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各项改革事业深入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环境产生了一系列变化,现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与日渐复杂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之间的矛盾愈发凸显,调整《规则》以顺应改革需要和自身发展已成为共识。
一、《规则》动态演进的框架构建
(一)《规则》制定的统一与协调
《规则》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虽是对于不同主体财务行为的规范,但在具体的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上均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加之当前国家有关“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将二者合并更能体现《规则》作为政府单位财务行为规范的统一领导作用,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同特性留有调整的空间,便于发挥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同时也保持了《规则》的动态灵活性。建议制定《规则》时参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将二者最本质、最共性的内容整合为《政府单位财务规则》(黄亮,2019),而单位之间的差异性可以通过在《规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的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来体现。
另外,在《规则》修订时还需要考虑与现有的制度和国家各项政策相衔接与协调。如新《预算法》对预算的编制、执行、监控、调整、分析等方面都做了...
随着国家各项改革事业深入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环境产生了一系列变化,现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与日渐复杂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之间的矛盾愈发凸显,调整《规则》以顺应改革需要和自身发展已成为共识。
一、《规则》动态演进的框架构建
(一)《规则》制定的统一与协调
《规则》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虽是对于不同主体财务行为的规范,但在具体的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上均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加之当前国家有关“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将二者合并更能体现《规则》作为政府单位财务行为规范的统一领导作用,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同特性留有调整的空间,便于发挥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同时也保持了《规则》的动态灵活性。建议制定《规则》时参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将二者最本质、最共性的内容整合为《政府单位财务规则》(黄亮,2019),而单位之间的差异性可以通过在《规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的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来体现。
另外,在《规则》修订时还需要考虑与现有的制度和国家各项政策相衔接与协调。如新《预算法》对预算的编制、执行、监控、调整、分析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并新增了一些促进预算公开和加强审查监管的条款等,《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而《规则》在这些方面的阐述过于简洁。又如“双体系”政府会计制度致力于全面反映政府经济资源、现时义务和收入、费用等经济活动全貌,这意味着政府的财务状况、业绩情况和运营效率都将成为政府是否有效履行受托责任的参考内容。相应的,财务管理的范围也将扩大,需要具备引导、评价和激励财务行为的功能,并为报表分析、财务风险防范提供参考依据。
(二)执行过程的监督与控制
为使《规则》真正产生约束效力,达到预期效果,可以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以及适应性原则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监督管理,总结分析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定期将制度运行情况形成报告予以公示,汇报给管理层和各个部门,督促各部门整改和完善。另一方面,内部监督还应当强调全员参与,提升单位成员的责任感与参与度,创造良好的制度运行环境。此外,还可以加强外部监督,具体包括上级财政部门的不定期抽查、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等。通过内外部的监督合力实现对财务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和控制,保障贯彻执行。
(三)执行结果的评价及反馈
需以财务管理目标为导向,持续跟踪《规则》的执行结果,对执行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将《规则》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其执行效果与之前相比如何、是否能对政府单位财务管理效率产生正向效应等问题纳入考核内容进行打分,形成考核结果报告,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对《规则》进行后续的动态调整,修订财务规定,删除难以实际执行或不合理、不科学的条款,健全《规则》的全过程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政府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二、《规则》修订的内容优化
(一)明确优化组织架构的规定
首先,应加强组织领导,使单位管理人员重视财务管理,根据单位业务特征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使其涵盖业务工作的各个岗位、各个细节,包括合理设置部门及岗位,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将职责落实到岗到人,有错必究,始终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其次,要区分本单位与其他单位及其部门在财务活动中各自的责任,如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监督部门等。通过明确权责分配,优化组织架构,强化问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此外,还需完善单位内部的奖惩机制,平衡权责利之间的关系,促进单位内部成员提升价值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激励其为财务管理各个环节的价值创造进言献策,营造良好的财务管理氛围,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单位业务流程
就单位财务管理的具体业务内容而言,《规则》应由预算管理为中心拓展为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收支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分析等多方面并行,要求政府单位梳理各自的业务流程,加强各项业务活动的管理。如在预算管理方面,注重预算编制事前沟通,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督与绩效评价,强化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在资产管理方面,遵循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资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不必在《规则》中过多强调各类资产的定义,而是侧重于对资产的配置及使用、处置、清查等活动的管理,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促进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在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的基础上,提高其使用效益;在收支管理方面,严格区分各项收入,对不同来源、不同用途收入分类记录,从源头上保证收入的合法合规,同时确保各项资金的使用去向明确,把钱花在计划的用途上,对拨入的资金使用流向进行监管,保证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在财务分析方面,不仅关注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状况,还应当关注单位的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单位的中长期运行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容军,2019)。
(三)鼓励单位积极引入信息技术
建议在《规则》中增加鼓励各单位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搭建信息化平台的内容(容军,2019)。加快信息技术与财务管理的融合,具体应用如优化升级预算管理平台,将涵盖绩效管理和成本效益分析环节嵌入财政信息管理系统,推动预算、支付、财务、绩效等信息系统合一,实现绩效信息的有效传递。推进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融合的管理模式,将绩效评价、财务分析指标等纳入信息系统指标库,通过模拟运算、动态监测和分析归类,实现智能化、精细化管理。
(四)强调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要求
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的完善和《规则》的执行能极大地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但其有效执行仍受制于会计人才的短缺。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除了存在对政府会计体系的认识不够,对整体框架和准则制度内容不熟悉等问题外,还有很多财会人员过于专注具体核算操作,缺乏运用财务规则做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理念,这导致了在处理日常业务时较易出现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效果。不仅如此,在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后,信息化人才的培养也需紧跟其上,以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复合型人才需求。因此,需将信息化素养、成本管理专业知识等一系列新要求纳入财会人员能力标准的考察范围,在《规则》中强调建立一套包含能力标准、评价机制、培养路径的政府单位财会人才培养体系,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其管理理念和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加快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会计人才队伍。
责任编辑 张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