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精神尽管目前尚没有统一定义,但它像空气一样,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具有弥漫性和渗透性,用无形的观念影响着有形的现实,同时也影响着当下财政部门和财政人。财政部机关党委组织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并以此塑造财政文化,进而促进公平正义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意义重大。通过学习和思考,笔者认为新时期中国财政精神应概括为公平正义、依法理财、科学发展、厚德清廉。现分别释义如下:
一、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愿望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就要使得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这也是和谐社会追求的目标之一。财政作为国家或政府的一种经济行为,它的价值在于满足整个社会的公共需要,体现公众意志和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偏好,从而实现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效率公平和分配公平等在内的公平正义。我国《宪法》第14条规定:“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财政部门和财...
财政精神尽管目前尚没有统一定义,但它像空气一样,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具有弥漫性和渗透性,用无形的观念影响着有形的现实,同时也影响着当下财政部门和财政人。财政部机关党委组织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并以此塑造财政文化,进而促进公平正义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意义重大。通过学习和思考,笔者认为新时期中国财政精神应概括为公平正义、依法理财、科学发展、厚德清廉。现分别释义如下:
一、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愿望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就要使得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这也是和谐社会追求的目标之一。财政作为国家或政府的一种经济行为,它的价值在于满足整个社会的公共需要,体现公众意志和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偏好,从而实现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效率公平和分配公平等在内的公平正义。我国《宪法》第14条规定:“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财政部门和财政人应时刻考虑如何通过税收、预算等财政政策体现包括中小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在内的社会公平正义。所以,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不仅是政府和公共组织管理的核心,也是财政精神所追求的最本质内涵。
二、依法理财
财政是以公共权力进行资源配置的,而财政资金主要来自于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其使用过程及结果是公共利益实现的过程,对每一个公民都会产生重要影响。这就决定了财政应该是公开透明、民主法制、程序规范的,而不应该是隐性、人治、随意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和企业、居民共同构成市场的经济主体,客观上需要财政法制化,在法制和市场规则下理财。《预算法》第29条规定:“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我国《宪法》第14条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预算法》第30条规定:“各级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政府和公共机构生产的公共产品或提供的公共服务一般具有不可分性或非竞争性,或者两者都有。有的没有公开的市场价格、发生的成本又不易计量,这就有可能出现浪费或滥用资源的现象。财政管理的对象主要是资金如何流入各个公共机构、如何在机构内流动以及如何流出的过程。这就要求财政部门和财政人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一丝不苟,这就要求财政要精细化管理,“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当好“红管家”,做到“一文钱不落虚空”。
三、科学发展
财政是“邦国之本”,与政治关系十分紧密,不可分割。在当代公共财政管理中,作为国家或政府经济活动的财政工作应当按照“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以及社会事业发展,切实改善民生,这也是财政工作的重要职能。《预算法》第1条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预算法》第30条规定:“各级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这就要求财政部门和财政人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与创新,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社会资源配置最优化和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
四、厚德清廉
“厚德”一词源于《周易》“君子以厚德载物”。在中华文化中,“厚德”被视为最高道德理念。诚信与廉洁是厚德的最主要体现。“诚者,信也”。诚信即为真诚、真实,是为人之本,也是立国之本。“廉”即是清,清即水。“上善若水”,廉是为政之本分,也是为政之大德。诚信为本、廉洁执政,国家方能长治久安。九层之台,起于垒土。财政部门和财政人经常与钱财打交道,时常面对金钱的考验,这就要求财政人树立崇高理想,秉承公平正义,廉洁自律、两袖清风、厚德端行,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防微杜渐,重视小节,“积小德为大德,积小善为大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本文作者系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