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7 作者:吴一平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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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直播平台上市公司收入相关会计处理探析
基于虎牙和映客的案例分析
吴一平林波・
摘要:直播平台收入确认的方法和时点、收入成本的配比以及交易金额的分摊等需要用到大量的判断和估计。其中,打赏收入作为直播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其确认方法的选择对直播行业的业绩产生重大的影响,同时,直播业务采用虚拟货币支付,促销方式多样等行业特殊性也使得直播平台收入确认问题相对传统行业更为复杂。本文对直播行业业务进行分析,以虎牙和映客为例,探讨合理的收入确认与核算方法以及其中的重难点问题,以期为内外部相关利益方提供符合经济实质、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
关键词:直播平台;收入;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75;F4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286X(2021)14-0063-04
一、直播平台产业链及盈利模式
互联网直播行业的产业链主要包括直播平台、主播、经纪公司及其他辅助机构(第三方支付渠道等)。直播平台位于产业链的核心地位,为直播提供舞台,是连接用户和主播的传播媒介。主播经纪公司是整个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主播招募、管理、培训等工作。广告公司、游戏公司、媒体推广渠道等也是直播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
直播平台上市公司收入相关会计处理探析
基于虎牙和映客的案例分析
吴一平林波・
摘要:直播平台收入确认的方法和时点、收入成本的配比以及交易金额的分摊等需要用到大量的判断和估计。其中,打赏收入作为直播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其确认方法的选择对直播行业的业绩产生重大的影响,同时,直播业务采用虚拟货币支付,促销方式多样等行业特殊性也使得直播平台收入确认问题相对传统行业更为复杂。本文对直播行业业务进行分析,以虎牙和映客为例,探讨合理的收入确认与核算方法以及其中的重难点问题,以期为内外部相关利益方提供符合经济实质、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
关键词:直播平台;收入;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75;F4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286X(2021)14-0063-04
一、直播平台产业链及盈利模式
互联网直播行业的产业链主要包括直播平台、主播、经纪公司及其他辅助机构(第三方支付渠道等)。直播平台位于产业链的核心地位,为直播提供舞台,是连接用户和主播的传播媒介。主播经纪公司是整个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主播招募、管理、培训等工作。广告公司、游戏公司、媒体推广渠道等也是直播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以帮助主播和平台带来除了用户打赏以外的收益。同时,随着直播平台的规范程度越来越高,版权方、政策监管对于直播平台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收入来源
直播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直播收益和网上广告收益。从表1中可以看到,2018年映客直播所得收益为37.291亿元,占总收益的比例高达96.59%。广告收益占比3.15%。这两项收入几乎涵盖了映客所有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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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收入
直播收益包括打赏分成,即用户购买虚拟物品打赏主播,平台从中分成,是收入的主要来源。本文以映客及虎牙为例介绍直播平台具体如何刺激用户消费以获得直播收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虚拟货币及虚拟礼物。映客的虚拟货币主要为映币和钻石两种。用户可以使用人民币购买钻石,然后用这些虚拟货币在平台中购买虚拟礼物。当用户欣赏某位主播时,可以用虚拟礼物打赏自己喜欢的主播,赠送消息会在直播间进行公开展示,送的单位礼物越贵,则公开的方式越夸张。虎牙的运营模式基本与映客相同,同样设有虚拟货币及虚拟礼物,以及主播具有一定比例的分成。
(2)贵族等彰显身份的标志。除了礼物,映客还设置了各种特效及贵族等级来彰显消费用户的尊贵身份。贵族等级方面分为青铜、贵族及王者。同样,虎牙也设有贵族等级,越是高等级的贵族,特权越多。例如帝皇贵族具有充值优惠,开通时全服通知,进直播间有特效,坐直播间的贵宾席,进场拥有专属坐骑、专属道具等。
作者简介:吴一平,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讲师;林波,厦门理工学院副教授。
业务与技术
(3)其他活动。虎牙与映客最大的区别在于其主要直播内容为游戏,以此衍生出了更多的收益手段。有游戏赛事转播,热门游戏直播,才艺展示,户外活动,电影娱乐等。在游戏直播时,主播可能随时进行抽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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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收益
广告收益包括直播间广告和网站广告,直播平台主要通过礼品、挂件、背景链接、主播口播等形式植入广告。
