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监管局视角谈对财会监督的几点认识
李鼎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是财政部有关职能职责在地方的延伸,是长期从事财会监督工作且奋战在监督检查一线的一支重要力量。笔者在财会监督一线工作十余年,对新时代新形势下的财会监督有几点新的认识。
一、重新认识财会监督新的定位、意义和内涵
(一)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是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为推进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财会监督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
维护好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财会监督最根本的要求。《意见》指出,财会监督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因此,在开展财会监督工作...
从监管局视角谈对财会监督的几点认识
李鼎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是财政部有关职能职责在地方的延伸,是长期从事财会监督工作且奋战在监督检查一线的一支重要力量。笔者在财会监督一线工作十余年,对新时代新形势下的财会监督有几点新的认识。
一、重新认识财会监督新的定位、意义和内涵
(一)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是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为推进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财会监督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
维护好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财会监督最根本的要求。《意见》指出,财会监督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因此,在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中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
(三)新时代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具有新的重要意义
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强调,加强财会监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全面领导的具体行动,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抓手,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重要内容。财会监督五个“是”对财会监督的意义进行了全面、准确的概括,其中,前三个“是”体现了宏观、政治层面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是财政部门开展财会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后两个“是”立足经济、市场、财政的具体层面,强调了财会监督工作的独特专业属性和技术优势,是财政部门具体抓落实的落脚点。
(四)新时代财会监督的内涵和外延得到拓展
《意见》指出,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财会监督在过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完善。比如,财会监督的主体已经不仅仅局限在财政部门,而是扩展到有财会监督职责的各个部门、社会中介机构、单位内审部门、各相关行业自律协会,监督的客体也扩展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内涵外延得到了扩展和丰富。财政部门作为主责部门,在财会监督新形势、新要求下,需要准确把握好财会监督新的内涵外延并在实践中贯彻落实,通过做好财会监督具体工作,实现监督常态化、内容具体化、流程规范化,强化财会监督的功能和作用。
二、进一步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思考
(一)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
监管局作为财政部职能在地方的延伸,要站稳政治立场,旗帜鲜明讲政治,发挥好“哨兵”“探头”“参谋”的作用,心怀“国之大者”,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驻地的财会监督工作,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好地方财经秩序,用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图/全景网
(二)立足“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发挥监管局作为财会监督重要力量的优势作用
《意见》丰富了财会监督体系,指出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要发挥好其他主体依责监督、内部监督、执业监督、自律监督的作用,构建“五位一体”的财会监督体系。监管局作为财政部门重要力量,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财政部授权,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一是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大任务,就重大专项工作开展监督,维护好财经秩序。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监督,促进驻地各级地方政府构建完善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开展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和绩效自评抽查工作,做好地方债务监管,准确完整反映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三是根据职责分工和财政部授权,加强对驻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四是加强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监督,督促相关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对会计评估行业的监督,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和部署,做好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六是根据财政部统一安排以及各司局的指导和要求,做好年度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核查工作,发现政策落实中的难点、痛点,提出政策完善建议,实现财会监督工作闭环管理。
(三)围绕工作机制做好属地协同联动和贯通协调
根据财政部授权和监管局的职责定位,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单位的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外部贯通协调工作。一是监管局要加强与财政部部内各司局的沟通联系,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强和属地各级地方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构建纵向联动、同频共振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二是监管局要进一步加强与驻地税务、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管、金融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的横向协调,强化与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主体的配合,形成全方位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合力。三是监管局开展财会监督工作要自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探索深化贯通协调有效路径,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
(四)强化保障提升财会监督能力
一是监管局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意见》的内涵及要求的学习,学深悟透,真正领会,在实践中融会贯通。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监管局统筹做好财会监督工作,加强与外部单位协调沟通、财政部门上下联动,细化责任分工。三是加强自主谋划打好“先手牌”,按照《意见》要求,加强日常监督、事前事中监督,在法律法规和财政部授权范围内结合地方实际提前介入、自主监督,摸清家底,实时掌握地方预算管理、财务会计工作动态,为完成好财政部统一工作安排打好基础。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谋划财会监督梯队建设,培养后备新生力量。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互联网+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六是要加大财会监督宣传工作,在监督一线做好相关宣传。
(作者单位: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责任编辑 任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