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在《论会计报表的缺陷》(见本刊2009年第11期)一文中曾论及会计报表的四大缺陷。目前企业对外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那么,这三张报表的内在关系是什么?哪一张报表是最终的结果报表?存在什么缺陷?又该怎样弥补呢?

一、资产负债表是结果报表
在专业领域,对最终结果报表的认定通常有两种看法:一是损益表。持这种看法的人认为,企业的最终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就是说利润是企业经营和财务的起点和归属,因此披露企业利润的损益表就是最终的结果报表。二是资产负债表。持这种看法的人认为,任何一个最终结果报表都应该具备全面披露企业经营和财务活动结果的特征,损益表仅仅披露了企业经营活动的结果,而没有披露企业财务活动的结果。企业的财务活动包括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的结果形成了企业的各项资产,筹资活动的结果则形成了企业的负债和资本,资产负债表作为最终结果报表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结果。
从图1可以看出,一个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活动包括筹资、投资和...
笔者在《论会计报表的缺陷》(见本刊2009年第11期)一文中曾论及会计报表的四大缺陷。目前企业对外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那么,这三张报表的内在关系是什么?哪一张报表是最终的结果报表?存在什么缺陷?又该怎样弥补呢?

一、资产负债表是结果报表
在专业领域,对最终结果报表的认定通常有两种看法:一是损益表。持这种看法的人认为,企业的最终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就是说利润是企业经营和财务的起点和归属,因此披露企业利润的损益表就是最终的结果报表。二是资产负债表。持这种看法的人认为,任何一个最终结果报表都应该具备全面披露企业经营和财务活动结果的特征,损益表仅仅披露了企业经营活动的结果,而没有披露企业财务活动的结果。企业的财务活动包括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的结果形成了企业的各项资产,筹资活动的结果则形成了企业的负债和资本,资产负债表作为最终结果报表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结果。
从图1可以看出,一个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活动包括筹资、投资和经营三项活动,企业通过举债和募集资本取得资金,然后运用这些资金进行投资,取得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产,这些资产包括经营的手段和经营的对象。企业运用这些资产从事购、销、产、存等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利润,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资金运动过程。在这里值得说明的是,资产负债表中的利润通常是本年利润,它与损益表中的本年利润必须一致。在利润被分配的条件下,资产负债表中的本年利润就应该是未分配利润,它应该与损益表或者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一致。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两个最基本的结论:一是资产负债表作为最终结果报表确实披露了企业全部经营和财务活动的结果,而损益表只是披露了经营活动的结果;二是即便是利润作为最终结果的披露,也不应由损益表披露,而应由资产负债表披露,也就是说损益表中的利润必须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利润一致,而不是相反。损益表不是为了披露利润而存在的,而是为了披露利润的业务来源而形成的。
二、资产负债表的功用
既然资产负债表是最终的结果报表,会计报表的四大缺陷显然会在其中体现,那么其基本功用到底是什么?正如《论会计报表的缺陷》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会计报表的主要用户是投资人,他们要求接受投资的企业披露其资本保全和资本增值的情况,这一要求主要是从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角度提出的。资本保全分为资本数量保全和质量保全,资本增值也分为资本数量增值和质量增值。
数量保全可以由资产负债表披露,如果资产负债表中的总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资产(净资产额)等于投入资本的数额,就意味着资本实现了数量保全,所以资产负债表就是按照资本数量保全的要求而设计的。
质量保全是指期末资产的变现能力必须等于期初投入资本,而期初投入资本本身就处于现金状态,也就是说期末资产的变现能力应该处于完全可变现状态。正是基于这一要求,资产负债表的资产一方的各项资产是按照变现能力由大到小排序的。前面的资产越多意味着变现能力越强,后面的资产越多意味着变现能力越弱,所以资产负债表能够披露全部资产的变现能力的变化。但资产负债表中每项资产的变现能力却无从披露,如资产负债表披露了应收账款的多少,却没有披露应收账款能否收回,这显然是单项资产的变现能力问题。如果从会计报表的缺陷角度看,就是资产负债表能够披露资产的数量和全部资产质量的变化,却不能披露单项资产的质量。
数量增值在传统上是指披露企业的利润,历史地看,资产负债表可以直接披露企业的利润。通常它是按照以下模式披露的:假定一个企业期初投入资本100万元,相应地在期初资产负债表的右方是资本100万元,而左方则是资产100万元。到了期末,如果盘点各项资产达到了150万元,如果不考虑纳税,那么期末资产负债表就表现为右方资本仍然是100万元,而左方资产则增加到150万元。资产方超出资本的50万元就是本年利润(见图2)。
所以资产负债表能够披露本年利润,而且这一利润的计算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的。资本数量保全不仅包括利润的披露,而且还应披露企业的全部新增价值。如果仅仅只是披露利润,则只是反映了投资人的需要,而没有反映政府、经营者、员工、债权人等其他相关利益方的需要。同时,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全部收益,也不仅仅是利润,而应是全部新增价值。所以站在所有参与收益分配的主体的角度,就应该披露企业的全部新增价值及其分配状况,这显然是资产负债表所无法实现的,在发达国家通常会设置增值表以满足这一要求。增值表披露了企业的全部新增价值以及各相关利益主体参与新增价值分配的状况。

