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又称“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69年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目的在于增加国际储备手段,以调节国际收支逆差。它最初是为了支持布雷顿森林体系而创设的,设立时每特别提款权单位被定义为0.888671克纯金的价格,也就是当时1美元的价值。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黄金非货币化以后,特别提款权于1974年改为16种货币定值,1980年改为5种货币定值,经过多年调整,目前成为一个以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4种货币综合而成的“一篮子”计价单位。虽然特别提款权已经和黄金不再有任何联系,但“纸黄金”的名称却沿用了下来。
特别提款权不同于普通提款权,它是基金组织创设的账面资产,没有发行基金,但按基金份额进行分配,分配后不必偿还。特别提款权仅用于政府间的结算,支付国际收支逆差,而不能用于贸易或非贸易支付。当一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用分配到的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顺差国换回所需要的货币,待国际收支好转后,须将超过一定比例的部分予以复原。特别提款权还可以直接用于偿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利息费用;参加国之间只要双方同意,也可直接使用特别提款权提供和偿还贷款、进行...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又称“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69年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目的在于增加国际储备手段,以调节国际收支逆差。它最初是为了支持布雷顿森林体系而创设的,设立时每特别提款权单位被定义为0.888671克纯金的价格,也就是当时1美元的价值。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黄金非货币化以后,特别提款权于1974年改为16种货币定值,1980年改为5种货币定值,经过多年调整,目前成为一个以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4种货币综合而成的“一篮子”计价单位。虽然特别提款权已经和黄金不再有任何联系,但“纸黄金”的名称却沿用了下来。
特别提款权不同于普通提款权,它是基金组织创设的账面资产,没有发行基金,但按基金份额进行分配,分配后不必偿还。特别提款权仅用于政府间的结算,支付国际收支逆差,而不能用于贸易或非贸易支付。当一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用分配到的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顺差国换回所需要的货币,待国际收支好转后,须将超过一定比例的部分予以复原。特别提款权还可以直接用于偿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利息费用;参加国之间只要双方同意,也可直接使用特别提款权提供和偿还贷款、进行赠予、用于远期交易和借款担保等各项金融业务。同时,特别提款权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作国际储备。此外,用特别提款权作为统一的记价单位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各成员国货币和特别提款权之间的折算比例,也就体现了各成员国货币的汇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