(二)直播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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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签约费及主播工资
主播是每一个直播平台收益的保证,高人气主播可以为直播平台带来大量的用户。主播与平台签约,能保证主播只能在签约平台进行直播,并有一定的时长规定。签约主播一般具有底薪,用户打赏具有一定比例的分成。高人气的主播具有更高比例的收益分成。根据映客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其与主播的实际收益分成比例为45:55,2015〜2017年,主播费分别占总收益的37.9%、54.0%和56.1%。由此,主播费是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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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宽费用
带宽(Bandwidth)是显示器视频放大器通频宽度的简称。带宽大小决定着主播直播间的清晰度以及直播间观众的容量。规模较大的直播平台,每月的带宽费都在千万级别。只有高人气的主播,才能耗费高带宽,从而带来高清晰度。虎牙2017年经技术优化后的带宽成本为4.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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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费用和运营推广费用
除了面临带宽和主播费用的压力外,直播还涉及到高昂版权费和运营推广费用。直播具有游戏版权、赛事版权和演唱会版权的要求,播放需要支付版权费用。
二、直播平台收入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对映客和虎牙的业务进行分析可以看到:直播平台的收入主要是直播收入以及广告收入;直播平台的成本主要是主播费、带宽费用、运行费用和版权费用。主播成本可以分情况随着打赏收入或者按月归集确认,带宽费用和运行费用通常按月归集,版权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执行。因此,直播平台的成本核算较为常规,本文不做进一步分析。本文主要结合映客和虎牙招股说明书中的公司业务、会计政策以及会计准则,讨论映客和虎牙收入的会计处理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映客和虎牙在招股说明书中分别披露了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将收入分为直播收入和广告收入两大类。为了更好地理解互联网直播平台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问题,本文将直播平台的收入进一步细分为打赏收入、服务费收入、会员增值服务收入和广告收入四类。
(一)打赏收入
打赏收入是互联网直播平台最主要的收入。用户在观看直播时,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网银充值虚拟货币,再购买礼物之类的消耗性虚拟物品打赏给主播,主播后续又可以将平台虚拟货币兑换成现金提出。平台虚拟货币不可退款并且没有自动到期时间。
对于打赏收入,映客认为其主要负责履行销售平台的虚拟物品及服务相关的全部责任并可自主确定价格,公司出售钻石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同时,映客将与主播及主播经理人分享的收益列为成本进行确认。虎牙同样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将收益分享与广播机构及人才代理机构分享虚拟物品销售所得款项的一部分,作为营业成本。
映客和虎牙确认收入时点均为虚拟货币转换成虚拟礼物并赠送给主播时。以映客为例,收入会随钻石用于购买虚拟礼物并赠予其他用户后确认,未消耗的钻石则记为递延收益。
(二)服务费收入
主播提现收益时,直播平台将收取手续费并确认手续费收入。以映客为例,映客根据主播在平台积累的“经验”,限制用户每天可提取的最高现金金额。月内首次提现人民币20000元的用户,不收取手续费。对于提现金额超出人民币20000元的部分,映客向相关用户收取相当于提现金额5%的手续费,确认为其他收入。
(三)会员增值服务收入
映客和虎牙都有令用户可延长一段时间使用特权及能力的其他增值服务。例如,映客钻石用于购买守护等虚拟服务(用户可延长一段时间享有若干特权),收益于受益期间按比例确认。虎牙也可直接购买守护等基于时间的虚拟物品,并可在固定的时间段内使用,合同期满后,虎牙对用户没有进一步的履约义务。在会计上,基于时间的虚拟物品相关收入在合同期间分摊确认。
(四)广告收入
广告收入在虎牙和映客的增长率都很高。映客主要于直播平台销售各类形式的广告及节目的综合推广活动取得广告收益。会计上,映客平台刊登的广告通常按持续时间收费,如
能合理确保可收回,则于广告展示期内按比例确认收益。虎牙直接与广告商代表或第三方广告代理商订立广告合约,以确定固定价格和提供的广告服务,通常根据广告持续时间收取费用。如果广告服务转移给虎牙的客户,广告收入将在合同显示期间按比例确认。此外,虎牙还披露了给广告商的折扣处理。例如,广告商或广告代理商基于购买量的折扣、给客户的现金返利等销售奖励,这些奖励被视为可变对价。虎牙根据历史经验考虑合约回扣率及估计销售量,并相应减少确认收入。
三、直播平台收入会计处理的难点问题
(一)打赏收入总额法和净额法问题
打赏收入是直播平台的重要部分,已上市的映客和虎牙在打赏收入上都采取总额法进行确认,但总额法的适用性存在争议。是否适用总额法进行打赏收入确认取决于直播平台与主播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以我国法律法规为例,关于签约主播与平台的关系存在着是雇佣关系或者劳务关系的争论。其中,劳务关系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因而不受《劳动法》限制,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雇佣关系侧重人身隶属性,用人单位与受雇者具有人身依附关系,用人单位能够管理、监督与指挥受雇者;而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审理“互联网+”下新型劳动关系的有关案件中,使用上述《劳动法》理论和法律法规确定的劳动关系作为判定原则。
