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现行停工损失核算方法存在的问题
停工损失是指企业由于计划减产或因停电、待料、机器设备发生故障而停止生产所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停工期间需支付的生产人员薪酬,以及应承担的制造费用等。对于因季节性发生的停工损失,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停工期间的一切费用列入制造费用,即按照停工期间发生的费用,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而对于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工损失,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对于因其他原因造成停工损失较大的企业来说,不利于对停工损失的分析、考核和控制。
此外,企业的停工分为计划内停工和计划外停工,若按照现行核算方法,除了在单独设置“停工损失”科目的情况下,应向责任人索赔的数额外,停工期间的费用最终都将按一定的方法进行分配并计入产品成本。笔者认为,计划内停工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企业可以控制这部分停工期间的费用,其费用能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可以计入产品成本。但是,因自然灾害、停电、机器设备故障等发生的计划外停工是企业事先不能预料的,企业无法控制这部分停工期间的费用,其费用不能从产品的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如果将这部...
(一)现行停工损失核算方法存在的问题
停工损失是指企业由于计划减产或因停电、待料、机器设备发生故障而停止生产所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停工期间需支付的生产人员薪酬,以及应承担的制造费用等。对于因季节性发生的停工损失,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停工期间的一切费用列入制造费用,即按照停工期间发生的费用,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而对于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工损失,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对于因其他原因造成停工损失较大的企业来说,不利于对停工损失的分析、考核和控制。
此外,企业的停工分为计划内停工和计划外停工,若按照现行核算方法,除了在单独设置“停工损失”科目的情况下,应向责任人索赔的数额外,停工期间的费用最终都将按一定的方法进行分配并计入产品成本。笔者认为,计划内停工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企业可以控制这部分停工期间的费用,其费用能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可以计入产品成本。但是,因自然灾害、停电、机器设备故障等发生的计划外停工是企业事先不能预料的,企业无法控制这部分停工期间的费用,其费用不能从产品的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如果将这部分费用计入产品成本,一方面造成产品成本核算不实,不利于产品成本分析和经营决策,另一方面这部分费用只有在产品销售之后才能反映出来,虚增了企业的利润。
(二)完善建议
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笔者认为,停工损失的核算方法应划分为单独核算和不单独核算两种情形。
1.单独核算。在单独核算方法下,企业应专门设置“停工损失”科目,对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单独核算,并按照停工性质设置“计划内停工”和“计划外停工”两个二级科目,再根据停工的具体原因(如自然灾害、材料短缺等)设置三级明细科目,以方便期末停工损失的结转。在停工期间发生费用时,借记“停工损失”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科目。期末应对计划内停工和计划外停工的费用分别进行结转:对于计划内停工,如果可以确定由某一产品承担,则直接将停工损失转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某产品”科目,如果无法确定由某一产品承担或应由多种产品共同承担,则按照费用数额转入“制造费用”科目,再按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产品成本。对于计划外停工,由于个人或单位等过失而造成的停工应该由责任人赔偿的,应将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负担的赔偿数额从停工损失中扣除,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由于自然灾害等企业不可控因素所造成的停工费用,应从“停工损失”科目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如机器故障、材料短缺等)所造成的停工费用,应从“停工损失”科目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2.不单独核算。在不单独核算方法下,企业不单独设置“停工损失”科目,对停工损失的核算分为计划内停工和计划外停工两种情形。对于计划内停工,在停工费用发生时,企业应将该费用列入产品成本,如果可以确定由某一产品承担,则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某产品”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无法确定由某一产品承担或应由多种产品共同承担,则应先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再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产品成本。对于计划外停工,应根据其发生原因进行处理:由于个人或单位等过失而造成的停工应该由责任人赔偿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科目;对于自然灾害等企业不可控因素所造成的停工费用,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科目;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停工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科目。
笔者认为,单独核算停工损失的方法有利于企业加强对停工损失的管理,而且将计划外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按照发生原因在当期损益中反映出来,有利于企业了解停工原因,改进经营管理,也解决了当期费用在现行核算方法下不能及时给予反映的问题,增强了报表信息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因此适用于停工期间发生费用较多或者停工频繁,需要加强停工管理,减少停工次数的企业。不单独核算停工损失的方法可以减少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也将计划外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按照发生原因予以反映,这种核算方法适用于停工期间发生费用较少或者很少发生停工情况,以及季节性停工和固定资产大修理停工期间的费用较稳定的企业。■
责任编辑 刘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