质量增值可以进一步解释为利润的收现程度和稳定性。所谓利润的收现程度是指企业的利润是否全部收到了现金,收到现金的比重越高,利润的质量也就越高。正因为这样,中国证监会在考核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时,才不仅要考核每股红利,而且要考核每股现金红利,显然前者是数量指标,后者是质量指标。如果一个企业的销售收入全部收到了现金,这两个指标完全相等,从而实现了数量与质量的统一;如果一个企业的销售收入全部是应收账款,那么每股现金红利必然为零,数量与质量会完全不统一。所谓利润的稳定性是指企业的利润在未来稳定增长的趋势,对报表的这一要求显然不是局限在披露过去,而是要求披露未来。资产负债表对质量增值的两个方面的披露要求都是无法满足的。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资产负债表能够披露资本数量保全和资本数量增值,也能够披露资本质量保全中整体资产的变现能力的变化,但却不能披露单项资产的变现能力,也不能披露资本质量增值的状况。
三、资产负债表具有可衍生性
既然资产负债表是结果报表,有结果就必有原因,为了说明这一结果的形成原因就构成了资产负债表的可衍生性。不仅如此,资产负债表由期初到期末必然发生资产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总量变化,也会发生单个项目的数量变化,这种变化也是有其原因的。为了说明这一变化的原因,也使得资产负债表具有可衍生性,同时也为了弥补资产负债表在满足投资人需要时存在的缺陷,就需要有相应的报表来予以补充。那么资产负债表的衍生报表存在怎样的衍生规律?这种衍生报表能否弥补会计报表的四大缺陷呢?这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这里笔者只是提出资产负债表的衍生规律。
期末资产负债表比之于期初资产负债表发生了总量和个量的变化,其中总量是在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方的利润变化和在资产一方的相应数量的资产变化,而个量变化是指资产负债表中各个项目期末比之于期初的变化。为了说明总量和个量的变化,就形成了两条衍生规律:一是为了说明利润或亏损的形成原因而形成的衍生报告体系;二是为了说明单个项目的数量如货币资金期末比之于期初的数量变动的原因而形成的衍生报告体系。如果按照两条衍生规律而形成的衍生报告能够找到利润变化和各项目变化的最终原因,就能使我们的报表只能反映结果而不能反映原因的缺陷得以解决。由于资产负债表已经披露了资本数量保全和资本数量增值,而没有能够充分披露资本质量保全和资本质量增值,所以单就资产负债表的披露而言,还不能解决报表只披露数量而不披露质量的缺陷。那么如果资产负债表按照上述两条衍生规律形成说明原因的报告后,又能否弥补这一缺陷呢?从理论上说,说明利润变化的原因而形成的衍生报告能够对资本质量增值中的利润的稳定性进行披露,原因在于一个企业对利润形成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的分析和了解越细和越深入,判断利润在未来变动趋势的可能性和准确性就越高,进而通过决策避免影响利润的不利因素的可行性和准确性也就越高。在说明资产负债表的单个项目的衍生报告中,第一个项目就是货币资金期末比之于期初的数量变化而形成的衍生报告,它直接的第一个衍生报告就是现金流量表,在现金流量表组成项目中,来之于销售和服务活动形成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项,就能披露利润的收现程度。所以依据这两条衍生规律所形成的衍生报告能够弥补资产负债表只能披露过去而不能披露未来、只能披露结果而不能披露原因以及只能披露整体而不能披露细节的缺陷。但就资产负债表只能披露数量而不能披露质量而言,这一缺陷只是得到了部分解决,它只能披露资本质量增值的状况,却无法披露资产负债表中单项资产的变现能力。正是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才产生了第三条衍生规律,就是针对每项资产能否变现而形成的相关质量报告。通过对每项资产变现能力披露而形成的衍生报告由此最终能满足资本质量保全的要求。■
责任编辑 李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