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襄阳市曾在2014年出台《襄阳市科技金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襄政办发[2014]62号),市政府与合作银行分别出资5000万元建立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用于补偿参与合作的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企业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贷款的本金净损失,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由合作的商业银行负责,政府对基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补偿规则为政府承担不超过贷款本金净损失的50%,对单个企业贷款净损失补偿金额最高500万元。由于该项业务风险较大,加上缺乏操作性细则,多数银行不愿意开展该业务。对于银行来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面临“评估难、风控难、处置难”三大核心难点,存在风险高、收益低、操作复杂、“性价比”低的问题,再加上近几年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故银行自身缺乏积极性。为此,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加快构建襄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1.政府层面。一是明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是一个纯市场经济的产物,属于“半公共产品”,带有一定的外部效应,需要政府多参与多投入,以起到引导和调节的作用。二是从工作机制上予以保障,成立本地区跨部门的科技金融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如备案企业库的管理维护、风...
襄阳市曾在2014年出台《襄阳市科技金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襄政办发[2014]62号),市政府与合作银行分别出资5000万元建立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用于补偿参与合作的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企业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贷款的本金净损失,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由合作的商业银行负责,政府对基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补偿规则为政府承担不超过贷款本金净损失的50%,对单个企业贷款净损失补偿金额最高500万元。由于该项业务风险较大,加上缺乏操作性细则,多数银行不愿意开展该业务。对于银行来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面临“评估难、风控难、处置难”三大核心难点,存在风险高、收益低、操作复杂、“性价比”低的问题,再加上近几年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故银行自身缺乏积极性。为此,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加快构建襄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1.政府层面。一是明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是一个纯市场经济的产物,属于“半公共产品”,带有一定的外部效应,需要政府多参与多投入,以起到引导和调节的作用。二是从工作机制上予以保障,成立本地区跨部门的科技金融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如备案企业库的管理维护、风险补偿与核销的受理和初审等。三是由知识产权局牵头相关部门,组织技术、财务、评估、法律等行业专家对库里企业重新筛选,淘汰少数科技含金量成色不足、产学研合作停留在表面、为了获得所得税优惠而申请的高科技企业。四是建立投贷联动机制,以政府出资作为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引进市场化的风险投资。五是有关职能部门要从不同角度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培育、招商一批科技含金量高、管理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并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上加大力度。六是市财政和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形成“政府+银行+保险”的风险共担模式,借款企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借款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承保后银行放款,如果贷款最后出现损失,银行、保险公司和财政按照比例分摊。七是引入高水平的专业评估公司,解决专利权估值难、银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八是对利用知识产权成功质押的企业,在其按期还款后,适当补贴其利息、保险费、评估费,减轻企业负担。
2.银行层面。一是提升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业服务能力,按照专营机构、专业团队、专项审批、专设流程、专项规模、专项考核等要求,保证内部资源优先配置,形成科技金融服务品牌。二是制定专门的贷款考核指标,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建议不作为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内部尽职免责机制和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三是可以考虑组合贷款,企业在贷款时,银行可以要求其加上专利权之外的抵押品,但应以专利权为主,贷款审核重点上应放在第一还款来源上,重点考察收入、回款质量,同时参考社保缴纳、电费等数据。四是加强风险控制,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进行独立审核和风险评估,对出质人及质物进行严格调查,办理质权登记,安排专人加强对抵押品的动态管理,定期分析借款人经营情况,对可能产生风险的不利情形及时采取措施。
3.企业层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支持对象是已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无纠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产品或业务已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并已实现盈利,获得风投机构投资的企业。恶意骗取信贷资金或故意不归还贷款本息的企业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政府财政经费资助项目,并列入失信黑名单。知识产权出质取得的资金主要用于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改造,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有价证券、基金、房地产、期货等投资经营活动及监管机关禁止的其他信贷资金用途。
(本文受襄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校级课题的支持)
责任编辑 刘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