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国家货币资金的安全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某市派出检查小组,对该市某卫生中心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的资金安全管理、财政收支以及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卫生中心在现金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现金收入未及时入账。该卫生中心门诊医疗现金收入款项未及时存入银行,也未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未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到日清日结,现金管理上存在较大漏洞。此外,将现金收入款项直接用于该卫生中心的日常支出,坐支现金,导致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存在账实不一致的现象,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的有关规定。
2.账、实不符。该卫生中心“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账、实不符,2010年账面余额9.77万元,2010年12月31日实际盘点8.7万元,账、实差异为1.07万元,其中报废0.13万元,盘盈0.93万元,盘亏1.87万元。发生盘盈、盘亏的原因主要是该卫生中心物资采购入库、领用环节管理薄弱,记账人员业务生疏,未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登记账簿,随意更改账簿记录,造成差错。事后该卫生中心并未按有关规定及时...
为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国家货币资金的安全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某市派出检查小组,对该市某卫生中心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的资金安全管理、财政收支以及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卫生中心在现金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现金收入未及时入账。该卫生中心门诊医疗现金收入款项未及时存入银行,也未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未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到日清日结,现金管理上存在较大漏洞。此外,将现金收入款项直接用于该卫生中心的日常支出,坐支现金,导致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存在账实不一致的现象,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的有关规定。
2.账、实不符。该卫生中心“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账、实不符,2010年账面余额9.77万元,2010年12月31日实际盘点8.7万元,账、实差异为1.07万元,其中报废0.13万元,盘盈0.93万元,盘亏1.87万元。发生盘盈、盘亏的原因主要是该卫生中心物资采购入库、领用环节管理薄弱,记账人员业务生疏,未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登记账簿,随意更改账簿记录,造成差错。事后该卫生中心并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查明原因,调整账务。
3.坏账损失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该卫生中心按应收医疗款、实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等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010年共发生坏账损失6.21万元,未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就直接记入“管理费用”,也未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4.在建工程长期挂账。该卫生中心在建工程款项959.07万元长期挂在账面上,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经了解,在建工程项目为卫生中心原址办公使用房屋(该房屋现已拆迁)和现址办公使用房屋款项及装修费,至今未办理产权证书。该笔“在建工程”的入账依据为上级主管部门的调账通知单,从2002年6月起一直挂账至今。
5.违反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检查小组在清查库存现金时发现存在白条抵库的现象:2010年1月支出差旅费1.43万元,会计分录:借记“管理费用——差旅费1.43万元”,贷记“其他应收款——出差人1.43万元”,附件为住宿、车费等发票。此外,该卫生中心于2010年4月为新扩建的住院部采购一批办公桌椅以及电脑设备,大额支付现金5.6万元。很显然,白条抵库和大额支付现金都违反了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该卫生中心存在的问题在事业单位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从目前事业单位现金管理的实际出发,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加以改进。
1.及时清查库存现金。应组织各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库存现金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备案。对清查中发现的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问题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清查出的长期未入账的收入要区别情况采取及时入账或收回的措施;对作为现金抵库的白条要查明性质并及时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对库存现金余额过大的要及时缴存银行。通过清查,各单位应做到保证库存现金账实相符、库存合理,杜绝白条抵库和长期不入账的现象。
2.完善现金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现金管理职责,保障现金规范化管理。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单位负责人和会计、出纳在现金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单位负责人事前监督、出纳具体负责以及会计事后监督的体制,以确保现金规范化管理。此外,各单位还要加强对票据及印章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备查簿进行登记,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备查簿还需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同时,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严禁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3.建立现金管理日常监督制度。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事业单位现金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不定期对各单位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厉处罚,以确保现金管理制度的长期、有效执行。同时,要建立定期换岗、轮岗制度,防止一人在财会部门长时期做同一工作的现象出现。
4.准确采用现金管理的结算方式。将以现金结算为主的结算方式改为以银行转账结算为主的结算方式,适当提高现金结算起点,凡是交易额超过结算起点的,必须实行银行转账结算;单位和个人在银行大额存取现金,必须事先到有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5.各地银行要加强现金管理。银行要根据实际情况为事业单位送存现金提供方便,使现金管理与信贷管理、结算管理紧密结合。对符合国家计划、政策和正常经营的经济往来,在信贷、结算现金使用上要予以支持。此外,各基层银行也要加强柜面监督和事后检查工作。
6.严格货币资金的授权管理。各事业单位应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7.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事业单位有关部门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审批人应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出纳人员应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