动划分为六大类并分别梳理业务流程,设置控制规范,但有的高校未能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例如,在项目立项时,《规范》规定了可行性分析与风险评估的必要环节,有的高校却编造调查报告,使得投资概算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预算刚性约束大打折扣,为后续随意改变投资计划的行为埋下了伏笔...
一、高校基建项目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1.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制衡监督。以决策机制为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下称《规范》)明确规定“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还要求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但实际执行效果普遍不佳,尤其是对于“一把手”的内部监督往往处于同级之间甚至“下对上”的关系,监督部门的独立性非常有限,监督行为常常浮于表面。
2.组织架构设置不当。通过设计权责分配合理的组织架构,确保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与监督有效分离,是单位层面控制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现行的高校基建管理组织大多采用矩阵式结构,业务开展以项目为核心,而项目负责人又多为基建处负责人,其他参与业务控制的职能部门都囊括在基建处的科室之中,很难实施有效监督。
3.流程控制执行乏力。《规范》在业务层面将经济活动划分为六大类并分别梳理业务流程,设置控制规范,但有的高校未能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例如,在项目立项时,《规范》规定了可行性分析与风险评估的必要环节,有的高校却编造调查报告,使得投资概算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预算刚性约束大打折扣,为后续随意改变投资计划的行为埋下了伏笔;在招投标环节,《规范》要求单位实施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控制流程,但实际执行往往流于形式。
二、高校基建项目内部控制改进建议
1.适当分离权力,加强权力制衡。从治理层面来看:一方面,要抓好“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上的权力制衡。在外部要用考核来强化“一把手”的法治责任,将内部控制有效性作为一项重要的衡量指标纳入到业绩考核之中;内部则要在治理结构上适当分离权力,比如提升学术委员会的地位,使其与行政领导相互制衡,任何一方都不能独立完成一个事项的决策。另一方面,要健全议事决策机制,防范主管领导决策权过度集中。基建工程决策一般来说大多属于“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单位内部控制的要求是必须执行联签、会签等民主决策程序的。对此,要建立和健全决策报告制度、回避制度、执行督查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措施,全方位地扎紧制度的笼子。另外,可以探索建立评标专家库,采用双向匿名的方式来保证保密性,从而将外部评审专家也纳入到决策集体之中,不仅可以扩大合作式牵制的范围,还可以兼顾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从根源上实现内部控制的制衡效用。
从管理层面来看,可以通过改进基建组织的结构、重整基建管理职能,强化部门之间的权力牵制来实现内部控制的牵制功能。具体而言,可以将规划、审批、财务、审计和合同审查等职能分拆后划入相应的职能部门,与基建处同级,使其真正能够对基建业务实施监督和复核,全面贯彻合理分工与牵制的原则。
2.将纪检导入内控体系,强化监督。纪委监督是行政事业单位有别于一般企业组织的重大特色,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改善可以利用的宝贵制度资源。在组织结构层面,可以借鉴一些国有企业的做法,使高校纪委成员与校级基建工作领导小组之间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纪委书记同时兼任副组长并可以参与基建管理的所有重大决策流程,从而将监督关口前移,使其能够直接对所属主管领导的决策与履责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在基建管理活动中,为了使纪检工作能够真正融入内控流程之中,可探索实施高校纪委向基建处派驻纪检组的制度,并在基建管理流程中增加纪检复核的职能,参与项目招标、材料采购、签证联签、验收付款等所有关键环节的业务复核,对基建业务实施全过程管控。
3.推动基建信息公开,强化透明治理。信息内部公开是《规范》相对于企业内控规范和国外内控标准的创新方法之一,尤其对于管理环节多、控制流程长的基建工程,信息透明对防范内部控制缺陷显得尤为重要。在决策环节过程中,通过健全决策公开与查询制度保障基层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引入内部监督力量,有效制衡高层的决策权力。在执行环节,探索构建简报、公开栏等形式的基建信息公开平台,注重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内部控制案例剖析
A高校是一所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院校,自1996年我国第一次在政府层面对内部控制作出要求,A高校就开始内部控制的研究与尝试。
截至目前,A高校已初步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框架,完成了内部控制手册的制定,开展了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已成为常态化工作。就基建内部控制而言,其主要涉及的流程包括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项目审核、项目方案设计与预算、项目方案审核、监督项目进度及实施情况、项目施工报告审核、项目验收、组织项目竣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结付款等,对此,A高校根据情况制定了《基建和维修工程结算审计规则》《合同审核及管理规定》等制度加以监督。
A高校在基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上深入贯彻风险导向理念,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与业务需求,确定基建内部控制过程中的关键风险包括:(1)可行性研究的不充分与不适当可能导致建设项目决策不当,难以收获预期的效益,甚至可能造成项目失败;(2)项目评估的形式不当,会对决策的效率和效果有所损害,职权分配不合理、决策程序不合标准,会致使决策不当甚至会让学校产生经济损失;(3)在招标过程中,如果存在串通、晦涩宣传或商业贿赂等欺诈行为,可能导致违法违规行为;(4)项目竣工验收不合规,对细节要求不严谨,易造成项目交付后的安全事故。
为有效应对上述关键控制风险,A高校在建立和实施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时,着重从以下方面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控制:(1)不断优化完善组织架构,提高决策效率。A高校的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实践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在高校内部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带动了全校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积极性。(2)构建内部控制牵头部门、内部控制工作小组与党政领导的直接沟通渠道,不断增强内部控制部门的独立性,让高校在重大风险应对与决策方面不断提升及时性与有效性。(3)项目评审过程当中,充分重视项目规模、选址、筹资、安全环保等事项,核实有关数据,并遵照既定机制进行决策,对决策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并构建问责机制。(4)通过竞争机制选择设计方,恪守有关规定采用招标等方式确定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向设计方提供项目的全方位信息,并与其进行深层次交流,以避免由于信息缺乏而导致的不当设计和失控投资等问题。(5)不断完善工程项目招标体系,明确招标各方的竞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程序、管理责任和管理要求,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全流程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的实际要求。(6)切实推进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收支环节透明度,确保票据真实有效,账簿记录完整可靠,重大事项确保全流程控制。不定期对有关业务活动进行复核,落实风险责任人,切实运行问责机制。基建项目中的关键必要岗位严格实施定期轮岗的措施,对不相容的职务严格分离,对于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所存在的缺陷及时反应,由内部控制牵头部门督促改进,并实施整改后续监督评价工作。
(本文系2018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国制度背景下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偏差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2018SJA032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受江苏高校品牌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审计学专业<PPZY2015A077>基金资助)
责任编辑 刘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