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2年《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颁布并于2006年12月修订实施至今,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推动各类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助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新常态,企业经营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包括法规政策变化、市场资源环境变化、全球进入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商业模式不断推陈出新、企业发展方式变化、经营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等,现行《通则》已略显不适应新时代的变化,应该再次修订完善。
(一)要确立好修订完善《通则》的工作原则
1.总结吸收国内外对企业单位财务活动有效管理的先进理论与实务创新成果,包括新理念、新方法、新工具、新模式,打造适应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下的财务管理工作规则升级版,推动各类企业单位对财务活动管理工作水平转型升级。
2.厘清财务管理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内部审计的职能边界,解决我国现行《通则》对财务管理职能作用范围界定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问题,引导企业单位经营管理活动中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四项专业管理职能作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同合作并形成合力,合力推动企业单...
1992年《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颁布并于2006年12月修订实施至今,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推动各类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助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新常态,企业经营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包括法规政策变化、市场资源环境变化、全球进入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商业模式不断推陈出新、企业发展方式变化、经营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等,现行《通则》已略显不适应新时代的变化,应该再次修订完善。
(一)要确立好修订完善《通则》的工作原则
1.总结吸收国内外对企业单位财务活动有效管理的先进理论与实务创新成果,包括新理念、新方法、新工具、新模式,打造适应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下的财务管理工作规则升级版,推动各类企业单位对财务活动管理工作水平转型升级。
2.厘清财务管理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内部审计的职能边界,解决我国现行《通则》对财务管理职能作用范围界定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问题,引导企业单位经营管理活动中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四项专业管理职能作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同合作并形成合力,合力推动企业单位提质增效升级发展。其中,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三大管理职能可以单独设置职能部门独立履行,也可以由单一财会部门内部分工负责履行;内部审计职能行使应设置单独机构履行,确保独立性与有效性;《通则》应着力制订财务管理行为规范,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以及内部审计三大管理职能行为规范不属于《通则》规范范围,应由各自相应准则加以规范。
3.明确企业财务管理职能部门及其人员履行对财务活动有效管理职责的行为底线,指引企业单位对财务管理工作转型升级方向,做到守住法规底线,杜绝超越国家法规与单位规章权限行为,倡导管理不断创新。
4.对《通则》中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相符的条款,予以彻底修改完善,做到《通则》与时俱进并合规、合法。
5.提升《通则》从国家层面对规范各类企业单位财务活动管理行为的通用性,将《通则》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企业单位,实现全覆盖。
(二)树立新常态下《通则》新理念
1.依法财务管理,护航企业持续经营。在《通则》中应梳理明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各类企业财务管理行为的各项底线规定,包括我国政府推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修订或最新出台的法规政策,删除过时法规政策条款,强化对各类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守法与遵守单位内部规章的意识,杜绝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违法或越权行为。
2.对接市场,推动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新常态更凸显了企业过去依赖高投入、高消耗、低技术、低价格经营方式的弊端,企业粗放式经营管理不再行得通。适应我国经济新常态,企业必须转换经营管理方式,对接市场,不断推动企业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之路,切实真抓实干,加强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优化企业资源配置,不断推动企业向产业链、价值链的中高端水平发展。因此,在《通则》中应明确“不断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与不断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目标。
3.顺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着力提升企业财务管理专业能力。在《通则》中应总结吸收国内外先进财务管理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成果,指引企业顺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要求,开发或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工具,创新财务管理工具和方法,推动企业不断提升财务管理专业能力,进而在推动实施企业经营战略工作中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 陈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