第一种情况为签约主播与直播平台的关系是机动的,主播对于直播活动有充分的自主权,一般只需要遵守“独家主播”的基本要求。重要的是主播的收益非固定且非强制性的,主要来自用户打赏,且主播可根据激励条款选择直播时间。从这些条款来看,主播与平台并没有形成明显的人身依附关系。这种情况下,直播平台应该对打赏收入按照净额法进行确认。第二种情况为主播签约的合同包含了劳动合同的主要必备条款,例如严格要求主播直播时间、主播的待遇构成,以及规定主播必须遵从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安排。这些充分体现了人身隶属性,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直播平台应该对打赏收入按照总额法进行确认。总额法和净额法收入确认方法选择对于上市直播平台财务报表存在巨大的影响。
(二)打赏收入确认和配比问题
直播平台的收入确认时点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虚拟货币转化为虚拟商品时即可确认收入。原因是按照惯例用户将虚拟货币购买虚拟商品后,由于虚拟商品无退货选择,直播平台也不予以退款,虚拟商品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客户,平台对虚拟商品的管理和控制终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另一种观点认为,直播平台必须在虚拟商品打赏给
业务与技术
主播时才能确认收入,理由是将虚拟商品当作网络直播企业提供给用户的服务,对于需要在一定期间内使用的服务,则按照服务存续期间分期确认收入,虚拟商品在被消耗之后企业并不承担后续义务。通过映客和虎牙的招股说明书可以看出,两家公司采用后者方式,在会计处理上体现稳健性原则。
(三)广告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广告收入分为根据投放量计价和根据点击(或效果)计价两种,不同的方式对收入的影响不同。对于按投放量计价的广告合同,按实际投放的进度确认广告收入。对于按点击计费(或按效果)计费的广告合同,则在广告被用户“点击”或“交易”后,平台才能收取广告费用,平台不能正确预估由用户决定的“点击量”或“交易量”,所以此类广告收入通常无法在合同期内的每个会计期间内正确预估。由于大多数网游或者手游的寿命较短,仅一到两年,相应地广告投放则具有一次性的特征,而不同游戏之间不具备可比性,因此大多数广告在投放之前难以合理估计。从谨慎性的角度出发,平台可在广告投放期结束之后,依据实际被点击次数或实际交易次数与预测数的比例关系,一次性确认广告的收入,从而避免预期不准确、后续进行大幅收入调整的情形。
(四)长期未使用的虚拟货币问题
根据虎牙营业额的经验数据,虚拟货币在被购买后一般即时消费,未出现货币破损情况。但是随着使用客户基数扩大以及用户粘性问题,可能出现用户账户注销或者长期不登录情况,即出现长期沉淀的虚拟货币,对其不进行会计处理并不合适。根据收入准则,直播平台可以通过历史数据估计当前长期未使用的货币中有多少满足“客户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然后按照比例将相关负债“以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极可能不会发生累计已确认收入的重大转回为限”确认为收入,从而使得企业业务得到准确的实质性反映。这一会计处理的难点在于如何判断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以及不会发生重大转回。除了对历史数据进行估计外,还可以通过对用户登录和观看直播的频率来判断已充值的虚拟货币是否可能出现沉淀。
(五)促销收入处理问题
1.
购买虚拟货币赠送虚拟货币
对于购买虚拟货币赠送虚拟货币的促销活动,例如映客充980钻石送10钻石,用户得到的990钻石即为虚拟货币,这些虚拟货币代表的只是客户拥有了未来获得虚拟商品的权利,而商品的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所以在用户购买虚拟货币时只能先确认递延收益。在进行具体会计处理时,需要将购买虚拟商品使用的虚拟货币换算为真实货币金额分期确认收入。由于虚拟货币和现金之间的换算比例发生了变化,需要重新
业务与技术
计算并分析处理。
2.
购买虚拟货币赠送虚拟商品
此类促销活动中,虚拟货币和虚拟商品的公允价值较难衡量。依据收入确认的五步法:“主体应在合同开始时确定合同内每一项履约义务所涉及的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并按照此类单独售价的比例分摊交易价格”。结合具体促销活动,可以将虚拟货币转移给用户和虚拟商品转移给用户区别开来,具体可将虚拟商品换算为虚拟货币金额,再按比例和虚拟货币分摊交易价格,并分别确认销售收入和递延收益。例如:虎牙首充10元可购10000金豆,送300虎粮(1份虎粮需100金豆,即30000金豆)。由于公允价值较难确定,可以使用单独售价法,购买的虚拟货币与赠送的虚拟商品售价比为1/3。同时,假定充值后送出虎粮(虎粮有效期也只有1天),确认递延收益2.5元,确认销售收入7.5元。
3.
虚拟商品组合销售
将不同种类的虚拟商品组合促销是直播平台常见的销售方式。不同虚拟商品存在销售收入确认期间不同的情况,企业需要将不同商品的收入分别确认,则要将收入金额在各个虚拟商品之间进行分配。具体的会计处理步骤为:首先确认组合中存在哪些单独的虚拟商品;其次将交易金额在不同种类虚拟商品之间进行分配。
以虎牙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组合销售会计政策为例,其中可包括虚拟项目的各种组合,这些组合通常能够作为单独的履约义务入账,例如HuyaNoble会员计划。确定这些虚拟项目是否应该被视为单独计价的不同履约义务可能需要进行相关判断。HuyaNoble会员计划的合同通常每月购买,包括三个主要虚拟项目:贵族会员身份,虚拟货币优惠券和以折扣价续订的权利。虎牙认为,它们是独立的并且单独计价。对于这一组合销售,需要确定每项不同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然后根据其单独售价的比例(计算单独售价的比例可以使用虚拟货币作为价值计量单位,即各个虚拟商品在正常销售时需要多少虚拟货币)分摊交易价格至各履约义务,再独立进行会计处理。B
责任编辑任宇欣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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