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联动的动因、障碍与路径
池国华 史琪慧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2172061);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SJCX23_1081)
作者简介:池国华,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史琪慧,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审计专硕。
摘 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但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在监督职能、监督内容等方面存在着一定交叉,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将导致监督效能受限,难以形成监督合力。文章在探讨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实现协同联动主要动因的基础上,分析了实现协同联动的现实障碍,并提出了实现协同联动的基本路径。
关键词: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协同联动;现实障碍;基本路径
中图分类号:F233;F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286X(2023)24-0037-02
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共同肩负维护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的重任,在监督职能、监督内容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交叉,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将导致监督效能受限,难以形成监督合力。因此,明确协...
实现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联动的动因、障碍与路径
池国华 史琪慧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2172061);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SJCX23_1081)
作者简介:池国华,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史琪慧,南京审计大学内部审计学院审计专硕。
摘 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但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在监督职能、监督内容等方面存在着一定交叉,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将导致监督效能受限,难以形成监督合力。文章在探讨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实现协同联动主要动因的基础上,分析了实现协同联动的现实障碍,并提出了实现协同联动的基本路径。
关键词: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协同联动;现实障碍;基本路径
中图分类号:F233;F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286X(2023)24-0037-02
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共同肩负维护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的重任,在监督职能、监督内容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交叉,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将导致监督效能受限,难以形成监督合力。因此,明确协同动因、解决协同障碍并探究高效协同机制的实现路径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
一、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实现协同联动的主要动因
(一)形成监督合力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主要监督对象是公权力,防止权力腐蚀党长期执政的基础是监督的重要任务。公权力的运行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专门监督,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均主要围绕资金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实施监督,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财会监督是针对以资金为主线的公权力运用情况、财政财会制度执行情况、财政财会活动开展情况实施的监督,是财政监督、财务监督、会计监督三者的有机结合。经济活动的发生必然要求财会监督到位,这是财会监督的内生性特征,因此,财会监督的范围涉及宏观和微观层面各项经济活动,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国家审计的产生源于公共受托责任,公众是公共资源的所有者,是公共受托责任的委托方,行使公权力的机关作为受托方对资源进行管理和运用,两权的分离需要国家审计作为第三方,对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过程中,审计监督不仅仅局限于“查病”功能,更承担着“治已病”和“防未病”的职能,发挥“经济体检”的作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尽管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同为经济监督手段,在监督内容、目标、方法上有一定的重合,但从角色定位来看,两者分工不同,各有侧重,需要构建高效协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二)提升监督效能
实现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将进一步扩大两种监督方式的效能,实现“1+1>2”的效果。
对审计监督而言,科学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求国家审计不断加强审计全覆盖,在一定周期内,围绕财政资金使用和公权力运行,实现审计领域、审计对象以及审计时点的全覆盖。作为“第一道防线”,财会监督发现的问题能够为审计监督提供工作重点,财会监督成果能够帮助审计人员全面把握相关领域的总体情况,做到“有重点”的全覆盖。此外,财会监督作为监督体系的基础,能够为国家审计提供高质量、全过程的财会信息与资料作为审计证据,减少审计准备时间,节约监督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实现审计关口前移,在高效利用审计资源的同时扩大审计范围。
审计监督作为独立第三方,能够对财会监督的成果进行复核与再监督,发现财会监督的不足与漏洞,分析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升财会监督的质量。同时,财会监督能够借助多样且专业的审计技术方法下得到的审计证据和审计结论,扩展财会监督的深度,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纳入财会监督范围,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监督,督促问题整改,并强化对所发现问题的日常财会监督。
二、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实现协同联动的现实障碍
(一)协同渠道不畅
传统体制的条块分割容易使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各自为政”,缺乏顺畅的工作联系渠道和成果共享渠道导致监督内容上存在交叉,权责划分上存在模糊不清。所造成的“多头监督”不仅使被监督方疲于应对各方监管,负担过重,甚至干扰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同时也会造成监督资源浪费,成本增加,在监督力量不足的情形下,还会造成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受限。此外,信息不对称也有可能造成监督缺位,由“多头监督”变为“空头监督”,而缺乏统一的监督标准又可能引发被监督方“钻空子”的现象。
(二)缺乏有效抓手
实现高效的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协同机制需要找准抓手作为落实协同的载体,将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缺乏有效的抓手容易导致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分离与脱节,两种监督方式的监督范围以及监督重点难以把握,无法形成监督闭环,也影响监督工作的高效推进。
(三)信息化水平尚薄弱
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缺乏实现协同的信息共享平台,监督数据与成果相对孤立,无法实现实时高效共享,各类数字技术在监督中尚未得到广泛应用,仅依赖传统监督技术和手段无法满足新的监督的需求。此外,受制于创新资金以及创新型人才等创新资源的缺乏,信息化进程推进受阻,导致内部信息资源难以与外部监督者共享,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的信息获取能力受到限制,监督成本高。
三、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实现协同联动的基本路径
(一)完善协同机制顶层设计
构建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明确两种监督方式的角色定位,厘清各自的责任和边界,制定具体工作流程,为建设经济监督协作机制提供权威性的法律依据,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联络工作机制。针对重复监督的内容,需要通过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监督范围进行调整,使监督各有侧重。对财政收支真实、合规进行监督是国家审计的常规工作,财会监督可以弱化此方面的监督,将重心置于预算绩效、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上,同时重视微观层面经济主体财务收支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等,强化内部日常财会监督,加强对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实现监督闭环。而审计监督更应着眼宏观,在依托财会监督成果、全面评价微观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基础上,从宏观层次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对各主体经济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进行评价,指出普遍性问题与重大性风险,提出建设性建议。
(二)以内部控制为抓手
财政部门主导的财会监督通过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对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坚持问题导向和查改互促,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跟踪回访,指导其完善内部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各单位在财政部门的牵头下,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财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使财会监督与各类控制活动相辅相成,保障财会监督充分发挥效能,将监督贯穿资金活动的全过程,有效弥补外部监督由于客观条件和资源的限制而产生的缺口和滞后,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强力度的财会监督下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可以为国家审计所利用,降低监督成本,凸显规模效益。此外,审计监督往往将内部控制作为切入点,通过全面了解、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确定审计重点。当内部控制缺乏监督或监督失效时,可能将无法对失控行为进行纠错,国家审计作为再监督机制则能够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内部控制进行整改和完善,与财会监督形成闭环、流程规范的监督长效运行机制,防止“屡审屡犯”现象。
(三)深化“互联网+监督”
构建财会监督与国家审计协同机制需要借助数字技术,深化“互联网+监督”,建立数字化协同平台,解决协同工作中时间、地域造成的限制,促进数据资源与信息的充分共享,实现双方监督计划安排、实施过程、监督成果的协同联动。此外,各单位要推动内部控制数字化转型,使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实施主体能够对内部数据进行监测与运用。在构建数字化协同平台时,可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数据挖掘、数据存储及数据分析处理;借助云计算对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的信息资源进行汇总和整合,构建综合数据库;依托区块链技术,通过应用共识机制、加密算法、分布式数据存储等,缓解监督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征保障协同数据的安全与完整。
责任编辑 刘霁
主要参考文献
[1]彭华彰,戚振东,刘军,等.审计发挥经济体检作用研究[J].审计研究,2020,(5):3-9.
[2]唐大鹏,李渊,楼丽娜,等.以内部控制制度构建财会监督的确定性规则[J].财务与会计,2021,(10):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