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6 作者:赵竹明 缑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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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科研院所加强财会监督的路径
赵竹明 缑晓燕
作者简介:赵竹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财务处副处长,高级会计师,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行政事业类)第五期学员,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
缑晓燕,华录出版传媒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
摘要:科研院所财会监督是以科技研发、生产经营、科技服务等创新价值链中的财会信息为介质,检查各项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以评价预算执行、科技创新与经济绩效,实现预期目标的一项管理活动。相较于一般事业单位,具有受托主体多元、监督系统复杂、监督职能多样等特征。为应对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与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应重点从强化政治引领、构建财会监督工作横向机制、强化科技创新绩效监督、突出科研人员自我监督、建立高素质监督人才队伍、建立内外协同的利益相关者监督体系等方面设计科研院所加强财会监督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科研院所;新时代;财会监督;优化路径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286X(2024)12-0034-03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新时...
新时代科研院所加强财会监督的路径
赵竹明 缑晓燕
作者简介:赵竹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财务处副处长,高级会计师,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行政事业类)第五期学员,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
缑晓燕,华录出版传媒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
摘要:科研院所财会监督是以科技研发、生产经营、科技服务等创新价值链中的财会信息为介质,检查各项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以评价预算执行、科技创新与经济绩效,实现预期目标的一项管理活动。相较于一般事业单位,具有受托主体多元、监督系统复杂、监督职能多样等特征。为应对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与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应重点从强化政治引领、构建财会监督工作横向机制、强化科技创新绩效监督、突出科研人员自我监督、建立高素质监督人才队伍、建立内外协同的利益相关者监督体系等方面设计科研院所加强财会监督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科研院所;新时代;财会监督;优化路径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286X(2024)12-0034-03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新时代的财会监督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与具体部署。科研院所肩负着科技研发与履行公共服务的双重责任,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及推进高科技发展的重要基地,是国家创新力提升的关键力量。作为专门从事创新活动的国家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既有一般事业单位主体的特征,又有其特殊性。科研院所主要从事技术研发与创新生产,产出形式以技术为主,资金来源广泛,除预算资金外还有横向合作开发、科技咨询服务、产品生产经营等。科研院所的资本规模与结构多元,其货币、人力、知识、技术与社会资本等较突出,尤其是员工知识层次较高、人力丰富,有效的激励对其至关重要。传统的科研院所财会监督主要是对政府预算资金的监管,对其他利益主体监管不到位,且容易压制科技人员的创新激情,导致内生动力不足。新时代背景下科研院所的财会监督要充分体现创新发展与开放共享,以激发内生动力为导向,强化自我监督,兼顾多方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披露诉求,构建由自我监督、社会监督、中介监督与国家监督组成的监管框架。
财会监督是按照特定主体的经营目的和要求,以财会信息为媒介和抓手开展业务监管,对被监督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督促监察,以实现预期财务目标的一项管理活动。科研院所的业务活动兼具创新、生产与服务特征。基于创新与激励导向,科研院所的财会监督以科技研发、生产经营、科技服务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财会信息为介质,一方面为科研开发与转化提供资金流转服务;另一方面检查各项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以全面评价财政预算、科技创新与经济绩效,实现预期业务目标。相对于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财会监督具有以下几个典型特征。
1.监督目标是完成多元主体的受托责任。一是政府上级部门的受托责任。科研院所接受委托完成各项预算活动、合法合规使用预算资金。科研院所的预算资金中除一般事业经费,纵向科研经费占比较大,其中一部分由科研人员包干使用。前者主要考核合法合规性,后者受托责任通过科技成果开发与转化实现,考核时要兼顾成果产出的规模质量与科研资金的合规合法使用。二是市场创新主体的受托责任。包括横向合作、科技咨询服务、科技评价等,重在监管业务活动合同签订、执行以及交易过程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保护交易主体尤其是中小参与者利益。三是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受托责任。作为社会与生态组织的一部分,科研院所需承担一定的社会生态责任,包括为环境保护、生态治理、决策咨询、创新问题解决、成果共享、创新协同等贡献力量,重在监督合法合规性、透明度、公开性和持续改进等。
2.需充分权衡资金监控与创新激励的双重需要。一方面,科研院所需要大量资金进行研究开发,必须确保资金的有效和高效使用。有效的财会监督可以防止财务欺诈、浪费和不当使用,维护公共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科研院所通常需要进行高风险的创新研究,这就要有足够的投入以提供创新激励。过于严格的资金监控可能会压制科研人员的创新精神和积极性,降低科研成果的产出。因此,科研院所的财会监督既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机构的财务管理规定,保障公共资金安全,也要尽可能地为研发创新提供足够的空间和激励,提高科研效率和创新能力。这需要从系统和策略层面出发,设计出既能严格监控资金使用又能激励创新活动的财会监督体系。
3.更加注重过程监督,尤其是创新链各环节的纵向监督。过程监督着重关注科研院所在创新链各个环节的实施过程,以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科技成果转化的透明性和公正性。特别是在创新链中,纵向监督是指对整个创新链上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地监管和监控,以确保流程的协调、衔接和高效。创新链作为科研院所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包括项目立项、研究经费使用、成果转化等环节,仅关注最终成果的财务状况并不能全面反映创新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通过加强过程监督,科研院所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创新活动的整体情况,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更好地履行其在科技创新中的角色。
