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会计法》修订要明确的几个重点问题
1.会计人员的管理问题。按照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建议取消会计从业资格。因此,此次《会计法》修订将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这就意味着今后会计从业人员不再需要从业资格。那么,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是否与其岗位相匹配是由用人单位、会计人员自律组织还是会计主管部门来界定应明确,并且以什么作为衡量标准还应该具体化。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会计从业资格取消之前,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具有一定强制性,不按规定完成会影响人员调转、职称晋级考试等。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被取消了,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为基础的诸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人员调转、职称考试、继续教育等管理措施就缺少了依存的根基。会计主管部门只能对拥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这部分会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而这个群体仅占会计从业人员的28%左右,那么另外的会计人员如何管理?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接受教育是个人行为,不应该带强制性,那么今后是否还有必要进行继续教育?如有必要,该如何进行继续教育?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3.内部控制的实施主体和覆盖范围。一是内部控制的实施主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行政...
一、《会计法》修订要明确的几个重点问题
1.会计人员的管理问题。按照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建议取消会计从业资格。因此,此次《会计法》修订将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这就意味着今后会计从业人员不再需要从业资格。那么,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是否与其岗位相匹配是由用人单位、会计人员自律组织还是会计主管部门来界定应明确,并且以什么作为衡量标准还应该具体化。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会计从业资格取消之前,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具有一定强制性,不按规定完成会影响人员调转、职称晋级考试等。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被取消了,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为基础的诸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人员调转、职称考试、继续教育等管理措施就缺少了依存的根基。会计主管部门只能对拥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这部分会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而这个群体仅占会计从业人员的28%左右,那么另外的会计人员如何管理?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接受教育是个人行为,不应该带强制性,那么今后是否还有必要进行继续教育?如有必要,该如何进行继续教育?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3.内部控制的实施主体和覆盖范围。一是内部控制的实施主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要求,不管是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因此,内部控制的实施主体应该比较广泛,而不能局限于国企或纳入政府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还应涵盖政府非盈利性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二是覆盖范围。业界对内部控制的覆盖范围究竟是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还是各种业务活动一直存有争议。有些学者认为,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如果全面覆盖单位的各种业务活动,一是做不到,二是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对全面性原则的误读,在实施会计监督中,可能会因操作性不强导致法不责众的问题。因此,《会计法》修订应该对此问题进行考虑。
4.财务与会计的关系问题。《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专业职务任职条件之一是担负一定范围和职责的财务会计工作。但长期以来,财务人员与会计人员的关系一直很模糊,在修订《会计法》时应明确会计人员的范围究竟包括哪些。
二、对《会计法》修订的几点建议
1.强化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频繁发生,代理记账机构呈较快发展的态势,但在监管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在实际工作中,《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虽然对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进行了规范,但对其执业质量的监管和退出机制却未作规定,地方财政部门在实施监管中缺乏依据。因此,建议此次《会计法》修订应增加规范代理记账服务机构的相关条款,强化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亦为《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提供上位法的支撑。
2.通过成立会计人员自律组织来加强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被取消后,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基础的会计人员管理模式亟需转型,可通过会计人员自律性组织规范会计人员的执业行为,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可以探索委托会计人员自律组织来进行会计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测评和组织继续教育等工作的机制。
3.赋予会计委派制度法律依据。财政部、监察部《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但一直没有法律进行明确,导致会计委派制存在着国家法律层面依据不足的问题。因此,可以借此次《会计法》修订予以规范。
4.在会计人员章节增加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条款。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会计人才,关系到会计行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也有助于确保会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职能的有效发挥。目前,财政部设有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及特殊支持计划,部分省市也出台了相关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规划。以重庆为例,目前全市已招录培养地方会计领军237人,首期和第二期共80人毕业。因此,建议《会计法》可增加有关会计人才培养的条款,以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 刘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