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不高并且流动性大。由于选聘会计程序不公开,部分村级财务人员的任用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致使内部控制制度失效。
2.费用支出审批流程不规范,发票报销不合规。收入、支出和费用入账存在大量的跨期现象,报销审批手续不完善。只有村主任或村支书一人签字,有的甚至没有审批人签字就报销。
3.未按规定管理现金。现金应存放在保险柜中保管,有的村出纳员公私不分,将公款存在个人的银行卡里,然后从卡上支付村里的各项支出,而且还用现金支付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拆迁过渡费等大额费用。
4.往来核对不及时,费用挂账时间较长。对外往来没有定期对账;五年以上的往来很多;费用与收入没有进行账务处理,长期挂账,导致资产与负债金额不实。
5.部分集体资产出租不签订合同或合同执行不到位,不能提供完整的集体资产出租台账,签订的合同没有连续编号。
6.财务收支核算基本采用收付实现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实际工作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原则基本上采用收付实现制,收入以实际收到款项确认,支出以实际支付款项...
(一)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不高并且流动性大。由于选聘会计程序不公开,部分村级财务人员的任用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致使内部控制制度失效。
2.费用支出审批流程不规范,发票报销不合规。收入、支出和费用入账存在大量的跨期现象,报销审批手续不完善。只有村主任或村支书一人签字,有的甚至没有审批人签字就报销。
3.未按规定管理现金。现金应存放在保险柜中保管,有的村出纳员公私不分,将公款存在个人的银行卡里,然后从卡上支付村里的各项支出,而且还用现金支付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款、拆迁过渡费等大额费用。
4.往来核对不及时,费用挂账时间较长。对外往来没有定期对账;五年以上的往来很多;费用与收入没有进行账务处理,长期挂账,导致资产与负债金额不实。
5.部分集体资产出租不签订合同或合同执行不到位,不能提供完整的集体资产出租台账,签订的合同没有连续编号。
6.财务收支核算基本采用收付实现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实际工作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原则基本上采用收付实现制,收入以实际收到款项确认,支出以实际支付款项确认成本费用,收入和支出未在受益期内适当划分和配比。对于应收而尚未收到的收入没有及时确认,导致收入确认不完整,或者收到以前年度的租金设立“小金库”,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7.同一经济业务在不同的会计科目核算。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中,部分支出会计处理随意性较大,同一经济业务使用不同的会计科目,如水电费收支有时在收支科目核算,有时在往来款科目核算,有时在公积公益金科目核算,有时在其他收支科目核算。
8.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不按资产名称设置明细账,无固定资产台账,造成固定资产无法进行账实盘点工作;部分账务处理时未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而是作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处理,造成固定资产有物无账,账实不符;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应按一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而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未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9.在建工程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在建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但不转入固定资产,并且利息长期资本化,长期挂账在建工程科目,有的甚至长达几年、十多年。
10.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村级农村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多,项目结构复杂,建设项目涉及到农田水利、饮水安全、村级公路等不同类型,工程建设普遍存在超过一定限额的工程建设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项目没有预算、合同和发票;没有结算清单、验收、监理、工程审计结算等资料;承建单位无施工资质;收款人与合同另一方不一致,没有收款的委托书等问题。
(二)村级财务审计的要点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应以详细审计为主,抽查审计为辅,特别是在委托人提出的审计重点或审计人员认为应该作为重点审计的内容和容易发生错误或舞弊的领域,主要抓住以下五个重点进行分析判断。一是收支类项目,对于收入,采用按收入明细详查的方法进行,将收入来源与对方核对或询证,防止收入不完整,贪污或设“小金库”。对于支出,主要关注是否符合制度签报流程并判断支出的合理性,是否有虚假开支。二是实物资产,主要是盘点是否存在并判断是否有减值迹象。三是货币资金,突击盘点现金,检查是否有白条抵库及挪用公款等违纪问题;将银行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流水一一核对,检查是否有不入账的收入。四是债权债务,亲自发函向债权人(或债务人)询证,如果上述程序收集不到审计证据,可以采用替代测试;关注是否有长期挂账的费用和收入。五是基本建设,包括建设资金的来源、招投标程序合法、结算合规定和资金的支付等的流程。从账证及票据等原始凭证入手,审查是否对资金的使用、拨付环节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项目计划、经办、审批、付款等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项目资金流量、流向与项目计划、标准是否相符。重点审查资金的分配是否按项目、按进度拨付,资金投放是否符合政策。
对村级财务审计做到上述程序的同时,还要在审计报告中重点说明或披露以下事项:
1.根据《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于2004年9月30日制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如果发现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按照规章制度执行,部分未按照规定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在报告中应对此情形进行披露。
2.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性质,部分支出和费用入账存在大量的跨期现象和白条。对于审计过程中无法做到对跨期费用和白条一一做调整的情况,报告中应进行披露并提请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关注该事项。
3.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年代较长,部分已经无实物的固定资产仍挂在账面金额中,日常管理中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与账面保留金额进行核对。应在报告中提请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关注该事项。
4.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存在较多的往来款余额,大部分明细科目长时间未发生变动,挂账时间较长。对于审计过程中无法获取充足的依据予以核销,同时又无法实施函证程序予以确认的,应在报告中提请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报告使用者关注该事项。
5.公益公积金核算普遍不规范,应关注其来源与支出的合理性,如果有违规使用公益公积金行为应对此情形进行披露。
6.关注收入入账时间与对方资金汇出的时间是否间隔太长,关注会计是否挪用集体资金。如果有此情形,报告中应对此情形进行披露并提请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关注该事项,如果有必要,可提请委托方进行专项审计。
责任编辑 武献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