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年初,由财政部等六部委共同组成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研究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正式问世,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简称新规范)的出台具有务实、创新特色,对企业经营管理质量的持续改善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新规范的积极效应
首先,为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的健全构建了新框架与宽平台。新规范通过确立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框架结构及其实施办法,不但可以加快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力的最基本要素——企业管理素质与竞争能力的逐步提高,有益于监管部门在新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企业经营,建立防范企业舞弊产生、内控失效的约束机制,而且还是企业管理者用来降低市场营运风险,促进其在市场化竞争中不断改革经营机制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可以说,新规范以其全面的内容和严谨的逻辑框架,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和策略导向。

其次,为企业内部管理提供了约束性强、标准化高的控制准则与方法。近些年来发生的中航油、德隆、科龙电器、柳州长虹机器、郑...
2007年年初,由财政部等六部委共同组成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研究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正式问世,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简称新规范)的出台具有务实、创新特色,对企业经营管理质量的持续改善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新规范的积极效应
首先,为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的健全构建了新框架与宽平台。新规范通过确立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框架结构及其实施办法,不但可以加快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力的最基本要素——企业管理素质与竞争能力的逐步提高,有益于监管部门在新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企业经营,建立防范企业舞弊产生、内控失效的约束机制,而且还是企业管理者用来降低市场营运风险,促进其在市场化竞争中不断改革经营机制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可以说,新规范以其全面的内容和严谨的逻辑框架,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和策略导向。

其次,为企业内部管理提供了约束性强、标准化高的控制准则与方法。近些年来发生的中航油、德隆、科龙电器、柳州长虹机器、郑州亚细亚等多家大型企业管理层舞弊案例,都表明其内控制度规范缺位、控制程序虚设、控制风险能力弱化、控制目标偏差等问题和矛盾还相当突出,而且各行业、各部门之间企业的基本内控要求及内容各异,不利于企业整体控制机制和水平的完善。新规范通过具有一体化、约束性强的高层次制度安排,以有利于不同行业、不同体制和不同条件下的企业组织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内部控制管理措施及其系统建设,防止企业经营管理的控制过程和控制机能失效和效率低下,提高企业内部经营和监管的质量和水平,成为我国企业进行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和改善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
再次,为企业跨国投融资提供了国际化、规范化的评价尺度与工具。近些年来,青岛海尔、联想、长虹、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等中国企业纷纷进入世界资本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但由于缺乏口径一致、内容明确、国际认可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因而我国许多境外上市企业纷纷花巨资聘请海外机构设计内部控制制度,以适应上市地的监管要求。新规范无疑为我国企业尽快建立控制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参与国际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竞争提供了国际化的衡量尺度和一致标准,将有利于促进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高。
最后,为监管机构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和调控提供了新途径与新空间。在过去一段时间,我国相关监管部门也曾从不同角度对加强内部控制提出明确要求,但由于缺乏一套具有统一性、公认性、科学性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使得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注册会计师进行内控审计缺乏明确、刚性的标准。新规范的出台将会为深沪两市的监管部门提供一套明确的用以衡量和判断企业控制管理措施有无成效的标准评价体系,可以直接帮助证监会等机构加强对广大上市公司内控机制尤其是财务报告的内控制度建设的规范、监督力度,约束其披露不实财务信息的违规行为,有利于企业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二、新规范的新特色
1、立足于基本国情,实现了多维度的超越与创新。新规范不是简单地照抄照搬国外内部控制模式,而是既借鉴了先进的内部控制成熟实践,又在内容、体系和机制等多方面进行了超越与创新。在内容创新方面,基本规范中的5要素框架既吸收了COSO报告5要素模式的成熟、稳定成分,又融合了风险管理8要素的精要和我国企业的现实情况,并在内容上大加充实,在表达方式上更符合我国基本特点,体现了我国的文化传统和语言习惯。在体系创新方面,除基本规范之外,还起草了17项具体规范,并将继续起草若干具体规范和应用指南,继续研究、制定评价标准和配套实施办法,以形成全方位、立体型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的局面。在机制创新方面,各部门、各方面通力合作、合力推进,使内控问题从立法规范、标准建设、宣传培训、组织实施到监督检查等都有一个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避免了单纯从某一局部、某一方面入手可能造成的局限和被动。
2、立足于基本规范,显现了体系架构和控制内容的统一与和谐。新规范的体系架构主要包括基本规范、具体规范和应用指南三个层次,其中以基本规范作为核心统领整个规范体系,辅之以涵盖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报表编制和制度支持等方面的17项具体规范,用于指导企业共性业务与事项的内部控制。而对于所有制、组织形式、业务范围、规模等方面存在差异的企业,主要通过设计相关的应用指南为其提供操作性更强的具体指引。
3、立足于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体现了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双重属性。新规范在倡导有条件的企业根据市场自由竞争的需要建立全面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的同时,借鉴国际惯例,提出了对有义务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至少须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与可靠,并着重就影响它们的重要业务与事项进行了规范,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核心的、兼顾其他控制目标的内控目标体系。同时,由于新规范是通过内部控制应用指南提供操作性更强的指引,因而便于企业在实践中具体操作与运用。
三、实践新规范之可行策略
1、在实施中既要考虑法规的强制性,又要考虑对企业实务的指导性。从制度设计角度看,考虑我国企业及环境的复杂性并借鉴国外内部控制监管的丰富经验,新规范体系应该宽严相济,即我国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应给企业留有充足的试行期、培训期和完善期,待实务上形成比较成熟的经验后,再上升为法规性的强制性要求。同时从实践的角度看,各类企业也应客观认识自身状况,认清外在形势,注意新规范和新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等相关内部制度规范的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组织控制、财务控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会计内部控制之间的协同效应和乘数效应。
2、坚持低成本原则,稳步推行强化企业内控约束机制的战略。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制定和有关监管措施的出台,必须考虑我国的现实情况、企业的接受程度和承受能力,同时也不能忽略企业内控建设的实施成本和可操作情况。实务中应以财务报告内控为主线和重点,坚持低成本的逐步推进战略,渐进式地构建企业内控体系。
3、企业高层管理者应积极参与新规范的宣传、学习和培训。现阶段企业管理者的工作重点应在宣传普及内部控制先进理念和方法的基础上,引导企业上下重视加强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主线的相关标准建设,并且积极储备内控制度方面的人才资源。通过制定适合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的中长期内控人才培训规划,定期参加重点财经院校及北京、上海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机构关于内部控制规范和理念方面的培训工作,实施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人才培育战略,以促进我国内部控制管理人才资源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
4、企业内控制度设计应坚持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并重、国际与国内控制精髓趋同的原则。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组织形式、不同业务范围、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实施内部控制中有着不同的前提和要求,因此,企业在制定具体的内控制度时必须进行全面、细致的系统对比分析,把握差异,提炼共性,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推行合身、合时、合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使我国内部控制理论水平逐步与国际先进理论趋同。
5、积极落实新规范,尽早形成完整的内控体系。企业应在实践内控基本规范基础上继续探索和主动落实相关配套的内部控制规范,努力建成包含目标体系、标准体系和实施体系在内的、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目前,国资委正在积极制定《中央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和《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这些配套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对我国企业内控制度建设与风险管理尽早实现自成体系、自我控制、自我监督和自我提升的良性循环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责任编辑 林燕