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油田企业疑难债权形成的原因
1.市场环境欠佳是直接原因。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法制基础比较薄弱,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使得信用短缺现象大量存在,企业间的资金拖欠、三角债等问题较为严重。另外,国家紧缩银根和物价上涨等因素直接导致债务人资金短缺,从而导致债权人应收账款和疑难债权的产生。
2.内部管理缺失是根本原因。一是管理人员对债权清理工作认识有偏差或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尤其是基层管理人员一方面存在重产值轻资金回收的错误认识,另一方面对应收款项管理和疑难债权追讨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应收款项已经依照会计政策提过坏账准备,计入了当期损益,而且项目仍然是盈利的,至于资金回笼则无具体目标,能收回多少算多少。二是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有效制约企业行为。主要表现在:①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经营管理制度。如工作中大量存在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混淆,产成品退库、原材料出库等未履行手续等现象。②人员管理制度落实不严。集中表现在对职工特殊流动过程中,如协解、调离、退休等离职时,没有严格落实人员离职须经财务、行政等部门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的规定,或是把关不严,造成不少人员在职时经办的应收款...
一、油田企业疑难债权形成的原因
1.市场环境欠佳是直接原因。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法制基础比较薄弱,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使得信用短缺现象大量存在,企业间的资金拖欠、三角债等问题较为严重。另外,国家紧缩银根和物价上涨等因素直接导致债务人资金短缺,从而导致债权人应收账款和疑难债权的产生。
2.内部管理缺失是根本原因。一是管理人员对债权清理工作认识有偏差或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尤其是基层管理人员一方面存在重产值轻资金回收的错误认识,另一方面对应收款项管理和疑难债权追讨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应收款项已经依照会计政策提过坏账准备,计入了当期损益,而且项目仍然是盈利的,至于资金回笼则无具体目标,能收回多少算多少。二是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有效制约企业行为。主要表现在:①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经营管理制度。如工作中大量存在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混淆,产成品退库、原材料出库等未履行手续等现象。②人员管理制度落实不严。集中表现在对职工特殊流动过程中,如协解、调离、退休等离职时,没有严格落实人员离职须经财务、行政等部门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的规定,或是把关不严,造成不少人员在职时经办的应收款项挂账未能及时处理,错过了最佳的清理时机,最后基本变成呆坏账。三是相关人员经办业务责任意识不强。①清欠责任人追讨债权未尽其责。比如,油田某公司项目部在追讨一笔工程款时,当时对方答应全额支付。但经办人员并没有及时认真追讨,致使该笔债权未能在最佳时间及时收回。几年后再追讨时对方以单位效益差、资金紧张为由长期拖欠而形成疑难债权。②合同签订、结算、清理过程不透明。部分单位从合同签订到结算、资金清理都固定由同一个人经手,相关资料不透明,往往出现其他人员清理债权时,债务人要求必须原经办人到场时才能清理,从而增加了清理的难度。③相关人员对合作方的信用评价流于形式。2001年,某施工处根据合同为某公司桥梁工程队施工结束并验收合格,但该工程队却拖欠施工处30余万元长期不还,形成疑难债权。后经调查了解到该桥梁工程队不是独立法人,因此找到其上级公司,但该公司不承认债务并出具文件称从未设立过桥梁工程队或类似机构,该桥梁工程队的印章为非法私刻,合同签署人也非该公司员工,未取得授权。虽然经过努力该施工处最后全额收回款项,但其中的过程十分曲折和艰难。
二、减少疑难债权的对策
1.强化内部控制,落实清理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从源头上控制疑难债权的产生。企业应从合同管理着手,加强结算力度,增加业务透明度;严格按程序运行,规范经营行为;按照谁审批、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并且根据不同区域和性质进行分级预警,完善应收账款回收责任考核机制,从源头上控制疑难债权的产生。
2.不断完善和充分利用信用评价系统,建立全油田统一的信用评价系统。信用评价系统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①通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资料或直接向有关部门查询合作方的性质、规模、组织、人员、经营范围、经营能力。②通过对方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了解其资产负债情况。③了解合作方的经营项目和经济效益。④了解合作方在经济交往中的信用状况和是否严格履行合同等情况。同时油田企业应指定专门机构依据实际情况对信用评价系统进行维护,并且该评价系统应对油田企业的所有单位完全公开,以确保外闯市场队伍能够及时得到信用系统的支持和服务,使合作更具针对性和准确性。
3.建立企业内部的专业清理机构,专门从事各种疑难债权的回收工作。这样可以充分发挥专业清理人员的优势,由其携同企业内部法律、经营和合同部门,对企业的每一笔疑难债权进行分析,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债权能够回收。对于确实无法回收的债权,专业清理机构应总结分析原因,并调查取证以作为坏账核销的依据。
4.适时利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权益。首先,应做好诉讼时效的延续与保护;其次,应把握诉讼时机,在发现债务人经营情况不佳、出现重组、重大生产或安全事故等迹象时,应立即启动法律程序,防止债务人转移资产;第三,应做好诉讼预案,包括代理人的选择、有利与不利因素分析、执行环境及执行能力、财产保全等,真正做到诉必获胜,获胜必能执行。
责任编辑 陈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