4.注重创新成果的价值评估与公允披露。创新成果价值评估是确保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合理与公平的重要环节。科研院所进行科技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有实际价值的创新成果,通过对创新成果价值评估,可以科学客观地评价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决策参考;公允披露要求科研院所向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完整和透明的信息,包括创新成果的研发过程、产出情况、价值评估结果等,能够提高科研院所的透明度和信誉度,增强投资者、产业合作伙伴和社会公众对科研院所的信任和合作意愿。此外,创新成果价值评估和公允披露的重要性还体现在科研院所财务管理和决策中。价值评估的结果可以指导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的资产核算、报表披露、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转化等方面作出明智决策,公允披露的信息可以为科研院所的财务决策、融资和合作伙伴选择提供有力的依据和参考。
(一)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政治引领
对科研院所而言,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发挥财会监督效能、提升创新能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也是强化财会监督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和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一是将政治融入创新链全过程,通过政策解读会、纵向与横向沟通等形式强化创新链上下游及同级之间的政治联系。二是深入理解新时代财会监督的内涵和外延、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和职能作用,将新时代背景下的绿色低碳、社会责任践行等作为创新人员绩效方案设计的导向。三是从创新激励出发全面权衡科研院所的“放管服”改革与财会监督力度,在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的同时,要注意既要最大化规避创新风险,又要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实现创新激励、财会监督与科研服务的统一。
(二)打造财务共享中心、构建财会监督横向协作机制
一是推进业、财、创相融合,打造财会、科研与服务部门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实现信息、成果、要素资源共享,为各个技术研发、转化与经营部门提供流程化、标准化、动态化的财务共享服务,既实现对本单位科研经费全过程及财务核算结算的全面集中化管理,又充分利用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资源整合优势实现对本单位创新价值链各环节会计、创新与业务信息的追本溯源,提升了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财务信息透明度,为建立一体化财会监督体系提供较好的基础支撑。二是建立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财会服务、监督协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对财会监督的意见,并将财会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典型案例及时与各部门沟通交流。
(三)强化科技创新绩效监督
高质量创新产出是科研院所的最终目标,因此创新绩效监督应成为其财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尤其是纵向项目的财政绩效监督。首先,要循序渐进地推进建立创新价值链全过程的创新绩效管理体系,优先对面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所涉资金进行绩效监督,以点到面逐步扩散。进一步地,将财政支出的创新绩效评价结果与创新人员收入分配挂钩,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寻租和预算棘轮效应。其次,建立创新绩效评价的结果反馈和应用机制,强化创新成果对政府决策的参谋作用,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向各级政府部门提交项目成果的应用决策报告,特别是关系民生和重大项目支出的绩效报告。项目成果应依法公开,并与预算执行报告等一同向社会公众、政府、参与研发企业、咨询鉴证机构等公开,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并建立责任连带追究回溯制度,从根本上提升财政资金的创新产出绩效。
(四)突出科研人员自我监督
科研院所人力资源丰富,从事创新工作的相关人员学历与知识水平均较高,尤其是重要项目负责人多数是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的科研专家,是异质性人力资本的承担者。对他们而言,自我社会价值实现与学术声誉维持至关重要。因此,科研院所的财会监督应突出科研人员的自我监督,通过科研诚信告诫、失信黑名单、同行专家库、政府智库等引导科研人员将国家科技自立自强、高质量发展与个人职业学术生涯紧密连接,积极主动地规范执行财会监督条例、严格资金走向、提升创新绩效,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五)建立高素质监督人才队伍
新时代发展对财会监督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科研院所应坚持高素质创新与财会人才培育为导向,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为实现高质量创新提供财会人才保障。首先,要培育一专多能的高素质财会人才。科研院所的财会监督紧密连接科技研发、转化、生产经营与服务,这需要财会人员不仅要具备知识产权、经济、法律、管理等多学科的交叉知识,还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其次,需打造一支专业过硬的财会队伍。各地区应结合发展实际,建立服务当地创新发展的财会监督人才库,强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创新政策、会计准则、财会监督信息化等多方面培育,努力打造一支懂政策、懂准则、懂监督、懂创新的财会监督人才队伍。进一步地,建立培训和创新实操相结合的继续培养体系,提高财会监督人才适应新时代的专业能力。
(六)建立内外协同的利益相关者监督体系
科研院所是以创新为目标、由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个创新组织,需要履行经济、生态、社会多重受托责任。因此,科学的财会监督体系应是会计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第三方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结合目前监督现状与科研院所的发展定位,还应建立内外协同的利益相关者监督体系。一是第三方监督机制,如资产评估机构对重点研发项目等的科技成果评估机制或绩效评价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对创新信息的披露质量审计,各类专业协会、评审专家库、智库等定期进行的专家资格审查等。二是社会监督机制,如消费者口碑、各类媒体曝光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科研院所创新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及社会公众带来的负面效应。三是政府审计监督,尤其是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产出成果应用转化效果的审计监督。
责任编辑 樊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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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